貳 世事·人情 卿本賊人:宋江

水滸故事的流傳,有兩個系統。咱們熟悉的《水滸傳》,屬於文人改造過的、適合出版、於世道人心暫無大礙的那個系統。不過,便是這本《水滸傳》的讀者,對那批好漢或逃犯,有自己心目中的座次,而和書中的座次大不一樣。魯智深名列中品,讀者倒喜歡。盧俊義是坐主席台的人,而讀者不買賬。

自古已如此。明代有一種馬吊牌(麻將的前身),大牌上印著二十名水滸好漢的像,頭牌自然是宋江,值萬萬貫;其次武松,千萬貫;其下又有三阮、魯智深等,各值百萬至數十萬貫;而大刀關勝,靠關公的老面子,忝居其列,只標三萬貫。——盧俊義賊氣不足,圖像上不得馬吊。那麼宋江呢?在流行的《水滸傳》版本中,宋江並無什麼英雄之舉,難得出手,只殺了個女人。他為什麼仍值萬萬貫?一個原因是,在民間的系統里,宋江也是個狠角色,不像在書中那樣首施兩端。

魯迅曾說中國社會有「水滸」氣。這種氣可做兩種理解。第一是愛幻想,受累或受氣之餘,花幾文錢,聽說書先生口若懸河,什麼武松打虎,李逵殺人,神飛意馳半個時辰,施施然而歸,晚飯也合口些。需要說明的是,對多數人而言,並不是幻想有什麼好漢來解救自己,而是幻想自己做好漢,如阿Q的自己革命,先殺小Q,後殺王胡,搶元寶和寧式床,和吳媽睏覺,「我要什麼就是什麼,我歡喜誰就是誰」。小人物的最高幻想,大致如此。至於「解民倒懸」雲,是歷代逐鹿者編造出來的,而農民從自己的經驗中知道,便是宋三郎來,恐怕作風更像李逵,排頭價砍將過來,你還來不及叫一聲「我是階級兄弟」,頭已落地。在歷史上,宋江便是這麼個強梁,他若是真的心懷仁義,早已下場如王倫,而來不及做故事的主角,呼保義而天罡星了。

「水滸氣」的第二種,是隨時可以為賊,在道德觀上,並無障礙。匪首上法場,萬人同觀,快意之餘,兼復嫉妒,哪怕自己也遭過他搶。遠的事情,細節不能盡知,民國間有幾年,豫皖數省,宋江多如牛毛。有的農民,農忙時下田,農閑時上山,反正閑著也是閑著,就算不能發大利市,至少給家裡省些花用,而其所搶劫的物色,從腳下布鞋到頭上氈帽,不走空就行,有失賊體,實介于山大王與破爛王之間。

這種價值觀,與官方的自然衝突,所以歷代禁刊《水滸傳》,禁演水滸戲。晚明左懋第上書請禁水滸,說《水滸傳》「以破城劫獄為能事,以殺人放火為豪舉」。他說的並沒錯,《水滸傳》就是這麼一本書,去掉忠義的表面,不過是殺人放火,自己痛快。左懋第又指《水滸傳》為「賊書」,「此書盛行,遂為世害……始為游手之人,終為穿窬劫掠之盜,世之多盜,弊全坐此,皆水滸一書為之祟也。」

這就誇大了。先有梁山泊,後有《水滸傳》。書中阮小五說「如今那官司,一處處動撣便害百姓」,金聖嘆評論道:「千古同悼之言,水滸之所以作也。」金聖嘆之意,便是人們常說的「官逼民反」。但事有未盡於此。中國的羅賓漢如此之多,羅賓漢的叫好者如此之多,簡單一句「官逼民反」,已不能解釋。

老話叫「少不讀水滸」,意思是少年血氣方剛,戒之在斗。所斗為何?真宋江的事迹流傳不多,大致和別的盜匪無異,剽掠而已。小的盜匪,攻村掠寨,大的盜匪,衝州撞府,都是在打糧草,最大的要奪天下,化為官府。這種以暴力為優先手段的「水滸氣」,為官民所共享,所以禁水滸也罷,禁《打漁殺家》也罷,實在是抽絲之舉。論其高明,還不如文人之改造水滸故事,使宋江心向朝闕,最後大家歡喜,共做同志。文人以天下為狗任,往往多事;歷代改寫或續寫的《水滸傳》,不下數十種,都是應時之作。比如民國時的幾種續作,多寫宋江抗金,官匪同赴國難的故事。公法退而私刑進,禮失而求諸野;但國難當頭,訴於盜匪,也是夠有想像力的。

宋江再怎麼說,也是個賊。只是賊與英雄,在老價值觀里,不過是一線之別。在官方而言,只差著合法性,在民間,只需要有一點點理由。有了這點理由,便可大大方方地殺人放火,而以「兇猛為好漢,悖逆為奇能」了。至於以為這種力量,對官府有什麼牽制,令其有所忌憚,實在只是帝制下的幻想。

寫劇盜或妙賊的好萊塢電影,一向好看,可見人往往而有賊心。女性找丈夫,不妨先問問是否愛看《水滸傳》,若是酷愛,婚後一定要嚴加看管。順便說一句,宋江殺惜的情節,不是沒來由的。《水滸傳》里類似的故事最多,除閻婆惜,還有潘金蓮、王婆、潘巧雲、李瑞蘭,以及別的好幾個,最後都被好漢「嗝嚓」一聲殺掉。《水滸傳》的價值觀大抵如是,而這並不是文人加工後的結果,在民間一系,有兇狠過於此者。所以《水滸傳》鮮有女性讀者,一來沒資本做英雄,二來兔死狐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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