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那裡,您不是在自己的地方,親愛的 七

卡夫卡的遺囑:並沒有確切的法律意義上的遺囑;事實上是兩封私人通信;甚至不是真正的通信,因為它們從沒有寄出。布洛德,作為卡夫卡的遺囑執行人,於1924年他的朋友死後,在一個抽屜里找到了它們,和一堆其他的紙放在一起,一封用墨水寫,折好並附有布洛德的地址;另一封,更加詳細,用鉛筆寫成。在他的《〈審判〉第一版跋》中,布洛德解釋道,「……在1921年,我對我的朋友說我曾寫了一份遺囑,其中我請求毀掉若干物件(DIESESUNDJENESVERNI),重新審閱別的,等等。這時,卡夫卡遞給我人們後來在他的辦公室找到的用墨水寫的那頁紙,對我說:『我的遺囑會非常簡單:我請你燒毀一切。』我還能確切地記著我給他的回答:『……我事先告訴你我不會這樣做』」。通過這個回憶,布洛德說明違背朋友遺願的道理。「卡夫卡,」他接著說,「懂得我對他寫的每一個字的狂熱崇拜」;所以他很明白我不會去服從他,所以他「本來可以去選擇另一個遺囑執行人,如果他自己的打算是嚴肅的無條件的最後決定。」然而是否這麼肯定?在他自己的遺囑里,布洛德要求卡夫卡「毀掉某些物件」;為什麼卡夫卡沒有認為向布洛德要求同樣的幫助是正常的事?如果卡夫卡的確知道他不會被服從,為什麼他還要用鉛筆,在他們1921年談話之後寫第二封信,講出和詳細說明他的打算?暫且不談這些,人們永遠不知道這兩位年輕朋友就這個話題談了些什麼,況且,這個題目對於他們不是最為緊急,從他們每個人來看,尤其是卡夫卡,他那時不能認為自己格外受到不朽的威脅。

人們經常說:如果卡夫卡的確願意毀掉他所寫的,他本來可以自己去把它們毀掉。但是怎麼毀掉?他的信由與他通信的人所佔有(他本人沒有保留任何他所收到的信件,至於日記,的確,他本來可以把它們毀掉。但是,那是些工作日記(與其說日記不如說筆記),他寫作時它們對於他是有用的,而且他一直寫到最後的日子。對於他的未完成的散文,人們也可以這樣說。不可挽回的未完成,但它只是在人死的時候才是這樣;在他的一生中,他總是有機會重新回到它們上面來,即使是一篇他認為失敗的短篇小說,對於作家也不是無用,它可作為另一個短篇的素材,作家沒有任何理由毀掉他所寫的,只要他還不是奄奄一息。但到了奄奄一息之際,卡夫卡已不在他的家裡,他在療養地,並且不可能去毀掉任何東西,他只能倚賴一個朋友的幫助。由於沒有很多朋友,由於最終只有一個,他便指望他了。

人們還說:想毀掉自己的作品,這是個悲愴的舉動。這樣說來,不服從毀壞者,卡夫卡的意願便成為對另一個卡夫卡,創造者,的忠誠。在這裡,人們觸及到圍繞他的遺囑的傳說的最大謊言:卡夫卡不想毀掉他的作品。在第二封信里他解釋得非常明確:「在我所寫的所有東西中,有價值的(GELTEN)僅僅是這些書:《審判》,《司機》、《變形記》,《勞動教養營》,《鄉村醫生》,以及一個短篇《一名禁食冠軍》。《沉思》的若干本可以留下來,我不想麻煩任何人把他們送去搗碎,但是什麼都不要去重印。」因此,卡夫卡不僅沒有否定他的作品,反之卻對它作了一番總結,試圖將應該留下來的(可以去重印的)和不符合他的要求的區分開來;一種憂傷,一片平靜,但是無任何瘋狂,無任何判斷中的絕望所導致的盲目:他認為他的所有被印出的書都是有價值的,特殊例外的是他的第一本《沉思》,大概是認為他不成熟(很難對此表示反對)。他的拒絕並不自動包行所有沒有發表的,因為他把短篇小說《一名禁食冠軍》也放在「有價值」的作品之列,而在他寫那封信的時候,這個短篇還只作為手稿而存在。之後,他又在那些作品中加入了另外三個短篇《第一的痛苦》,《一個小女人》,《女歌手約瑟芬》。為了把它們搞成一本書,他在療養地,臨死在床上所修改的正是這本書的清樣;一個幾乎悲愴的證明:卡夫卡與傳說中的那個要毀掉其作品的作家毫無共同之處。

希望毀掉的實際上只涉及兩種文稿,被確定得十分清楚:首先,加以特殊強調的是:隱私的文稿:書信,日記。

其次,他認為他沒有能夠寫好的短篇和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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