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錄一 陀氏作品片段 附錄二 《蒙田不朽的篇章》序言

蒙田一生只寫了一本書:《隨筆集》,這部獨特的書沒有預定的寫作章法,也無條理秩序,隨著遇事和讀書偶感命筆,嘔心瀝血,鞠躬盡瘁。他相繼四次出版《隨筆集》,我想說四次「改頭換面」。第一版於一五八〇年,時年四十七歲。這個文本,他一再修改,使臻完善,直到去世(一五九二年)還留下一冊綴滿修正和增補的著作,作為未來多次再版的藍本。其間蒙田遍游德國南部和義大利(1580—1581),然後擔任波爾多市長重要職務(從一五八一年到一五八五年):他讓讀者分享他在國外的所見所聞,分享他在宗教戰爭混亂不堪的時期擔任公職的經驗。

在此之後,他把注意力從公共事務轉向修身養性(我的意思是,他悉心整理自己的思想),身居自家的「書局」,閉戶不出,直到仙逝,一直待在他出生的佩里戈爾小古堡里。他寫了一些新篇章,組成《隨筆集》的第三冊;他重新修改潤色前兩冊,並增改六百處。蒙田也把勤讀時摘錄的語句引入書中,使得第一冊臃腫龐雜,因為他確信一切皆已有古訓,所以潛心證明人類的思想時時處處相同和相似。大量的旁徵博引使《隨筆集》的某些章節變成一塊塊密集的希臘和拉丁作者「補丁」,讓人懷疑蒙田的獨創性。獨創性真要非常鮮明,才能凌駕這堆雜亂的堆積。

炫耀學識淵博並非蒙田個人所為,當時希臘羅馬文化仍舊獨領風騷。吉本 恰如其分地指出,鑽研比文藝復興初期早得多的古文學,延遲了而並非加快了西方各國人民的智力發展。其時人們尋求典範,不大在乎吸取靈感和衝動。在薄伽丘和拉伯雷時代,學識的淵博壓抑著知識分子,非但幫助不了他們自身解放,反而使他們窒息。古人的權威,尤其亞里士多德的權威,給文化打下深深的烙印。整個十六世紀,巴黎大學只培養出學究和書獃子。

蒙田不至於反對書本知識淵博,但他善於消化,為己所用,絲毫不影響自身思想的形成,這是他區別其他學者之處。充其量他遷就時尚,在自己的著作中充塞了引語。但他指出:「我們肚子里塞滿肉食有何用,如果消化不了,如果增加不了營養,如果不能強身健體?」(《隨筆集》第一冊第二十五節)他還更形象地自比蜜蜂:「蜜蜂到處採花,釀成蜂蜜,完成自己的傑作。」

《隨筆集》若沒有作者非同凡響的人格是不可思議的。那麼他帶給人間什麼新東西呢?認識自己。他對認識其他種種事物不怎麼有把握,但他發現的人性,給我們揭示的人性,是那麼可靠那麼真實,以致每個《隨筆集》的讀者都在他身上認識自己。

每個歷史時期,人類總想用約定俗成的形象來掩蓋真正的人性。蒙田揭去了這個面具,追本溯源,抓住了本質。他之所以達到這一步,是因為他孜孜不倦磨鍊獨特的洞察力;是因為他反對循規蹈矩,反對一成不變的信仰,反對因循守舊;是因為他具有始終清醒的批判精神,一張一弛,既玩耍取笑又瀟洒和善,寬厚放達而不刻意討好,只因他力求認識,而不求說教。

在蒙田看來,肉體與精神同等重要;他不把兩者分離,切忌抽象地闡明自己的思想。所以,聽其言之前先觀其行就特別重要了。好在他本人已把自己的風貌和盤托出了。那就看一下吧。

他身材矮小,臉部豐滿而不肥胖,按當時流行的方式留著不太長的鬍鬚。五官「十全十美」。儘管他放縱糟蹋健壯的體魄,身體依然十分結實,只在四十七歲上得了腎結石。他步態穩健,動作猛銳,聲音洪亮。他健談,總是慷慨激昂,而且伴隨種種動作。他吃什麼都很香,而且狼吞虎咽,甚至咬著自己手指,因為那時還不用叉子。他經常騎馬,直到晚年長距離騎馬都不感覺勞累。他寫道,睡覺佔了他一生大部分時間。

一個作家的重要性不僅在於他固有的價值,而且更在於他的啟示的切合時宜。有的傳經送道只有一時的重要性,如今已引不起共鳴了。當時能喚醒良知,激發熱忱,掀起革命,但對我們已沒有召喚力了。偉大的作家之所以偉大,是因為其著作不僅符合一國一時的需求,而且為世代各族種種不同的飢餓提供充足的食糧。蒙田說:「一個自信的讀者所發現他人思想的長處,往往不同於作者所寫進書里的和所重視的,而且賦予更為豐富的含義和面貌。」(第一冊第二十五節)他自己是否「自信」?是否能夠回答年輕的美國那些「自信的讀者」向他提出的種種新問題呢?我將拭目以待。這篇序言的撰寫和蒙田文選的編纂正是為了滿足一位紐約出版者的要求。

