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07節

二一

幾個初步列示表以及排拒工作或排除過程既經完成了,從而初步收穫亦已經做出來了,我們現在就要進至對於理解力在解釋自然也即掌握真正的和完整的歸納法方面的其他一些幫助。在陳述這些幫助時,如果表還是必需的,我打算仍循著熱和冷的那些事例前進;但如果只要較少例子就足夠說明的話,我便將無拘無束地來進行;這樣才可以既保持探究的清晰,又可以留有較多餘地來闡論系統。

我計畫分九部分來論:(一)一些享有優先權的事例;①①弗勒註明,培根使用此名,系借自古羅馬選舉法中的一個名詞。古羅馬人在平民大會的選舉中,採用所謂百人團投票法;首先投票的一團由抽籤決定,稱為享有優先權的團。此團首先投票示範;其所選舉對後繼投票者也往往有很大影響。

弗勒又引赫薛爾的話作注說,「培根所謂享有優先權的事例,系指一些具有特徵的現象。自然中存有大量龐雜的事實,數目過多,模糊而又複雜;人類心靈在尋求原因和歸納的綱目時,不但不能從中得到指引,反而易受淆亂。培根從其中選擇出一些具有特徵的現象;由於這些現象能經由某種特殊有力的途徑來打動理性,並深深印給我們一種因果之感或某種類推之勢,所以認為而且是正確地認為它們具有一種享受著優先權的尊嚴,有權要求我們在進行物理探討時首先特別予以注意。」見《自然哲學論》第一九○節。——譯者

(二)歸納法的一些支柱;(三)歸納法的精訂;(四)論研究隨題目的性質而變化;(五)研究中一些具有優先權的性質,也即研究對象的先後次第;(六)研究的界限,或說宇宙中一切性質的概略;(七)實踐上的應用,也即就人的聯繫來論事物;(八)研究的準備;(九)原理的升降等級。①①克欽指出,在這九種幫助之中,只做完了一種,其餘各種中有的只有些斷簡零篇。

我們知道,就是這九種幫助全部還不過是《新工具》中部分之部分,而《新工具》全書又還只是《大復興論》中之第二部分;由此我們不免想到培根的整個規劃是怎樣偉大而所完成的部分又是怎樣微小。——譯者

第一五以下諸項)。(愛理斯此注尚有很長一段細微的部分,不能盡譯於此。學者若能逕予參閱,自將有得。不過,誠如弗勒於此所說,閱時要記住一點,即自愛理斯寫作此注以來,熱之動力說在證據方面又取得很多新的收穫了。克欽指出,培根對自己的方法所作的例解到此結束。初時,這二十條語錄似乎看作《新工具》全書中最寶貴的部分,一六三八年在Leyden地方曾印發單行本。——譯者

)二二

所謂享有優先權的事例有二十七種,①逐一論述於後。①弗勒註明,據二卷五二條所述,這些享有優先權的事例首先分為兩大部類:一是關於知識的(一至二○),二是關於動作的(二一至二七);第一部類中又分兩部分:

一是幫助理解力的(一至一五),二是幫助感官的(一六至二○)。還有細分,可逕閱五二條本文。

克欽評議說,這裡不見有多少安排;其全部企圖也覺過於笨重,不適於一般使用;標題和分目也往往是出於想像的。但是,有些特定的事例,從實際上說來,則是始終不斷在得到利用的。——譯者

(一)單獨的事例——一些東西與另一些東西除共同具有所要查究的性質外即別無共同之點,凡表現這種情形的事例就叫作單獨的事例;還有一些東西除不具有所要查究的性質外便與另一些東西在一切方面都很相似,凡表現這種情形的事例也叫作單獨的事例。①很明顯,這種事例能把排除法的路程縮短,能加速和加強排除法的過程;在這種事例方面,少數和多數是有同樣效用的。①克欽指出,這兩種獨出的事例正與密爾所講的兩條實驗方法即相同法(Methodof Agreement)和差異法(Method of Difference)相同。見密爾所著《邏輯》一書第三卷第八章第一、二節。

舉例來說。假定我們是在探究顏色這個性質,①三稜鏡和水晶便算是單獨的事例。

它們不僅在自身中現出顏色,而且還把顏色外放到牆壁、露珠等等上面。這樣,它們除顏色外,便和固定在花中、彩石中、金屬中、木頭等等中的顏色毫無共同之處。由此事例我們就可很容易地測知,所謂顏色不外是投在物體上的光的一個變種,在上述前一情節系出於不同的投射角度,在後一情節則系出於物體的不同的組織結構。這些就是在相似性方面的單獨的事例。①克欽指出,牛頓(SirI.on)後來之發現光的合成,也正是依靠了顏色的這些事例(參看赫薛爾所著《自然哲學論》第一八和二七五兩節)。培根於此所作的解釋已接近真理,並表現出高度的明敏。——譯者

