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社會論

一種小說能為廣大群眾所接受,必有其原因。最近幾年來,新式的衛道君子大聲疾呼,反對神怪小說,視如洪水猛獸,必欲置之死地而後快。而神怪小說(包括連環圖畫)作者除了埋頭工作而外,完全是無抵抗主義的態度,誰也不敢申辯。不加思索地想來,神怪小說站在這種絕對的劣勢下,早該被擊敗而銷聲匿跡,無立足之餘地;為什麼這種攻擊的力量,不生功效,非但不能夠絕滅神怪小說,而且神怪小說廣大流行,反而勢力囂張愈甚呢?這其間,自有配合於社會心理方面的必然的原因,新式衛道君於倒果為因,攻擊其「已然」,忽略其「所以然」,於是失敗了。神怪小說在現實的社會狀態下,可說是應運而生,先有這麼一種畸形的社會,然後有這麼一種畸形的小說;要是沒有這麼一種適合於神怪小說生存的社會,神怪小說就根本無從產生,更何能廣大流行?

到今日為止,無論地區的東方與西方,政制的民主與獨裁,人類社會的一般形態,都是有欠公平,未盡合理,人對於人的欺凌、壓迫、殘殺種種現象,都在某一種形勢之下成為當然的,無可違抗的;因而貧富勞逸之間,雖然相去很遠,而社會的表面,往往能平靖無事。固然有史以來,出過了不少革命家,不惜任何犧牲,要把這種畸形的現象,使之變為正常,成功一個最理想最高尚的社會;可是,離成功之標的,還是有著相當距離。

為什麼理想的幸福的社會建立不起來呢?這就與神怪小說中時常援用的哲理相同:「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為什麼道不能勝魔呢?正道是終必戰勝邪魔的,但是時候未到,那又著急何用呢?人類社會在人類毀滅以前,總有一天要到達正常形態:沒有欺凌,只有誠敬,沒有壓迫,只有扶助,沒有殘殺,只有愛護。除非人類在中途就毀滅了,那就邪正同歸於盡,無話可說。

可是,在這到達成功之境的中間程途,人類還是不能不尋求暫時性的安定社會的辦法。這個辦法的基礎,不是建築在真理上的;因為真理的力量,還夠不上維持這個局面。於是只能舍本逐未,遷就事實了。

用什麼方法遷就事實呢?

不外是以毒攻毒而已!動機或許是純正的,結果不出於「魔法的鎮壓」之途。否則,並欲求苟安於一時而不可。此中未嘗沒有不得已的苦衷,然而在客觀上魔法總是魔法,不能夠就以魔為道。因為仍舊是魔力的作用,所以社會現狀在經過了相當時期的小康局面,往往要有若干時日的騷動。結果,在「成則為王,敗則為寇」的鬥爭下,又恢複了小康局面。如果問題真是徹底解決了,那麼人願相愛之不暇,還有什麼鬥爭燒殺呢,原子炸彈根本是廢物,早就不值得國際社會間的大驚小怪了。

在小康局面之下,有些人住高樓大廈,有些人住草棚茅篷;有些人吃山珍海味,有些人啃樹皮草根;有些人僕從如雲,有些人想占豪門走狗之一席而不可得;有些人三妻四妾五夫六姘,有些人連半個太大都找不到;有些人嚷著餓死事小,失節事大,有些人日日夜夜廉價賣淫;以及其他種種,不可說盡。為什麼這種怪現狀一一都成為社會的常態,差不多成了當然呢?從好的方面說,此中包含著不得不然的苦衷,要不維持這種暫時的小康局面,人類在各自殺奪與報復的循環不息下,除了毀滅以外,永無休止;必須用魔法鎮壓於一時,然後逐漸改革,逐漸進步,逐漸由魔法的控制而轉換到正大無偏真誠無偽的境界,使怪現象歸於消滅。從不好的方面說,這是一種用魔法鎮壓而成的吃人的秩序,吃人的技術。只許他吃你,不許你不給他吃,他來吃你,你應該歡迎被吃。大的吃中的,中的吃小的,小的借著大的勢力吃中的,中的利用小的犧牲吃大的。雖然千變萬化,而其吃的原則與狀貌,依然層次井然,秩序很好。這種層次與秩序,就使社會的外觀成功了小康局面。

剝去了小康局面的外皮,內質就是眾邪縱橫、群魔亂舞的奇景了。那些邪魔,和還珠樓主在小說中描寫的邪魔,在形象上有不同,在性質上倒是非常相像的,而且其魔法的厲害,更未必弱於《蜀山劍俠傳》中綠袍老祖和毒手摩什之類。

從這種角度去窺察社會內層的真相,再轉而閱讀還珠樓主神怪小說的內容,就有了互相符合之處:社會上什麼妖魔都有,等於小說中神怪人物的不一而足。不加思索而言:社會是不神怪的,還珠樓主小說是神怪的;倘然加以深思,那麼反轉來說:還珠樓主小說是不神怪的,社會才是神怪得很,也是無所不可。

