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 六、細說辛亥革命

辛亥革命的爆發,至今已整整八十週年了。為這八秩大慶,海峽兩岸乃至日本和美國的中華史學界,都在紛紛集會研討,並撰文以為紀念。在我們執筆之前,首先想自問一下,「辛亥革命」這四個字是誰發明的呢,或是誰首先使用的呢?筆者不學,自覺此答案已不可考;至少是爭議很大,姑置不論。且說「辛亥」。辛亥是我國歷史上傳統的「干支紀年」裡,六十年一循環之中的一個年頭。我國歷史自黃帝以降,已有七十八個「辛亥年」。我們這個「辛亥革命」是發生在第七十七個「辛亥年」。這個辛亥,在清朝歷史上是宣統三年;在西方耶穌紀元上,則是一九一一年,所以西方史學家,都把「辛亥革命」翻譯成「一九一一年之革命」。因而我們今日來撰文討論這個「一九一一年之革命」,首先面對的,便是「定義」的問題了。

辛亥革命的定義與爭議

我們如望文生義。則「辛亥革命」只是宣統三年十月十日武昌起義,到民國元年元旦孫文就職「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之間兩個半月的事。這個狹義的用法曾為甚多中西專著所採納,然為本篇所不取。蓋「革命」究與突發的「政變」不同,它是長期醞釀的結果。只見其果,不明其因,是會引起誤解的。至於廣義的用法,似乎就應該包括辛亥革命的背景,和它立竿見影的後果了。——換言之,我們研討「辛亥革命」事實上是包括清末民初,中國革命運動的全部過程。但是這一段最早期的革命運動,又是哪一年起步的呢,這就有點爭議了。

一般的說法,總認為近代中國最早組織的革命團體,便是光緒二十年「甲午戰爭」爆發以後,孫中山先生於是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在檀香山所成立的「興中會」了。光緒二十年因此也就是中國近代革命運動的起點。國民黨官書如是說;大陸上的李新教授在其《中華民國史》上,亦作如是說。

這一點實頗有可議,因為在興中會成立之前,還有楊衢雲烈士和他的一夥同志們在香港所組織的「輔仁文社」。該文社成立於光緒十六年(另一說為光緒十八年),比興中會要早四年多。它最早的創立者楊衢雲、謝繼泰、劉燕賓、何星儔等十餘人,其年齡、學歷、社會背景,和他們「推翻滿清」、「創立合眾政府」、選舉「伯理璽天德」(president)等主張,與孫逸仙(中山別號)他們在檀香山的小革命集團,幾乎一模一樣。所以當中山於光緒二十一年一月返抵香港時,經共同友人如尢列等的撮合——尢列為文社社員,亦中山好友——這兩個小革命團體,也就一拍即合,搞其聯合組織了。

在這個雙方聯合的新組織裡,他們決定用「興中會」為會名。因為「振興中華」這個響噹噹的名字,較之那酸溜溜的「輔仁文社」四個字,要冠冕堂皇多了。——後來孔祥熙等一群山西青年,也在太原組織了一個「興中會」。這個遠在華北的興中會,與孫、楊的興中會毫無關係。據孔祥熙說,他們那時聽說海外有個「興中會」。他們喜歡「振興中華」這個響噹噹的名字,乃把他們自己的小團體取個名字,也叫「興中會」。(這是筆者早年在哥倫比亞大學校對《孔祥熙回憶錄》時,聽到錄音帶內孔氏親口說的。當時亦有人把孔祥熙的小組織,當成孫中山興中會的「太原分會」,實是誤聽錄音的結果。)

楊衢雲、孫中山等在香港所組織的興中會,事實上除掉名字外,一切皆是「輔仁文社」的延續;會員們也大致都是楊衢雲的班底。因為楊的團體己成立四年有奇;而孫的團體還未滿二月。楊是香港的地頭蛇;孫則是新從夏威夷回來的。雙方強弱之勢是可以想像的。據說他們合併之後,選舉新會長(他們叫「總辦」或「伯理璽天德」)時,曾發生孫、楊之爭。據後來國民黨的官書所載,在同年十月他們預備搞廣州暴動時,孫曾當選「伯理璽天德」或「總辦」。後來「楊既獲大權,遂藉端要挾,而請(孫)先生以(伯理璽天德)相讓。鄭士良、陳少白等聞之大憤,極力反對,士良且欲除之。先生以大事未成,首戒內訌,力表謙讓,即以此席讓衢雲……」云云(見《國父年譜》頁六八至六九)。

這段官書頗難說服任何公正的讀者和歷史家。如所敘屬實,那可能不是楊的「藉端要挾」,而是孫的黨羽為擁孫,暗中想搞殺楊的「苦撻打」(coup d'etat),為孫所阻。官書甚至說楊衢雲排滿抗外的思想,以及他組織「輔仁文社」的叛逆行為,都是受中山「感召」的結果(見前書頁五○)。這些似乎都是想像之辭。有人或許要說「輔仁文社」的宗旨是「以友輔仁」;它是個社交團體,而非革命團體。其實辛亥首義時,最活躍的一個組織則是「文學社」。文學社卻是革命團體,而非社會團體。所以名字與實質並不是完全一致的,尤其在地下革命的時期。我們不能望文生義,或以辭害義。

