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4寫法多有明確規格
寫作,同性質的內容,用什麼形式表達,模仿前人是不可免的。但模仿的方式有分別,可以亦步亦趨,也可以靈活變化。文言的許多文體像是有約束力,要求後來的作者必須亦步亦趨,就文體說就是有了明確的規格。這表現在許多方面。比較重大的有組織方面的,如賦一般是先寫個引子,介紹寫這篇賦的來由,名為「序」,然後才是正文;墓志銘是先寫志,後寫銘;贊如果不是獨立的,一定要放在最後;等等。還有語言方面的,如論和奏議之類一般是用散體,啟和祝文之類一定要用駢體;有的文體要全部押韻,如頌和策之類,有的要一部分押韻,如墓志銘的銘,史傳後的贊之類。
組織、語言之外,有些文體還有些格式和用語方面的小框框,如上奏章給皇帝,開頭要用「臣聞」或「臣某言」起,末尾常常是表示恐懼的「不勝……之至」一類的話;史傳記人,開頭總是「某某,……人也」,末尾要說有什麼功德,有什麼著作,死後有什麼哀榮,留下什麼樣的子孫等。
規格最明顯最嚴格的當然是詩詞。就詩說,古體詩在篇幅長短、用韻、平仄方面還有點小自由,到近體詩(律詩、絕句),格律嚴明,就一點點自由也沒有了。比如寫的是七律。就只能七言八句;如果用的是一東韻,就不許用二冬韻的字來押韻;而且一般說,中間兩聯要對偶;等等。詞是歌詞,限制不能不更嚴,有的地方不只要求平仄要合規定,而且要限定用哪一種仄(上、去或入),一點不能通融。
白話作品,尤其是現代的,這種種清規戒律就幾乎沒有了。
5.6表達方面:押韻
表達是為情意服務的。同一種情意,表達的用語可以不只一種。不同的用語一般有高下的分別,高的不只與情意切合,而且兼有簡明、典雅、聲音美等優點。用語言表情達意,用力求情意切合,還想兼有簡明、典雅、聲音美等優點,是修辭。文言修辭方法很多,常用而現代語幾乎不用的,值得特別注意的有三種:押韻、對偶和用典。
5.6.1押韻及其修辭作用
文言許多體用押韻的寫法,上面第5.5.2節已經談到。押韻是在語句中適當的地方(一般是停頓的地方),讓同韻的字有規律地陸續出現。所謂同韻包括三種情況。以現代漢語為例:一是全同,如「拔bá」「拿ná」,韻母都是á;二是主要母音相同,如「家jiā」「花huā」,主要母音都是ā;三是收音相同,如「京jīng」「耕gēng」「工gōng」,收音都是ng。文言押韻,道理相同,只是古音與現代漢語的音有區別,所以間或有古人押韻、用現在音讀不協韻的情況,這在上面第5.2.3節和第5.2.5節也已經談到。至於押韻的字是否要求聲調相同,各體的情況不盡一樣。如近體詩就必須相同;古體詩和詞,有時候上、去可以通融。
押韻是文言的一種重要修辭方法,粗淺地說,作用是好聽。細緻一些說,作用還可以分作兩層。初步的一層是音樂性的,就是於韻律的迴環往複之中,在了解意義之外,還能感受濃厚的聲音美。例如讀杜牧《山行》:「遠上寒山石徑斜,白雲生處有人家。停車坐愛楓林晚,霜葉紅於二月花。」
「斜」「家」「花」陸續出現,傳給人的就不只是景物加心情,而且有聲音美(聲音美還來自平仄協調,留到下面談)。更深的一層是意境性的,就是不同的韻還可以喚起不同的情調。例如讀杜甫《後出塞》:「朝進東門營,暮上河陽橋。落日照大旗,馬鳴風蕭蕭。」(舊屬下平聲二蕭韻)我們會感到蒼涼豪放;讀王維《送別》:「山中相送罷,日暮掩柴扉。春草年年綠,王孫歸不歸?」(舊屬上平聲五微韻)我們會感到凄清惆悵。這美的聲音和深的意境,都是散體難於表現出來的。
5.6.2各種形式
在文言作品裡,押韻的情況很複雜。先說「範圍」。顧名思義,押韻應該只用於韻文,可是少數散體篇章里偶爾也會見到。如《老子》就是最突出的,「有無相·生,難易相·成,長短相·形,高下相·傾」(第二章),「挫其銳,解其·紛,和其光,同其·塵,湛兮似或·存」(第四章),等等,都是這樣。上面第5.5.2節提到的《岳陽樓記》也是好例。其次,在韻文里,押韻的範圍也有全和偏的不同,如早期的賦就有不通篇押韻的,到後代,這種情況就沒有了。因此,我們可以大體上說,在文言典籍里,韻文是必須押韻的。