上面是說還珠樓主的神怪小說,有其與社會形態互相配合之處,也就是說,他的小說之所以能夠在這個社會的基地上茁芽與成長的道理。

那麼,為什麼社會群眾間的某一部分人對於他的小說這樣地歡迎呢?我覺得,他的作品是適應著這一部分人的心理的。

第一,在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的社會形態下,許多人固然本身受到魔法的控制;同時為求生存,為求「力爭上遊」起見,少不得也以魔法加之於人。彼此間魔來魔去,無往不魔,習慣成自然。魔法不但表現於行動,而且影響於心理。這種後天的經驗,幾乎成為先天的本性了。意識方面,可說和神怪小說已經相通。看神怪小說,成了性之所近。是迎合的,不是背離的。是普通的,不是特殊的。

第二,大家雖在過著以魔應魔的生活,施於人者,視作當然,自己不覺得有礙於人,而受於人者,卻是感覺到痛苦。因此,除了少數人之外,大部分人容易觸起對於現實不滿的感覺。恨起來最好能夠像張獻忠一般造他一場殺孽,藉以泄憤。當然事實上沒有這麼便利,不能不自己隱忍著。看到神怪小說中正派劍仙大殺邪魔,無論邪魔怎樣厲害,結果非慘敗橫死不可;他就以自己代表著正派劍仙的地位,把心所不悅的人物,看做了邪魔妖怪。劍仙殺妖魔,看著十分痛快,可以得到一種畫餅充饑、望梅止渴般的滿足。

第三,因為不滿現實,就對現實厭倦,最好能夠避入另一個世界中,去換換空氣。那些把塵世實況編演而成的小說,其故事都是在讓人厭倦的範圍之內。只有神怪小說,是脫出了這一重藩籬的謊話小說。至少,在書本子上可以嗅到一種與現實有相當距離的氣味。這種氣味,讓他在神思恍惚之間,若有安慰可得。

第四,因為現實社會關係複雜,善惡之間的道德、法律與倫理,其成為問題而待解決者,往往「牽絲攀藤」,糾纏不清,甚至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愛國固然有理,賣國也有人說有理;豪富不拔一毛有不拔之理,貧窮餓死也有非餓死不可之理。凡此種種,不一而足。所以成為政敵,雙方政論家製造輿論,誰都是振振有詞。至於吃官司朋友,請律師辯護的時候,更像中國的六法全書,至少有十二法的內容。神怪小說便不然,善就是善,惡就是惡,善人一定心慈面和,惡人一定兇相難掩,善人的責任只有殺惡人,惡人的義務只有被殺害,痛快得很。除去小說中趣味方面的波折外,不必多費研究善惡問題的腦筋。許多人在應付社會而筋疲力盡之餘,看劍仙殺邪魔,越看越爽快。

第五,好奇是人類的天性,神怪小說的第一個特點是奇,這不必說了。同時,自欺也是人類的特長,誤盡蒼生之徒,自以為萬家生佛,老太婆九妖十八怪,自以為美絕人褒。要說那些人完全自己不明白,也未必然,明知故犯,非此不快耳。等於看神怪小說,難道他們都把神怪小說當做教育部審定的教科書讀嗎?這才沒有那麼呆呢!一百個人中,至少有九十九個人知道是謊話連篇而已。可是一看有趣,再看更有趣,以至手不釋卷,看個欲罷不能。這是適應了心理上的自欺的需要之故也。自欺在心理上是一種可笑的作用,可是像如今的時世,有時倒也不妨自欺,得糊塗時且糊塗,太明白了,也就是太痛苦了。

如今又要說到還珠樓主身上來。他的把握讀者的技巧,是和上面所說者相通。

第一,他因讀者們的不滿於現實,就崇奉出世色彩最濃厚的佛家思想,演化為小說中至高無上的權威人物。處處表示著佛法無邊的不可思議威力,又處處以超脫輪迴為人生至高無上的幸福的歸宿。

第二,他因讀者的所以有出世的思想,不過是對於現實發生惶恐與厭倦,不是痛絕塵世,有甘於苦行之願;換言之,僅是想逃避,不是要決絕。所以他也肯委屈佛門聖者來參加殺孽。同時,以道家的逍遙自在,創造出許多所謂旁門散仙,志不在升天,優遊無慮于海外地角,山巔水涯。

第三,他因讀者終究都是些世俗之人,在倫理觀念上,還是以受儒家的影響為最深,於是在他的小說中,不論是佛是仙是妖是魔,都使以儒家的道德為道德。

第四,他因讀者在今日之世,種種切身所受,慘痛不可理喻,那些佛家的普度眾生的慈悲,道家的清凈無為的散淡,儒家的致君於堯舜的王道,都嫌不夠潑辣,無足大快人心,於是不惜強姦釋迎、李耳、孔丘,不管在道德上是屬於哪一方面的聖人,都叫他們在飛劍法寶之下,干著冤冤相報的鬥爭,一律成了太史公遊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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