在同一對顏色的探究當中,如雲母石中清楚的黑白紋理,或同一種屬的許多花卉中的雜色斑紋,也都算是單獨的事例。

因為雲母石中的黑白條紋,或石竹花中的紅白斑點,都是除顏色外幾乎在一切方面盡相一致的。由這些事例我們就可很容易地測知,顏色和一個物體的真正性質並無多少關係,而只是依賴於其分子的較粗的也可說是機械的排列。這些就是在差別性方面的單獨的事例。這兩方面的這種事例,我都叫作單獨的事例,或者借用占星家的一個名詞,叫作野星。①①拉丁本原文為Ferinae。克欽注釋說,關於這一個字,找不到什麼解釋;疑指古時天文學家所觀察到的某些不規則的不合納入其系統中的天體而言。——譯者

二三

(二)移徙的事例——在討論中的性質是原先不存在而在產生過程之中,或就另一方面說是原先本存在而在消失過程之中,凡表現這種情形的事例就叫作移徙的事例。①這樣說來,無論在哪一種過渡當中,這種事例永遠總是兩面的,或者毋寧說就是一個事例在運動或過渡中,直繼續至達到對面的狀態。這樣的事例不僅加速和加強排除過程,而且把正面的東西或法式自身驅入一個狹窄的範圍。因為一個事物的法式必然是在這個移徙過程中要傳過去也即在另一方面要消除掉和消滅掉的什麼東西。雖然說每一個排除過程都推進著正面的東西,但這在同一事物中做來比在不同事物中做來更有決定性。只要僅僅一個事例把法式泄露出來,這就會引導到法式在全部事例中的發現(由前邊所說過的一切看來,這是很明顯的)。而且這移徙愈是簡單、這事例就該有愈高的估價。

再著眼於動作方面來說,移徙的事例亦是大有用處的。因為這種事例既是聯繫著什麼致使法式或存或滅這一點而把法式表示出來,這自然就在某些情節上為實踐提供出明白的指導,從而使得向下一步情節的過渡容易起來。②不過在這種事例當中有一層危險須要加以警戒,就是說,要提防它會迫使我們把法式與能生因過多地連在一起,以致會有一種從能生因觀點發生出來的關於法式的錯誤見解把持了或至少點染了我們的理解力。

須知能生因永遠只能被了解為僅系載送法式的工具。③但這層危險性,只要我們能把排除過程合格地做起來,則是易於防治的。④①克欽指出,水變成氣或變成冰,可算是適當的例子。這類事例頗近於對「隱秘過程」的查究。

弗勒引Playfair的話作注說:「礦物界就是這種移徙的事例的大舞台,在那裡可看到同一性質的各個等級,從最完善的狀態直到完全消失。例如貝殼在石灰石階段中,我們看到它在形象和結構上都十分完善,而逐步消入較細的雲母石,直到最後不復可辨。」

弗勒又引赫薛爾的話說:「這種移徙的事例以及另一種所謂跨界的事例使我能夠循跡找到那一條滲透整個自然界的普遍法則即所謂連續法則。——譯者

②欽闡釋說,這是很真確的。因為移徙的事例正是登記著一些由施加(自然地或非自然地)某種作用於一個質體而產生出來的現象。化學中就充滿著這類情節。——譯者

③弗勒指出,培根在這裡把法式與能生因明白地區別開來。——譯者

④弗勒註解說,在能生因已經停止動作之後,結果(即展示著法式的性質)還往往能見。因此,依靠排除法就能把法式與其能生因區別開來。例如,在我們停止磨擦許久之後,一個物體還會保持其通常溫度以外的燙熱。——譯者

現在我要給移徙的事例舉一個例了。假定所要查究的性質是白。這裡有一個向產生或存在方面移徙的事例就是完整的與砸得粉碎的玻璃。還有本來面目的水和攪渾起沫的水也可作為同例。玻璃和水在其本來面目下都是透明而不是白的,而砸成粉碎的玻璃和攪渾起沫的水則都是白的而不是透明的。①於是我們必須查問,在這一移徙當中玻璃和水究竟遇到了什麼事情。很明顯,白的法式是由玻璃之砸碎和水之攪渾傳送過來的。可是我們看到,這裡除玻璃和水裂為細小部分並有空氣進入外,什麼東西也沒有增添。由此我們就知道,同為透明但程度有高低之別的兩個物體(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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