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八章 自我折磨及如何發出挑戰

抑鬱時,你的思維與情感經常會變得非常消極。我說「經常」是因為事實並非總是如此。例如,曾有一位病人,自從她對門住進了新的鄰居,她就開始變得抑鬱。那位鄰居習慣於在清晨大聲播放音樂。她試圖找有關部門禁止他,儘管人家很同情她,但卻幫不了她。逐漸地,她陷入了抑鬱,感到整個生活都毀了,自己卻無能為力。她並不認為抑鬱是她自己的過錯,也不認為自己無能、無價值或脆弱。她抑鬱僅僅是因為,她沉溺在對一個複雜情境失控的狀態中。

有時,抑鬱是由於家庭或重要關係的衝突、破裂而造成的。抑鬱的人感到白己被這種關係所困,充滿失敗感,但卻沒把過錯歸結於這種關係。有時,抑鬱的人為抑鬱病症,以及抑鬱給自己周圍的人造成的影響而感到難過,但他們不認為自己壞或無能,他們將過錯歸罪於抑鬱本身。

許多抑鬱的人對自己很苛刻。抑鬱當然不會改善我們的自我 感覺。與自我的不良關係能夠成為抑鬱的前奏,並且,這種關係 會隨抑鬱的發展繼續惡化。本章中,我們將對抑鬱病人典型的「自 我思維」進行討論,研究如何戰勝它。本章討論的所有的思維模 式,都可以被看作是「自我折磨」。你將看到,我們通過各種方式 來折磨自己。

自責

當我們試圖尋找事件的根源時,責備就產生了——為什麼會如此?抑鬱的時候,我們感到自己對消極事件負有極大的責任,因此,我們開始自責。這種現象的原因是複雜的,有時,自我責備是在家庭中習得的,當家裡出現問題時,受到責備的常常是我們。因此,即使是受性虐待的兒童都學會了責備自己——這當然是荒唐可笑的。遺憾的是,善於責備他人的成年人,常挑選那些最無反駁能力的人做他們的責備對象。

塞爾維婭是一個很自責的人,她的媽媽常常責備她給自己的生活造成了痛苦。久而久之,塞爾維亞就接受了這種責備。每當親密的人遇到困難時,她就開始責備自己。然而,當塞爾維婭尋找證據時,她發現,造成她媽媽生活不幸的原因很多,包括婚姻問題、經濟拮据。但塞爾維婭小時候無法認識得這麼深刻,只能相信媽媽告訴她的話。

抑鬱者的自責是徹頭徹尾的。當不幸事件發生或衝突產生時,他們認為這全是他們自己的錯。這種現象被稱為「過分自我歸因」,是指當我們沒有過錯,或僅有一點過錯時,我們出現承擔全部責任的傾向。然而,生活事件是各種情境的組合體。當我們抑鬱的時候,跳出圈外,找出造成某一事件的所有可能的原因,會對我們大有幫助。我們應當學會考慮其他可能的解釋,而不是僅僅責怪自己。

丈夫有了外遇,舍拉因此而自責。她認為:「如果我對他再多些關心,他就不會有外遇;如果我的性吸引力再大點,他就不會有外遇;如果我是個有趣的人,少關心些孩子,他就不會有外遇。」她所有的想法都集中在自己身上。然而,她應當考慮其他的可能性。例如,她應當想到「如果他對孩子負起責任,我就不至於如此疲憊不堪;他應當花更多的時間呆在家裡;如果他做愛時吸引力大些,我就會更喜歡性生活。即使他感到自己被其他女人所吸引,他也不會真的那麼做;那個女人知道他已經結婚了,不會鼓動他這樣做。」

你可以將所有可能性逐條列出,並用百分數評出其真實性。或者你可以畫一個圈,將每一個原因分配為一個區域,每一區域的大小代表了真實程度。圖5畫出了舍拉的情況。兩個圓分別代表抑鬱的觀念和更為合理的觀念。請注意:任何一種情境都是由多種原因所造成的。當舍拉認識到這一點後,她發現,她的「另一種看法圈」似乎更為真實。.

