初訪美國 7 勞資的鴻溝

美國是個民主國家。若是有一個人敢在美國人面前說是要破壞他們的民主,那必然會激起每一個人的強烈反抗。可是民主兩個字所指的內容是什麼,美國人並沒有完全相同的見解。我在上面已經指出傳統的見解是消極的,是指限制政治權力對個人權力的干涉。這是反抗中世紀封建制度的過程中所發生的見解。這種消極的民主自有它在歷史上的貢獻,現代經濟能得到驚人的發展不能不說是自由競爭的結果;此外,更重要的,是確立了人民控制政府的政治。我在後面還要提到,美國在經濟上即使發生了與民主精神有嚴重脫節的時候,只要美國人民堅守著政治民主的信念和制度,經濟上的設施最後總不能離開人民幸福的標準太遠。

我在上章指出,民主的積極性已經逐漸深入美國人民的意識。積極的民主是注重個人的社會性,個人幸福的兌現不但是生活所賴的物資的豐富,而且是要在精神上覺得個人活動的社會意義。在戰爭中,每個士兵能守紀律,能夠服從,不是因為他怕禁閉,怕刑罰;而是要出於自發、自動的心理。自發自動的心理只發生於個人覺得這樣做是達到自己所具目的的最有效的方法。在戰爭中士氣的決定是在士兵是否衷心地接受戰爭的目的。凡是不能接受戰爭的目的的人最好是不要加入軍隊,因為他會影響士氣的。在兩次世界大戰中,英美徵兵法中都規定凡是良心覺得不能參戰者得請求免役。我就知道有一位念人類學的朋友,因為這個理由,到現在還沒有穿軍服。軍隊是如此,其他社會活動亦是如此。所不同的是戰爭的活動所具的目的比較明顯,而其他社會活動不然;戰爭中士氣決定勝負的力量也比較容易見到,而其他社會活動不然。譬如說:在戰爭中每個小單位的長官不能以個別的勝利而滿足,可是在社會的經濟活動中,每一個小工廠的老闆很可以不必關心其他工廠的成敗。在經濟活動中,大多數的人還沒有意識到這是和戰爭一般的有一個參加活動者所共同的目的的存在。共同的目的,雖則存在,若是參加者不意識到,而要他們守紀律,盡責任,只能從消極的強迫和刑罰中下手了。

我們回頭看看19世紀的經濟學家,他們為了要從封建的硬殼中解放出個人的能力來發揮科學所允許給人類的富裕生活,所以一貫的主張讓個人盡量依最大利得的衝動中去謀發展。可是像亞當·斯密那種深思遠慮的學者也不能不考慮到個人最大利得是否就是社會經濟活動的目的。人是為了聚積財富而去經營生產的么?在這個問題上,他只能信託上帝了;冥冥之中自有一個主宰來配合每個人個別目的的大計畫,至於這個大計畫是什麼呢?他也明白,應當是最大多數人的最大幸福。他所不明白而要求助於上帝的是個別目的怎樣配合於大計畫完成這大目的的過程。在當時,這問題並不嚴重,所以還可以不必深究。

可是,個別目的配合於社會目的的過程一旦不加深究,參加經濟活動的人也就把社會目的擱置不問了。有利可得的還可以靠人類的本性,或社會的獎勵來發現自己所做的事有什麼意義,那些出賣勞力的工人就不容易維持他們的士氣了。要他們做工只有讓生活的需要來壓迫他們,用失業來威脅他們。當然一個人迫於飢餓不能不接受工作,可是這決不是經濟活動的社會目的。這種人就是參加了經濟活動也不能在高度的士氣里發揮經濟的能力。

積極民主是在使個人積極地參預社會活動,要實現這積極的參預,必須要參預者覺察到他們個別活動的社會意義。在經濟活動中做事的必須要覺得他一己的工作是可以提高最大多數人的最大幸福的。美國在過去的工業史中並沒有達到這境界。

美國工業是在消極民主的精神中發生出來的。這種精神庇護了大企業的長成,而大企業的目的是在為投資者創造利得。這些利得固然也是社會的財富,他提高了美國人民的生活程度,可是因為大部分的利得是交給投資者,所以沒有資本的人並不能充分地和均等地享受到由工業中創造出來的幸福。這種分配方式,對於社會有沒有好處,那是另一個問題,可是至少可以使一般在工業中從事工作的勞工們感覺到這些工業並不是屬於自己的,他們不過是不得不做工的被雇者罷了。這樣在心理上划下了勞資的鴻溝。