須知楊衢雲開始其革命行動時,孫中山還是個用功的醫科學生。光緒二十年中山還親赴天津「上書李鴻章」呢!他「上書」不幸被拒。如果李鴻章英雄識英雄而重用了「孫文」,中山不也就是清政府的「能臣」了嗎?哪還搞什麼「革命」(他們那時叫「造反」)呢?所以在這一階段裡,楊衢雲是否受「先生感召之深」,吾未敢必。而孫在「上書」被拒後走上排滿革命之途,所受楊衢雲的影響,倒是很明顯的。

再者,「興中會」最初在檀香山組織時,其形式和性質也只是個「銀會」。會員每人出「底銀」五元,「股銀」每股十元,購買愈多愈好。目的是「舉辦公家事業」,事業成功,每股「收回本利百元」。該會宗旨,除報國之外,「兼為股友生財捷徑……比之(向清朝政府)捐頂子買翎枝,有去無還,洵隔天壤。且十可報百,萬可圖億,利莫大焉,機不可失也。」(見馮自由著《興中會組織史》及<香港興中會章程>第八條)所以在檀香山的「興中會」裡孫逸仙是在暗中籌款造反,而絕大多數「銀會」會員,則是在買「樂透獎」。這個興中銀會的會長也不是孫逸仙而是殷商劉祥。但是孫卻是這銀會首會的得利人——他籌到港幣一萬三千元,外加個「興中會」的組織名義。有了這些本錢之後,中山便匆匆趕回香港向楊衢雲洽商(事實上是bargain)兩會合併的事務了。合併之後,會長一職順理成章自然應該是楊衢雲。是年十月,他們竟然發動了「義兵三千人、洋槍六百桿」外加火輪船二隻的廣州起義。試問中山皮包裡的一萬三千港幣,能買幾枝「洋槍」呢?這些起義的本錢,顯然都是楊衢雲搞起來的。中山半途加入罷了。可惜楊氏早死——光緒二十七年一月十日被清吏刺殺於香港,他的事跡功勳就被埋沒了。所以一部「中國近代革命史」,是應該從楊衢雲開始寫的。

筆者寫這段小辯正,絕無意貶抑中山先生在近代中國的歷史地位。相反的,我們是更上層樓地尊崇他為我們的民族領袖;民族領袖應有其不偏不倚的民族領袖的地位。因此我們不願採用「黨史家」為「黨魁」作傳時,視天下無不是之父母的譜牒方法罷了。

得風氣之先的華僑青年

青少年時期的孫中山先生,恕我大膽的說一句,是一位不折不扣的「華僑青年」,甚至如粵人俗語所說的「金山仔」。筆者蝸居紐約四十餘年,在「窮人哈佛」的紐約市立大學從兼課到專任,教書經驗亦有三十餘年。在我課室內進進出出的華僑小青年,亦不下數百千人。我平時總歡喜舉中山先生的故事來勉勵他們。行行出狀元,如今雖做不到大總統和國父,但不斷努力之下,不做「大官」也可做點「大事」嘛!其實我的學生中,卓然有成者,亦為數頗有可觀。

相反的,我們如以中山先生比諸今日僑生,他老人家其實也是當年的華僑小青年之一而已。賤日豈殊眾,貴來方悟稀。華僑小青年或金山仔有其共同的特點。這些特點也是鑄造後來革命家孫文的社會條件。

大體說來,他們的特點約有數端:

一、工農家庭出身。其父祖伯叔類多貧僱農、苦力工人或小商人。胼手胝足,日常工作都在十二小時以上。他們除舊有的觀念和道德標準之外,平時沒空亦不知如何管教子女。

二、小華僑們受父兄寵愛,甚至溺愛;類多豐衣足食;至少不愁衣食。佳子弟,頗可上進;惡子弟,則至為墮落。

三、教育水準,下輩平均都在高中以上,遠超過長輩。——當年老輩華僑多不識字,縱識字也不過稍讀「三百千千」(三字經、百家姓、千字文、千家詩)而已,而下輩則於三百千千之外,有的且精通外語了。

四、以說漢語的「弱勢文化」,在海外對抗西語(英語)的「強勢文化」,老輩多不諳外語,為自尊自重乃堅拒同化。因此一般老輩華僑,較之國內人民,更為保守;而講「雙語」的小輩於自卑之餘,則趨向「全盤西化」。所以他們父子之間「代溝」極其嚴重。筆者本人便不時為學生父子間之衝突,排難解紛。中山先生與他的長兄孫眉,曾一度反目,弄到互找律師的程度,吾知其衝突根源所在也。處於我輩今日,「西化」與「現代化」固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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