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你一顆糖 一個女人的兩個第一次

我的姊妹兒可笑說:「月月走過很多地方,一個人走了很多年,她是個三毛一樣的女人。」

我的姊妹兒可笑說這話的時候,我還不曾認識月月。後來認識她後,我發現她有和三毛一樣的一頭長髮,卻比三毛漂亮多了。

月月不算我的老朋友,到目前為止我們只認識了三年而已。

但於我而言,她卻是個意義非凡的女人。

我浪費了她的兩個第一次。分別是她第一次給男人下跪,以及她人生中第一次穿婚紗……因為我而穿婚紗。

而這兩個第一次都發生在同一個小時里。

是我們認識的第一個小時。

當時,我帶著樂隊巡演到杭州,一干天南海北的朋友紛紛飛來捧場,順便聚會。大家相聚在西湖邊喝茶敘舊,有人帶著家眷,有人帶著朋友的朋友。人剛剛聚攏,開始點單的時候,我忽然接到一個公務電話。電話里同事江湖救急,央求我趕緊去杭州婚慶市場挑選兩套有什麼什麼感覺的婚紗禮服,趕緊送到西溪濕地去拍片兒救場。

我一個單身男人怎麼可能有買婚紗的經歷,還那個「什麼什麼感覺」的禮服,我怎麼知道什麼感覺啊。

情急之下,我拽上可笑就往門外跑。和藹可親的可笑奮力掙扎,死命抓住門把手不肯鬆手。我說:「可笑,你害怕什麼?我又不是要讓你陪著去買充氣娃娃,不過是買個婚紗而已啊。」

可笑一邊兒用鞋尖兒認真踹我的小腿,一邊回答:「我才不要陪你去呢,別人肯定會誤會的啦,多丟人啊……」我沖玻璃門照照自己的尊容……確實有點兒丟人。那兩天,我圖省事兒沒刮鬍子,披著的那件老式對襟棉襖也油漬麻花的,一副活脫脫的中年落魄男人形象,陪這樣的男人去買婚紗,實在是不太高雅。

我鬆開可笑,撲回桌子旁重新捉人。我說:「大軍大軍,把你媳婦借給我用用吧……」

大軍90後小媳婦肚子一挺,道:「你見過懷孕7個月才去買婚紗的嗎?」

我轉頭央求小植的女朋友:「菜菜,跟哥走吧,買完婚紗給你和你們家小植買包子吃哦。」

菜菜還沒回答,我忽然屁股一疼。扭頭一看,小植正默默用變調夾夾我大腿根的嫩肉……

催命的電話又響了,我不是個善於拒絕別人的人,吭哧了半天也沒把無法完成任務的話說出口,反倒是電話那頭兒沖我在著急:「大冰你倒是快點兒啊,救場如救火啊,懂不懂啊!」

我掛了電話,很無奈地問:「真沒人願意跟我去買婚紗嗎?」

滿屋子的人點單的點單,喝茶的喝茶,完全沒人響應。

只有一個女孩子戲謔回答道:「買婚紗這麼大的事兒,你一點兒誠意都沒拿出來,怎麼敢跟你走啊。」

我把那女孩子拖起來,面對面站好,立時三刻行了個單膝跪禮。我說:「姊妹兒啊,這樣夠誠意了吧,求解救啊。」

大家哈哈大笑,那個女孩子也哈哈大笑起來,她立馬也還了個單膝禮,一邊回頭笑著跟人說:「得!第一次下跪就跪給這麼個男人了,我說今兒個怎麼就這麼寸啊。」

我們就那麼單膝對著跪著,誰也不肯先起來。

可笑說:「大冰,這就是我老和你提起的那個月月,還沒來得及介紹給大家認識,你們倆就夫妻對拜了哈。」

我說:「可笑你給我一邊兒涼快去!月月,我已經等不及啦,咱們趕緊買婚紗去吧。」

用北京話說,月月是個挺「颯」的大蜜,大長腿大長發大眼仁兒,還有性感的大嘴巴,回頭率挺高的一姑娘。可再颯的北京姑娘也有的時候,當時我們倆站在婚慶用品大樓前醞釀了好一會兒情緒,才鼓起勇氣走進樓里。

