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肆】 二、列強刺激.太后玩火.端王竊政.群運出軌

民可用,團應撫,匪必剿

發生在二十世紀的第一年,庚子、光緒二十六年的「義和團」之亂,從星星之火燒成燎原之勢,實在是與當時山東巡撫毓賢的三原則分不開的。前文已偶及之,毓賢的三原則是:「民可用,團應撫,匪必剿」。老實說這三個原則本沒有錯,錯的是他把抽象的原則化為具體的運用,不得其當,就要出毛病了。

就以「民可用」這一條來說吧!當年由於列強對中國所作的赤裸裸的侵略——尤其德國人在山東,俄國人在東北的所作所為——已激起中國全民的公憤。

德國人在山東以教案為藉口強佔膠州灣,已無理已極,而德皇為皇弟海因利盍親王(Admiral Prince Heinrich)率遠東艦隊遠征中國,在漢堡所作之送行訓辭,什麼:「should any one essay to detract from our just rights or to injure us, then up and at him with your mailed first」(原文英譯載光緒二十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倫教觀察報》London Spectator)。那時我方奔走交涉的大員之一的翁同龢,在其日記上譯為「如中國阻撓我事,以老拳揮之」。德皇這一「揮拳」演說,那時是騰笑歐美的。世人固對德皇之橫蠻,嗤之以鼻,而對我華人之不爭氣,也是憐而鄙之。此事當時對我國我民之刺激,亦至深且痛。斯時在巴黎冷眼旁觀之法國史家柯利厄(Henri Cordier),便認為這種德國佬加於華民之刺激「縱非義和團興起的全部原因,也是主因之一」。(見柯著《中西關係史》,卷三,頁三六五。轉引自摩爾斯《大清帝國國際關係史》卷三,頁一一一。)

至於德軍當時在山東之橫行,更是筆難盡述。當地百姓如對若輩稍事抵抗,動輒全村被焚,老幼難逃。某次在魯東日照縣,為一極小的民教衝突,在當地仕紳出面試行調解之時,五位在場仕紳竟被德軍強擄而去,送至青島拘留所,勒令執行極無理之要求。似此綁票勒索之行為,使在一旁觀察之美國外交官,亦為之忿忿不平而報請華府留意。(見美國駐華公使康格致國務卿海約翰的報告書。載國務院「外交檔」,光緒二十五年四月十七日。)

俄國在中國東北所犯的罪惡,就更是罄竹難書了。光緒二十五年三月某日,俄人自旅順港違反條約,侵入中國境內徵收地稅。當地農民召集群眾大會並繕具申請書,請求免徵,態度極為和平恭順,而俄軍竟突然對群眾開槍,當場便打死農民和老弱婦孺九十四人,傷一百二十三人。(據西文《北華捷報》記者的專欄報導。)

光緒二十六年七月十五日,當俄軍於黑龍江畔的海蘭泡(俄名「布拉戈維申斯克」)開始越境時,華軍稍事抵抗,俄軍便一舉將兩岸華民男女老幼六千人,悉數屠殺,棄屍江中,江為之塞。此一屠殺,中國政府雖未敢深究,歐美媒體卻向莫斯科提出抗議,而沙皇政府竟聲言是邊遠駐軍擅殺,俄皇鞭長莫及,無能為力,搪塞了事。(見Arthur H. Smith著《震撼中之中國》(China in Convulsion),光緒二十七年英國愛丁堡出版,第二冊,頁六○七。)其後俄人在「江東六十四屯」一帶和其它城市中的燒殺,據各方報導,死傷華人二十餘萬,本篇也就無法詳加敘述了。(見李文海等編《義和團運動史事要錄》,民國七十五年濟南出版,頁二九七。)

以上所記只是根據西方官員和記者零星的報導,並非受害華人的誇大。當時如作有系統的調查研究,則入侵者之殘暴,就更是罄竹難書了。筆者不學,曾就清末民初各種中外衝突中,雙方的死傷數字略作比較,所得比率大概可說是一千比一。換言之,在中外衝突中洋人如有一人殞命,無辜華民就要以千命「相陪」(不是相賠)。如曹州教案中有德國傳教士二人被殺,德人藉口入侵時被殺之華人,加上中國官府在洋人要挾之下所殺戮之華民,以及民教衝突所造成的死傷,即不下數千人。——假如鬼神之說真有可信,以數千枉死冤魂,在耶穌之側、上帝之前,與在曹州殉道的兩位神父的幽靈,同時出現,互控冤情,在此情況之下,上帝和耶穌又何擇何從呢?

