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道路在霧中 什麼叫嘲諷?

在《笑忘書》第四章,塔米娜,女主人公,需要她的女友碧碧幫忙,碧是個年輕的有寫作癖的人;為贏得她的同情,塔米娜按她的意願安排了與一個名叫巴納卡的省地作家的會面。後者向有書寫癖的女人說,今日真正的作家已經放棄了小說這種過時的藝術:「您知道,小說是一種人類幻想的果實,幻想理解他人,但是,我們之間相互理解什麼呢?……人們所能作的一切其實是呈上一份有關自己的報告……剩下的全是謊言。」接著是巴納卡的朋友,一位哲學教授:「自詹姆斯·喬伊斯以來我們已經知道我們生活的最偉大的冒險在於冒險的不存在……荷馬的奧德賽已經轉移到了內在,它內心化了。」書發表後不久,我發現這些話成了一部法文小說的卷首題詞,這使我很為得意,同時也有些尷尬。在我眼裡,巴納卡和他的朋友所言不過是些精巧的混帳話。當年,七十年代,我在周圍到處聽到這些,補綴著結構主義和精神分析殘渣的大學圈裡的扯淡。

《笑忘書》的這個第四章在捷克斯洛伐克用小冊子發表後(被禁廿年後我的那部作品首次發表),有人把一些剪報寄到巴黎給我:批評界對我頗為滿意,作為我的聰明的證明,他們引用了這些話,認為它們極為漂亮:「自詹姆斯·喬伊斯以來,我們已經知道我們生活最偉大的冒險在於冒險的不存在」諸如此類。我體驗到一種奇特的淘氣的快樂:看見自己騎在一頭誤解的毛驢上回到故鄉。

誤解是可以理解的:我沒有試圖把我的巴納卡和他的教授變為可笑。我沒有表明我對他們的保留。相反,我想盡辦法來掩蓋這一點,想給他們的觀點賦予一種知識分子演說的優雅,大家那個時候都對此予以尊重,並狂熱地摹仿。如果那時我把他們這些話變得可笑,渲染它們的過份,我所作的便是人們所說的諷刺。諷刺,是標題藝術;出於對自己的真理確信無疑,於是把自己決意要鬥爭的東西變得可笑。小說家與他的人物的關係從不是諷刺的,它是嘲諷的。但是,從定義上說包含有小心的意思在內的嘲諷怎麼能讓人看得出來?通過環境:巴納卡和他的朋友的話處在一個動作、行為和語言的空間,它把那些話變為相對的。小小的包圍塔米娜的外省世界,因一種無辜的自我中心主義而顯示其特點:每個人都對她抱有一種真誠的同情,然而,沒有人試圖理解她,甚至不知道理解意味著什麼。如果巴納卡說小說的藝術已過時,因而對他人的理解只是一種幻想,他不僅表達了一種時髦的美學態度,而且,無意之中,也表達了他自己和他的圈子中的一種苦惱:缺乏理解別人的願望;一種對真實世界的自我中心式的失明。

嘲諷就是說:人們在小說中找到的任何一種表示都不能被孤立地看,它們的每一個都處在與別的表示、別的境況、別的動作、別的思想、別的事件的複雜與矛盾的對照中。只有慢慢地閱讀,兩次、多次地重讀,才能對小說內部的所有嘲諷的關係得出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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