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一、茶與文化-2

5.《福建茶葉》

主辦單位:福建省茶葉學會主編:林桂鏜國內統一刊號:35—1111開本:16開刊期:季刊發行範圍:公開發行地址:福州市五四路外貿中心(郵政編碼:

350001)《福建茶葉》屬技術性刊物,於1979年創刊,現已出版43期,每期48頁左右。該刊辟有科技論述、試驗研究、技術571茶文化篇講座、科技小品、國外科技文摘、經營管理、文史資料等欄目,著重報道研究成果、實用技術及生產管理經驗等,尤其是烏龍茶、花茶和特種茶文獻的報道量較多,頗具地方特色。

有不少論文和技術性文章,理論水平較高,實用性較強,很受讀者歡迎。該刊適合科技人員、大專院校師生及管理人員閱讀。

6.《茶葉科學簡報》

主辦單位:福建省農業科學院茶葉研究所主編:林心炯國內統一刊號:35—1116開本:16開刊期:季刊發行範圍:公開發行地址:福建省福安市社口福建省農業科學院茶葉研究所(郵政編碼:355015)《茶葉科學簡報》屬技術性刊物,於1960年4月創刊,迄今已出版127期,是國內茶葉刊物中出刊最多的刊物之一。每期40頁左右。該刊主要登載茶樹栽培育種、茶園土壤肥料、茶葉機械與加工工藝、茶樹生理生化、茶樹保護、茶葉經濟貿易、茶區經驗等方面的研究報告、試驗總結、生產經驗等,還刊登一定數量的茶葉科技譯文。該刊登載科研方面的一次文獻較多,適合各級科研人員和大專院校師生閱讀。

7.《茶葉通訊》

主辦單位:湖南省茶葉學會主編:劉繼堯國內統一刊號:34—1106開本:16開刊期:季刊發行範圍:公開發行地址:湖南省長沙市高橋湖南省農業科學院茶葉研究所(郵政編碼:410145)《茶葉通訊》屬技術性刊物,於1962年3月創刊,當時為雙月刊,出版26期後於1966年7月停刊。1979年3月復刊後,改為季刊,目前共出版72期,每期64頁。該刊堅持普及與提高並重的原則,刊登茶樹栽培、茶樹良種與繁育、茶樹保護、制茶與茶機、生理生化、茶史等方面的研究論文和試驗報告,並辟有「專題技術講座」、「技術顧問」、「茶區動態」、「譯文」等專欄。除文字報道外,還刊登有關茶葉廣告。

該刊信息容量大,實用性強,與實際結合緊密,適合科技人員、大專院校師生及管理人員、技術工人閱讀。

8.《蠶桑茶葉通訊》

主辦單位:江西省蠶桑茶葉研究所主編:楊紫兌國內統一刊號:36—1110開本:16開刊期:季刊發行範圍:公開發行地址:江西省南昌縣梁家渡江西省蠶茶研究所(郵政編碼:330202)《蠶桑茶葉通訊》屬綜合性技術期刊,於1976年6月創771茶文化篇刊,現共出版60期,每期40頁左右。該刊主要登載有關蠶桑、茶葉的學術論文、科技成果、基礎知識和生產經營管理經驗等方面的文章,其中茶葉文獻約佔70%。該刊適合蠶桑、茶葉科技工作者閱讀。

9.《茶訊》

主辦單位:台灣區制茶工業同業公會編輯:徐起欽台灣省期刊登記號:局版台志字第4368號國際標準連續出版物號:ISSN0253—8881開本:16開刊期:月刊發行範圍:公開發行地址:台灣省台北市南京西路165號10樓9室《茶訊》屬情報類刊物,於1957年4月創刊,現共出版663期,每期12頁。主要報道台灣省和世界茶業行情、科技動態和茶事消息。動態性強,資料新。適合初中級科技人員和茶葉貿易工作者閱讀。

10.《茶藝月刊》

主辦單位:陸羽茶藝中心總編輯:林荊南台灣省期刊登記號:局版台志字第2645號開本:16開刊期:月刊發行範圍:公開發行地址:台灣省台北市10003衡陽路62號2樓《茶藝月刊》屬科普類期刊,於1980年12月創刊,現共出版110期,每期8頁。主要刊載泡茶、飲茶藝術和茶葉文化等方面內容,並辟有「茶藝大事記」專欄,報道茶藝活動消息。適合茶葉工作者和茶葉愛好者閱讀。

(王自佩)

(三)茶與婚禮茶

與婚禮的關係,簡單來說,就是在婚禮中應用、吸收茶葉或茶葉文化作為禮儀的一部分。其實,茶葉文化的浸滲或吸收到婚禮之中,是與我國飲茶的約定成俗和以茶待客的禮儀相聯繫的。因為,婚禮不僅僅是向社會公布或要求社會承認婚姻關係的一種形式,實際也是通過宴慶,為新郎、新娘舉行認親拜友的一次「招待會」。所以,結婚喜慶的一天,一般也是締姻兩家至親好友大聚會之日,客至獻茶,這樣,婚禮也就自然而然地和茶葉結下不解之緣了。因此,從這個角度來說,茶與婚禮的聯繫,最早可上溯到我國開始盛行飲茶的時代。但是,這裡要說的還不是締婚過程中以茶待客,而是婚禮中直接用茶為儀的各種禮俗。