不幸的是,在類似情況之下慘死的洋人往往都名揚天下,垂譽後世;但是陪他們一道喪命的數千名華人包括婦孺,那就死得蟲蟻之不如了。史達林說:「死一個人是件慘事;死一百萬人只是個統計數字。」在那庚子年間,死掉任何一個洋人,都是個驚天動地的「慘事」;死掉千萬個華民,甚至連「統計數字」也沒有一個。但是中國人究竟不是個麻木的民族。在那千萬家披麻戴孝的寡婦孤兒的哭聲裡,稍有良心的血性男兒,都會拔刀而起和敵人拚命的,這就叫做「民憤」。在全國人民都感到國亡無日,都要和入侵者捨命一拚,這就叫做「民氣」。這股民氣,筆者這一輩在「八年抗戰」的日子裡,都是親身捲入、親身體驗的。老實說,八年抗戰就是當年全國人民以血肉之軀與不可一世的入侵強寇,死命糾纏,拚過來的。

朋友,在那庚子年間,八國入侵的時候,全國同胞國亡無日的感覺,實數倍於抗戰前夕的一寇獨來,尤其是在情況最緊迫的山東和東北。所以該兩地區民氣最激昂,義和團也滋長得最快。毓賢這個好殺成性的地方官,他也深深地體驗到這種同仇敵愾的民憤,而感覺「民可用」。他覺得與其殺民媚洋,何如「用」民來除教滅洋呢?毓賢這一心態,事實上是與當時西後以下,那一批在戊戌以後突然掌權而又顢頇無知的滿人小貴族的心態,如出一轍。他們但知民氣可用,要「用」它來「扶清」。他們怎知甲午、戊戌之後的腐爛朝廷,已是個「扶」不起的阿斗?以它來「滅洋」,則洋又豈是氣功師徒「刀槍不入」所能「滅」掉的?

對民氣但知其有而不知其用;激起了民氣,又沒個安全塞可保安全,那就非爆炸不可了。義和團運動也就是近代中國,無數次鍋爐大爆炸中的一次。

只能造反,不能保皇

再者,毓賢究竟是個非科甲出身而習於殺人的莽漢。下棋不看第二步;為政不作三思,因此他的「團應撫、匪必剿」的原則,應用起來,也漏洞百出。

山東那時是處於王朝末季的黃巾、赤眉時代。饑民遍地、盜匪如毛、邪門盈野。毓賢最初的辦法是以殺止亂。但是他縱是個嗜殺的屠夫——他有一個月殺五百人,一任殺五千人的紀錄——也殺不勝殺。最後改殺為撫。他撫的辦法是化零為整、招匪入團(民團)。他縱容,甚或授意,乃至乾脆鼓勵和認可,並發下「毓」字大旗,由徒弟眾多、能呼風喚雨的大邪門,併吞那些只有低級氣功,組織能力欠缺,而良莠不齊的小邪門,劃一名號,整齊服色,統名之曰「義和團」,以示這些組織是由他巡撫衙門認可的私辦民團。

這種以大吃小、化零為整,組織並統一指揮起義農民的辦法,原不是毓賢所發明的——那是我們的國寶。試翻我國歷代農民起義的歷史,且看陳勝、吳廣、赤眉、黃巾、黃巢、朱元璋、張獻忠、李自成,洪、楊乃至我們親眼看見的紅軍、八路軍、新四軍的成長和擴大,都是一脈相承的。但是毓賢所搞的與上述情況有個基本上的不同。上述諸大家都是搞革命,造反,以「打天下」為號召的。毓賢統一組織他們的目的卻是「招安」,為大清王朝「保天下」。這樣就變成抱薪救火了。

第一,毓賢無法真正把「義和團」化為「民團」。農民起義的造反大軍,「裹脅」起來是愈大愈好;官辦民團的容量,那就有限了。再者造反打天下搞革命,是洩民憤、主正義的義士之行,士氣極高。保衛腐爛王朝,助紂為虐,那就義士卻步,智者不為了。所以義和團運動在山東始終未能步入正軌。它不是個正正堂堂的群眾愛國運動,而是以燒香唸咒,或間有「特異功能」的氣功師為主導,終於走火入魔的工農兵運動。——它缺少個「偉大、光榮、正確」而成熟的革命黨從中指導和策畫,因此它搞起「扶清滅洋」、「燒教堂、殺教士」,就變成紅衛兵式的打砸搶,亂來一泡了。但是紅衛兵究竟還要聽命於一個老謀深算,也可說是老奸巨猾的「最高指示」;最後在軍警環伺之下,偃旗息鼓,去農村下放學習。義和團沒個最高指示,在軍警也都相率入團之後,連「老佛爺」也失去控制,使它真的變成了「拳匪作亂」。發展至此,連老太后也只好丟掉「盆底鞋」,梳上「粑粑頭」,化裝農婦,逃之夭夭。「拳匪造反」(boxer rebellion)就只有靠洋兵來「助剿」了。——「拳匪造反」原是李鴻章替慈禧推卸戰犯責任的外交辭令(見下篇)。

所以毓賢的「匪必剿」的原則也出了大毛病。他不知道「匪」是饑民的化身。饑民在被「剿」得走投無路之時,便入「團」受「撫」。受撫之後還是沒飯吃,那就繼續為匪,終於良莠難分、團匪並存。加以毓巡撫對教民有成見,又沒有辦外事的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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