不出意料,幾乎每家店都把我們當成是已經登記即將婚禮的小兩口來招攬,我心裡那個彆扭啊,又不好意思挨家挨戶地發表聲明撇清關係,只好加快速度趕緊買兩件婚紗後立馬閃人。

不買不知道,原來婚紗尺碼是那麼奇妙,幾乎每一家店的老闆都盛情邀請你試穿。聽那話的意思,你不試穿簡直就不是女人,你一個當相公的不讓自己的娘子試穿一下簡直就不是個人。

我已經不知道自己該扮演個什麼樣兒的人了,只好任人擺布。

店主人把月月連同一套落地窗帘那麼大的婚紗一起塞進了布帘子後面,然後親切地和我聊天:「哎呀,你們登記了嗎?婚前檢查做了沒啊?準備什麼時候辦准生證啊……」

我這叫一個彆扭,簡直都不是害羞了,已然是害臊了。

月月在帘子裡面叫:「哎呀,媽呀,拉鏈兒擠著肉了!」

店主人一邊把我往帘子裡面推,一邊兒說:「啊呀,你這個當老公的還不進去幫忙拉一下。」

我立馬開始哆嗦了。

月月從帘子縫裡「嗖」的一聲伸出一顆腦袋,很緊張地說:「你想幹什麼?!」

我沒想幹什麼啊……青天白日的,我冤死了我。

那次買婚紗的經歷永生難忘,絕對心理陰影。

後來,我們抱著婚紗走出大樓時,倆人皆是滿頭大汗。月月走著走著,用肩頭猛撞了我一下,說:「哥們兒,我這是第一次啊,怎麼就這麼浪費給你了啊?」

我扔了婚紗撲上去捂她的嘴,可是已經晚了……熙熙攘攘的杭州街頭,路人紛紛側首,耐人尋味地看著我。

……

這就是一個小時之內,我浪費了月月兩個第一次的作案過程。

這個故事結束了以後,我們幾乎成了生死之交。恐怖的婚慶用品大樓是個喜慶的鬼門關,這是大齡單身女青年月月和我的共識。

我是個極度熱衷戀愛感覺的人,卻一直不是很明白婚姻的意義,很多年也沒真正動過結婚成家的念頭。三十三歲之前,我一直不明白如果一個人內心足夠強大,人生足夠豐富的話,為什麼一定要靠婚姻家庭來維繫自我安全感。一直不明白為什麼做人就一定要在規定的生理節點去按規則出牌,也一直不明白為什麼人要為了結婚而結婚,為了家長而結婚,為了證明自己的成熟、自己看起來不像個孩子而結婚。

我喜歡孩子,尤其愛小小的、乖乖的小姑娘,但如果說讓我用放棄個體自由為代價,為了一個孩子而建立一份婚姻關係,用婚姻來換一個孩子,那我寧願孤獨終老。

三十三歲之後,方方面面的世俗壓力與日俱增,之前那些想法有所動搖,但也不過是外力,自己內心還是一百個、一千個不明白。

我和月月探討過這些問題,她捂著嘴哈哈大笑,然後告訴我,「你的困惑和我的幾乎一模一樣。有種說法說咱們這類人之所以如此,是因為還沒找到對的人。」

頃刻,她又改口,「哪兒能是找得到,應該是遇到。」

我完全認同她的觀點,但對「遇到」二字的概率表示沒有什麼信心,月月說她也一樣,我們再次找到共識。

有種女人,你不論和她怎麼相處都不會有什麼壓力,這種感覺很舒服。我們忽略了年齡和性別,開始兄弟相稱,彼此成為對方的好基友好麗友好朋友。

但很奇怪,這麼投契的女人,長得又挺耐看的,居然沒和她擦出火花。

後來聽說男女之間沒有純粹的朋友關係,我認為那是在放屁。酣暢淋漓地做朋友,總比有始無終地當回戀人要好得多吧,買櫝還珠的事兒咱可不幹。

我覺得我這種思想境界簡直可以再用古詩來詮釋一下:

蘭之猗猗,揚揚其香,不採而佩,於蘭何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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