有一次我和幾位二十多歲的在工廠里做事的小姑娘們一同去游泳。在沙灘上,她們很得意地告訴我,她們已在廠里組織了一個工會,有一位是當會報的編輯,為了下一期的社論在發愁。我就問她們這工會的目的是什麼呢?她們的回答可以歸納到三點:一是維持工資的標準,工廠方面不能隨意升降;二是保障職業,工廠方面不能隨意開除工人;三是工人們合作謀生活福利的提高。這裡我們可以看見勞資的鴻溝了。關於生產的計畫,製造什麼東西,怎樣才能銷出去,銷出去對於民生有什麼關係,有多少利益,生產者方面可以得到多少報酬……這一類的問題,勞方是似乎不關心的。他們在現行制度之下是沒有資格過問的。廠方既然把他們的勞動力看成了商品,他們所念念不忘的也是商品的價格怎樣,市場怎樣。工資能提高,職業有保證,他們的問題也解決了。

在廠方看來,勞工自然成了個討厭的生產因子了。若是這個因子規定了價格,又規定不能隨意開革,他們就不易在這因子上來調適經營的需要了。譬如一種貨物因為某種原因社會上的需要減少了,他們得少出一些貨,價格得定得低一些;可是他們在勞工上的成本不能縮小的話,他們也就不容易張羅了。在一個企業家看來,勞力最好是和其他生產要素一般能支配自如,漲縮隨意。但是勞工是人,人會組織起來,用集體的力量要挾、交涉,使這一個生產要素的性質和其他的生產要素不同。

美國早年是傾向於限制勞工在經營上發生阻礙的。最有意思的就是國會裡所立下的反托拉斯法對於獨佔企業的興起並沒有發生阻遏的效力,可是卻用來作禁止勞工組織的法律根據。勞資兩方面既發生了鴻溝,一方面的組合自會引起另一方面的組合,可是在時間上說,美國的情形是資早於勞。1890年資方可以說已經有很堅固的獨佔組合,而健全的勞工立法一直要到兩位羅斯福總統手上才算立下基礎。以往的勞工運動的目標,還是不出沙灘上幾位小姑娘所告訴我的三點。不過在這次大戰中,新的傾向已經發生,我將留在以後再講。

以西洋幾個大國來說,蘇聯和美國處於東西兩端,從經濟組織上論,這東西兩端正代表社會和個人的兩種偏重。美國對於東方這偏重社會的經濟組織,在這次大戰之前,成見很深。現在雖因羅斯福的領導,社會上一般的見解已有很大的改變,但是已經改變了多少,還是不易說。所謂改變也不過是認為這兩種經濟形式可以並存互助,並不是美國願意接受蘇聯的形式。因為過激的社會立法,在英國這些社會立法已被認為是保守的東西,在美國還常有人指斥為「共產」。

美國勞工運動的落後原因很多,最重要的我們在上文曾一再提到的,在工業興起的1890年左右,美國西部還沒有完全開發。凡是在工業里感受到不痛快的,可以向西去。美國最後一州新墨西哥到上次大戰前兩年才成立。我在上文中也曾指出,美國的工廠是靠歐洲移民來維持的。新入境的移民,語言也不太通,在舉目無親的窘狀中,談不到團結。何況新大陸有工作可做已經比故鄉的生活高出無數,絕不敢輕易冒險和僱主作對。即使勞工有力量能影響立法機構通過勞工法案,可是在羅斯福當政之前,還是各州各自為政的。某州若保護勞工,那就等於驅逐企業家到別州去,對於本州似乎是有害無益的。既有此顧忌,法案自然不易通過。

若是美國有開墾不完的邊區,工業的繁榮又是一帆風順,每一個勞工能得到合理的工資和就業的機會,勞工運動是沒有必要,也沒有意義的。財富分配固然患在不均,可是還得看不均到什麼程度,假若最低的收入也能豐衣足食,即使在上的享受過於王侯,社會上所起的不平之感,也不致太嚴重。假若最低的生活程度不能保障,即使沒有什麼富人,大貧和小貧之間還是會發生衝突的。

美國拓殖時代事實上在這世紀之初已經結束了。工業的發展,在技術上講,本是可以無限的,但是因為現有的經濟制度包含著矛盾,以致不能繼續不斷地繁榮,不景氣的威脅使勞工對於職業失去了安定和保障。現代工業的矛盾是在生產和消費的配合里。企業家經營工業的目的是在於獲取利得,增加財富。生產是為了再生產。每生產一次,就得扣下一些利得為再生產之用。可是從一次生產到另一次生產之間,必須有消費者去購買生產品,給生產者以利益,才能繼續這生產再生產的過程。若是一個社會中財富不能普遍地分散,則購買力也就不能增高。每個人的消費量究竟是有限的,大量的財富集中在少數人手中,這輩富人不能把所得都用來購買消費品,所以有一大部財富消費不了,變成了生產資本。生產資本擴大,要發生利得,也必須有相配的購買力,一旦生產資本太大,社會上的購買力趕不上,所生產出來的東西銷售不出,企業家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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