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溫碧霞的姿色

三四十年代英國有個御用大律師William Arthur Fearnley-Whittingstall頭角崢嶸,有一次開庭,法官一就位故意先捉弄他說:「芬先生,我看不到你啊!」大律師說:「法官大人,我就在大人面前,戴了發套披了長袍。」法官說:「芬先生,我還是看不到你啊!」大律師說:「法官大人,大人看不到的是不是我穿的這件黃色馬甲?」法官說:「對呀!」大律師說:「法官大人,現在大人已經看到我了。」大律師一個回馬槍布了這句圈套套住了法官,法官只得說:「那好極了,我們開審吧。」

法官律師都是憑口才憑健筆吃飯的行業,向來最難對付﹔法庭更是莊嚴肅穆的「聖地」,規矩不少,不容蔑視。影視藝人溫碧霞停牌期間開車被捕,日前出庭受審,打扮俏麗,還用太陽眼鏡當髮夾「箍」住秀髮。這樣的裝飾雖然更見溫小姐的姿色,卻遭「庭警視為不夠莊重而喝令除下」。藝人憑儀態容顏招攬名氣,亮相不可輕心,怕只怕艷光太盛,法官說看不到她,而她又無以為對也。

報上還說,溫碧霞出庭應訊「引來很大關注」,不少法庭書記和庭警紛紛趁機到庭內一瞻風采云云。此處「關注」顯然過火了。「關注」是擔心﹑重視﹑關懷,等於英文的,總是帶著worry,即使所「關注」的事很iing,卻一定頗為important: The growing publi over Hong Kong''s poor eic performance,那是貼切的關注。大家想看看溫小姐真人漂不漂亮是「好奇心」使然﹔關懷溫小姐判監一月緩刑一年之事,才可以說「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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