眾所周知,一夫一妻制婚姻,是原始社會末期私有制出現以後產生的,伴隨而來的是男娶女嫁時,男方要用一定的彩禮把女子交換或買過來。由於婚姻事關男女的一生幸福,所以,以大多數男女的父母來說,彩禮雖具有一定的經濟價值,但更重視和更多的還是那些消災佑福的吉祥之物。茶在我國各族的彩禮中,有著特殊的意義。這一點,明人郎瑛在《七971茶文化篇修類稿》中,有這樣一段說明:「種茶下子,不可移植,移植則不復生也,故女子受聘,謂之吃茶。又聘以茶為禮者,見其從一之義。」從字面上看,好似只講茶在婚禮中的意義,與茶葉的列入締婚彩禮無關。其實,只要稍加分析,還是能夠理出茶在婚姻禮儀中的一個發展過程的。

《七修類稿》是明代嘉靖、隆慶年間的一部作品,從中可以看到當時彩禮中的茶葉,已非像米、酒一樣,只是作為一種日常生活用品列選,而是賦予了封建婚姻中的「從一」意義,從而作為整個婚禮或彩禮的象徵而存在了。這就是說,茶在我國古代的婚禮中,經歷過日常生活的「一般禮品」和代表整個婚禮、彩禮的「重要禮品」這樣兩個階段。作為生活用品的列選,如《封氏聞見記》所載:古人亦飲茶,「但不如今人溺之甚,窮日盡夜,殆成風俗」,大致最遲不會遲於這本書成書的唐代中期。至於作為首要的彩禮,俗稱「女子受聘」,謂之「吃茶」,這極有可能是宋以後的事情。因為,據查考,在唐代以前的婚禮物品中,有反映男尊女卑的東西,但沒有要求婦女「從一而終」的禮品。宋朝是我國理學或道學最興盛的時期。元朝統治者也推崇理學為「國是」,鼓吹「存天理,滅人慾」,所以,要求婦女嫁夫、「從一而終」的道德觀,不會是宋朝以前,很可能是南宋和元朝這個階段,由道學者們倡導出來的。我國古代種茶,如陸羽《茶經》所說:

「凡藝而不實,植而罕茂」,由於當時受科學技術水平的限制,一般認為茶樹不宜移栽,故大多採用茶籽直播種茶。但是,也如《茶經》所說,我國古人只是認為茶樹「植而罕茂」,並不認為茶樹不可移植。可是,道學者們為了把「從一」思想也貫穿在婚禮之中,就把當時種茶採取直播的習慣說為「不可移植」,並在眾多的婚禮用品中,把茶葉列為必不可少的首要禮物,以致使茶獲得象徵或代表整個婚禮的含義了。如今我國許多農村仍把訂婚、結婚稱為「受茶」、「吃茶」,把訂婚的定金稱為「茶金」,把彩禮稱為「茶禮」等等,即是我國舊時婚禮的遺迹。下面,列舉一些我國各族婚禮中應用茶葉的習俗。

訂婚,也叫訂親、定親、送定、小聘、送酒和過茶等等,民間稱法很多,差不多一地一個說法。在舊時,訂婚是確定婚姻關係的一個重要儀式,只有經過這一階段,婚約才算成立。我國各地訂婚的儀式相差很大,但有一點卻是共同的,即男方都要向女家送一定的禮品,以把親事定下來。如京津和河北一帶農村,訂婚也稱「送小禮」;送的小禮中,除首飾、衣料和酒與食品之外,茶是不可少的,所以,舊時問姑娘是否訂婚?也稱是否「受茶」。送過小禮之後,過一定時間,還要送大禮(有些地方送大禮和結婚合併進行),也稱「送彩禮」。大禮送的衣料、首飾、錢財比小禮多;視家境情況,多的可到二十四抬或三十二抬。但大禮中,不管家境如何,茶葉、龍鳳餅、棗、花生等一些象徵性禮品,也是不可缺少的。

茶葉當然還帶有「從一」的含義。女方收到男家的彩禮以後,隨即也要送嫁妝和陪奩,經過這些程序以後,才算完聘。女方的嫁妝也隨家庭經濟條件而有多寡,但不管怎樣,一對茶葉罐和梳妝盒是省不掉的。

茶葉在婚禮中作為「從一」的象徵,過去主要流行於漢族中間。但是,我國多數民族,都有尚茶的習慣,所以,在181茶文化篇婚禮中用茶為禮的風俗,也普遍流行於各個民族。如雲南佤族訂婚,要送三次「都帕」(訂婚禮):第一次送「氏族酒」六瓶,不能多也不能少,另再送些茶葉、芭蕉之類,數量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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