我們這個時代,無論在哪個國家,富於建設性思想的人總備受青睞。一個作家最受人稱讚的是,向我們提出一個井然有序的體系,一種解決政治、社會、道德問題的方法,因為令人焦慮的問題多多少少折磨著各國人民,尤其困擾著我們每個人。蒙田確實沒有向我們提供任何方法(一種在他那個時代有價值的方法今天行得通嗎?),也沒有提供任何哲學或社會體系。他的思想遠非井然有序,而任其歡蹦亂跳,信馬由韁。他持久的懷疑使得愛默生 認為他是懷疑主義最完美的代表(即反教條主義的代表,精神探索的代表),有人說他的懷疑論可比作催瀉藥物,讓病人排出瀉藥所清除的污物。由此某些人確實認為他的「我知道什麼」一說是對其智慧其教誨畫龍點睛,但我卻不能得到滿足。懷疑主義不是《隨筆集》中我所喜歡的東西,對我尤其不足為訓。一個「自信的讀者」從蒙田著作中會找得到比懷疑和疑問更好的東西。

彼拉多 所提的惡毒的問題:「何謂真諦?」一直迴響在歲月的長空,對此蒙田好像借用了基督非凡的回答:「吾即真諦」,儘管從人的觀點來看,其方式完全屬於世俗的,其含義與原義也是非常不同的。就是說,蒙田認為除了能認識自己外,對任何其他東西都不可能真正認識。這便是他滔滔不絕談論自己的原因,在他看來,認識自己比認識其他一切更為重要。他寫道:「應該既揭開事物的外表又揭去人物的面具。」(第一冊第二十節)他寫自己為的是自我暴露。面具雖屬人物,但更屬時代和國家,所以人是以面具來區分的,以致我們從真正被揭去面具的人身上能夠很容易認出我們的同類。

他甚而至於認為他自己的寫照可能會引起更普遍的關注,儘管這個寫照在他是更具個別性的。根據這個深刻的道理我們重視他自己的寫照,因為「每個人載著人類狀況的全貌」。(第三冊第二節)更有甚者,正如品達 所說,蒙田深信「真正的生靈是大善大德的開端」。(第二冊第十八節)這句妙語,蒙田是從普魯塔克那裡借用的,而普魯塔克又借用於品達,現在我再把蒙田的話為我所用。我很樂意把它當作《隨筆集》的題銘,因為我若時時處處銘記這個重要的教導,必定受益不淺。

這種只取真實的自己和把自己描繪得惟妙惟肖的決心,蒙田起初似乎並沒有這一膽量和把握。由此,他自畫的輪廓有某種初期的猶豫;由此,他從歷史茂密的棘叢中尋找庇護:由此,他堆積經典語錄,搜集各種範例,我想說,他引經據典,不斷摸索,如履薄冰。他對自己發生興趣,起初是隱約模糊的,不太清楚其重要性,懷疑表面上最無關緊要的東西以及最使大家不屑一顧的東西,是否恰恰是最值得注意的東西。他身上的一切在他都是好奇、逗樂、驚異的對象:「到頭來我只看到世上的厭物和尤物集於我一身:人們久而久之對一切怪異習以為常;但我越糾纏自己越認識自己,就越驚異於自己的丑怪,就越與自己過不去。」聽他如此談論自己的「丑怪」難道不有趣嗎?因為我們在他身上所喜愛的,正是讓我們在他身上認出與我們相像的東西,與平凡樸實的人相像的東西。

只是從《隨筆集》第三冊和在末卷里(最初幾版所沒有的),蒙田才得心應手地談論自己的問題,不再猶豫摸索了。他知道自己要說什麼,重點說什麼,而且說得精彩,行文優雅,詼諧有趣,表達有致,曲徑通幽,妙語無窮。他寫道:「人家培養人(如醒世作者),我則吟詠人。」(第三冊第二節)稍後寫得更微妙:「我不描繪存在,而描繪瞬息即逝的東西。」德國人說Werden(探幽燭微),因為蒙田一直關注一切事物永恆的流動,換言之,注視人類性格的不穩定性:人格永遠不固定,只在難以把握的變化中意識到自身。至少這個確實性在其他一切確實性紛紛崩塌中壯大起來,在以他自己為主題的問題上,他是「活在世上知之最多的人」(第三冊第二節),「任何人永遠不能像他那樣準確那樣充分地鍥而不捨,使臻完善」,與確實性相輔相成的美德只會是「忠實性」,因此蒙田認為可以立即加上一句:「確實性一目了然,最為真誠最為純正。」

我認為我們從蒙田《隨筆集》得到的最大樂趣來自他撰寫此書的最大樂趣,我們幾乎從每個句子都感覺得出來。在組成三冊《隨筆集》的所有篇章中,只有一篇枯燥乏味,就是那篇最冗長、寫得最認真、承上啟下、講究章法的文字:《為雷蒙·德·塞邦德辯護》。德·塞邦德是十五世紀西班牙哲學家,曾在法國圖盧茲大學講授醫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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