再說押韻的「格式」,這是指韻字用在什麼地方。韻字一般是用在語句的末尾,所以習慣稱為「韻腳」。說是一般,因為有少數例外。那是語句末尾是虛字的時候,如:
(1)參差荇菜,左右·流之。窈窕淑女,寤寐·求之。(《詩經·周南·關雎》)
(2)西望夏口,東望武·昌,山川相繆,郁乎蒼·蒼,此非曹孟德之困於周·郎者乎?(蘇軾《赤壁賦》)
但這種情況究竟很少見,所以我們無妨說,韻腳總是出現在語句停頓的地方。
語句末尾停頓的地方是腳,哪個腳用韻,情況不盡相同。絕大多數是隔句用韻,如本節舉的《詩經》和上一節舉的幾首唐詩都是這樣。古詩也有句句用韻的,傳說是從漢武帝柏梁台聯句開始,所以後代稱為「柏梁體」(七言,句句用韻)。其實這是當時的風氣,早的如漢高祖《大風歌》,末尾「揚」
「鄉」「方」都用韻;晚的如張衡《四愁詩》,雖然不是一韻到底,也是句句用韻。概括的情況是:魏晉以前,尤其樂府詩,用韻的規格不很嚴格,可以隔句用,也可以句句用,還可以兩種辦法交錯著用;南北朝以後,隔句用韻成為通例,除有意仿古以外,其他形式就幾乎不見了。
以上是就詩說,用韻以隔句為常。隔句是為了迴環之中有變化。聲音美,甚至語言美,「變化」是個重要的原則。句句用韻是迴環多而變化少,不如上句不用而下句用,尤其平聲韻,能使人獲得一抑一揚的頓挫感。詞與詩不同,是長短句,隔句用韻以求兼有迴環、變化的聲音美這個原則就不完全適用。至於韻腳如何安置,情況千變萬化,我們只能說,它與近體詩大不同;近體詩是隔句用韻(第一句例外,五言以不用為多,七言以用為寄);詞是因調而不同,隔不隔(是否句句用韻),隔多少,都不一定。
用韻還有一韻到底和換韻的分別。近體詩都是一韻到底的,不限句數的排律也是這樣。古體詩不一定,隨作者的意,可以不換韻,如韓愈《調張籍》,可以換韻,如杜甫《兵車行》;換,可以次數少,如李白《月下獨酌》「花間一壺酒」一首,只換一次;可以次數多,如白居易《長恨歌》,不只換得頻繁,而且無規律(幾句換一次,換平換仄,都不一定)。詞因為調不同而有換不換的各種情況,一般說是以不換為常;換,以平仄交錯為常。賦篇幅長,都換韻;唐宋以來科舉考試作賦,還常常限定怎樣換韻,如白居易作《洛川晴望賦》,題下註明「以願拾青紫為韻」,就是要求依次用四種韻。
押韻,韻腳用平用仄,各體也不盡同。近體詩幾乎都押平聲韻。古體詩押平押仄的都不少;賦也是這樣。詞押平押仄,不同的調有不同的規定(有極少例外,是一調既可用平,又可用仄);有的不只規定平仄,還規定用哪一種仄,如《憶秦娥》《念奴嬌》就必須用入聲韻。韻腳用平用仄,大致說還和情調有些關係,如平聲的情調偏於開朗,仄聲(尤其入聲)的情調偏於沉鬱,就常常能夠從詞的吟誦中體會出來。
5.6.3寬嚴和難易
押韻因體的不同而有「寬嚴」的分別,或者說,「同用」的範圍有大小的分別,大就寬,小就嚴。上面第5.2.3節講中古音的時候已經談到,唐宋時期韻書曾把韻分為最多206部,可是作詩(包括考試作詩)並沒有把文字分為206堆,限定不許越界,而是用「同用」的辦法減去幾乎一半,最後剩了106部。這裡說寬嚴,是合併為106部之後的寬嚴。嚴是分為106堆,不許越界;寬是有些堆的文字可以越界,或說再合併,成為更少的部。就體說,近體詩是嚴的,必須106部互不侵犯。如用的是一東韻,韻腳就不許見「冬」「宗」
「松」「恭」等字,因為那是屬於二冬那一堆的。只有第一句是例外,因為第一句可用韻可不用韻,有的人作詩就靈活一下,用了「鄰韻」,如杜牧《清明》第二句韻腳是「魂」,第四句韻腳是「村」,都屬於十三元,可是第一句「清明時節雨紛紛」卻用了十二文的「紛」字。近體詩以外的各體,用韻都是寬的。如古體詩,東、冬,江、陽,支、微、齊,等等,鄰韻的字都可以同用。詞用韻與古體詩相近,少數地方比古體詩還要寬(具體情況可參考王力先生《古代漢語》或《詩詞格律》)。
押韻還有難易的分別。剛說過的寬嚴是一種難易:寬,可用的字多,容易;反之就難。一般說難易,指嚴範圍內的難易。因為各韻包含的字,數量和性質不盡同:數量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