責備他人的時候,我們也會出現相同的傾向,即我們不考慮事件的複雜性,單純地苛責他人,認為他們很壞、脆弱等等。

自責與自我控制

讓人感到矛盾的是:造成自責的原因之一是,自責能夠帶來希望。例如,如果某件事是由我們的過錯造成的,我們將來就有 機會改變它。我們對事件的(潛在)控制感,使我們不必面臨實 際上的不可控制感。在抑鬱狀態下,提高對生活的控制感雖然很 重要,但了解我們的極限,掌握哪些是我們不能做的,也同樣十 分重要。舍拉最終不能不面對這樣的事實:她不能完全控制自己丈夫的性行為,這是他的責任而不是她的。我們必須注意:在自 責的時候,我們不要給自己施加對事件超乎實際的控制感。

避免衝突

自責的另一個原因是,自責比責備他人更舒服些。自責能夠 維持和平,防止我們與他人產生衝突。小時候,如果父母告訴我 們,他們之所以打我們,是因為我們在某件事上表現得不好, 那麼我們就能學會接受他們的觀點,不去爭論。這種態度會沿襲 到成年時期。在我們看起來,他人似乎都沒有過錯,不應受到責 備。

有時,我們發現自己對某件事並非完全沒有責任,但,當討論 我們的責任時,就誇大了所應承擔的責任。我們過度關注自己的 過錯,感到自己一無是處。然而,生活中的任何事情都是由諸多 因素造成的。在此,我們必須避免全或無的思維方式。不管怎樣, 我們應當承擔自己應負的責任,但不要過分。只有原諒自己、寬 恕他人,我們的疾病才能夠好轉。 期待懲罰

當不幸發生的時候,抑鬱的人感到,自己會因某方面的過錯而受到懲罰。我們似乎相信:只有我們好的時候,才能發生好的 事情;當我們壞的時候,只能發生壞的事情。因此,當不好的事 情發生時,我們會認為,這說明我們曾經或一直很壞。當凱特的 孩於患病死亡後,她感到,這一定是上帝因幾年前她做人工流產 而懲罰她。抑鬱的時候,被懲罰感變得很強烈。經剖析就會發現, 這種被懲罰感,往往與過去對某件事的內疚或羞愧相關聯。例如, 理查的父母曾告誡他,手淫是很不好的事。但當他12歲第一次手 淫的時候,他感到很愉快,同時也產生了強烈的內疚感。此後的 許多年,他堅信自己沉迷於手淫是非常惡劣的,遲早會因此而受 到懲罰。因此,當不幸的事件降臨在他頭上時,他便將其視為「懲 罰的一部分」。

要克服這些情緒,通常我們不得不先接受使我們感到內疚的事件,然後學習如何原諒自己。「公正」與「懲罰」的原則是人定的,要接受這一點有點難,但對於非洲難民來說,沒有公正可言。無論我們表現如何,好事壞事都可能發生在我們頭上。

自我批評

與自責相關聯的是自我批評。有時,我們因某事而自責的同時,也會認為:這是意外的不幸,我們可以原諒自己。然而抑鬱的時候,慣性使我們花費大量的時間去批評、論斷我們所做的一切。

有些人認為,自我批評是促使自己努力的唯一途徑。例如,一個人或許說廣如果我不批評自己的話,我將無法做任何事情。」他們將自我折磨看作是驅動自己的力量之一一頗具施虐、受虐傾向。這種人認為,威脅與懲罰是促使事件成功的最佳方式。這種觀念可追溯到兒童時期。或許父母經常說「如果不是我經常管著你,你什麼事也做不了」或「懲罰是對你最有效的方式」。父母對孩子好的行為不太注意,也很少表揚;但對壞的行為卻很快做出懲罰性反應。因此,孩子逐漸學會了自我批評與自我懲罰,很少鼓勵自己。

抑鬱時,自我批評常是不由自主的。自我虐待/批評的傾向 是如此的頑固,以至於我們感到自己被擊垮了。因此,當我們對 某事失望或發現自己的行為沒有達到理想的目標時,我們會感到 挫折和憤怒,進而猛烈地攻擊自己。 有它,才能有我

自我批評會導致「它——我」觀念,即「只有將『它』做好,我才能接受『我自己」。「它」可以指任何你認為重要的事件。假如你是一個學生,「它」可能代表通過考試。你或許對自己說:「只有我通過考試,我才能接受自己,否則,我會恨我自己。」「它」也可以指應付家務或工:作:「如果我能做好這些事,我就是一個有價值的人。」成功能導致自我接受,而失敗會導致厭惡自己或自我攻佔。

這種思維方式意味著:「我要與上次做得一『樣好。」然而,成功與失敗對我們會產生哪些實質性的影響?如果你成功了,你就變好了嗎?相反,如果你失敗了,你就變得一文不值了嗎?無論是成功還是失敗,你的腦細胞都未因此而增加或減少。我們不會因此而多長一條胳膊或一條腿,甚至我們對音樂的品味也不會因此而發生改變,我們存在的本質沒有發生變化。當然,如果失敗了,我們會失去一些我們認為重要的東西,我們或許會為失去的東西而悲傷、失意。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這種失望變成了自我攻擊,認為不是我們的行為失敗了,而是我們作為一個人失敗了,那麼我們將很難擺脫它。

因此,有必要認識到,成敗得失影響的是我們的感覺;我們會因失敗而失望,但成敗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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