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五章 愛就是成就一個人-2

自由、靈感、幸福

愛情是體現人的個性奧秘的最重要方面,同時它又完成重要的社會職能。首先,在個人自由這種每個人都直接體驗到的各方面的綜合中,愛情有很大作用。

政治自由(從更廣泛的意義上說是社會自由)是愛情可能實現的條件。壓制個性的社會制度總是或多或少地歪曲親昵關係的內容。自由必不可免地需要各種有利於的感情交往的良好氣氛。在以政治利益至上的年代裡,作為皇室的男男女女們是沒有權利選擇自己的愛情的。兩性關係美的高級形式是愛情,愛情的結晶是婚姻。

然而在人類歷史上,婚姻常常是政治需要的手段。最富有戲劇性的是羅馬皇帝馬克西米連的聯姻活動。馬克西米連為皇子時,勃艮第公爵查理為了換取一個國王封號,主動提出把女兒瑪麗嫁給馬克西米連,聯姻沒有成功。四年後查理死去,新繼位的瑪麗為對抗法國入侵,再次要求與馬克西米連成婚。馬克西米連飛速前往成婚,目的是借婚姻把尼德蘭納入羅馬帝國版圖。1482年,尼德蘭叛亂,法國乘機逼進,為了向法國妥協,馬克西米連把年僅四歲的女兒瑪格麗特嫁給法國王太子查理。1488年,馬克西米連為了控制布列塔尼,便主動與布列塔尼新繼位的女公爵安妮訂婚,因自己不能分身,就派代表前往舉行結婚儀式。但這時法王查理為了爭奪布列塔尼,搶先娶了安妮,把十歲的瑪格麗特退還給馬克西米連。諸如此類的例子還有許多,在政治需要面前,個人的愛情自由被扼殺,這是封建社會的一大特點。在多數情況下,政治對情愛的干預其作用是負面的,政治交易的成功,幾乎總伴隨著愛情的悲劇。

我們早就聽膩了男女平等的口號,但是,在情侶的相互關係中,真實的情況是什麼樣的呢?是否存在表達自由意見的條件呢?換句話說,已經產生的愛情在兩人的親密交往中是有利於達到雙方的平等,還是一方盛氣凌人、高於另一方呢?對這個問題的各種回答常常是十分有趣的。

屠格涅夫的《鄉居一月》中,拉基金宣稱:「愛情里是不存在平等的。只有老爺和奴隸,所以詩人說愛情是鎖鏈,這話是很有道理。您等著瞧吧!您大概會看到,這雙溫柔的小手多麼會折磨人,它們是多麼含情脈脈地把一顆心撕得粉碎……您會看到,拜倒石榴裙下是什麼滋味……這種奴隸地位是多麼丟人,多麼惱人。」

在《煙》里,波圖金也說了類似的話:「男子軟弱,女子有力,機緣更有無窮威力。安於淡泊的生活是困難的……這裡有美貌和同情,這裡有溫暖和光明,——怎麼抗拒得了呢?你就像嬰兒撲向保姆一樣奔過去……反正兔不了要落入什麼人的手心就是了。」這種奴役是不可免的,就像鐵屑投向磁石一樣不可抗拒。直到有朝一日,「死亡來解脫我們」。

既然女子像是一塊磁石,而男子像是鐵屑,那男子就不可沒有自由的權利了。兩人之間的平等只是徒具虛名,因為女子的隨心所欲壓制了男子的自由。但是男女之間的位置相反的情況更為普遍。男子在歷史上一直在壓制女子的自由。在傳統的一夫一妻制舊式家庭中這確是常有的事。這種不平等,由於正在產生的真正深厚的愛情而逐漸消滅,而推動互愛雙方的自由。在交往過程中,親昵感情越是深厚,平等的趨勢就表現得越明顯。

愛情容不得壓迫,容不得頤指氣使和發號施令。羅素說過:「愛情只有當它是自由自在時,才會葉茂花繁。認為愛情是某種義務的思想只能置愛情於死地。只消一句話:你應當愛某個人,就足以使你對這個人恨之入骨。」

愛情關係是最親密的,雙方都得承擔責任的「兩人聯盟」。其中不可避免地出現一個人對另一個人的承諾,恪守承諾可能束縛他們的自由。但是男女雙方的感受還是親密無間的,雙方完滿的融合在一起以至難分彼此,就使這種遵從和承諾具有了另一種性質。由於興趣和願望一致,調整行動的做法就不再像是從外部硬性注入的那樣,而在很大程度上給予人更大的自由,達成默契和一致。相互承擔的責任往往變成對行動的自由選擇,換句話說,「我要」同時也意味著「她要」,反過來也是一樣,「她要」也就是「我要」。這樣一來,責任轉化為自由的表達。在共同的生活中,男女共同協調自己的行為,達到共同的生活目標,而沒有驅使的感覺。

當然,愛情絕不是相互關係中單純的安逸恬靜,絕不是表現價值體系的完全契合。在某些場合中,一方的想法並不符合另一方的意願。個性的差異是很自然的。但是只要存在愛情,那麼在共同生活的主要問題上,雙方的願望還是可以達成一致或者相近的。「我要」同「她要」越是矛盾衝突,愛情就越是退化。相互承擔的責任就開始轉化為對個性自由的壓制。這就是彼此的愛情逐漸熄滅的過程。相互關係的自由具有了強制的性質。對個人本性的限制和壓抑使愛情不能得到真正的發展。

男女在愛情上的自由,就是每個人都按照心靈的意願、思考、情感、直覺和評價自己挑選自己喜歡的愛情對象,而不受任何外部私利的限制。各人按照對自己對責任的認識,決定自己愛情的強度和持久程度。如果男女雙方都尊重彼此的自由,愛情就可以長期是幸福的,並得到不斷的延續。因為正是這種在一致範圍內的相對自由能夠促進感情並使它日益豐富。在車爾尼雪夫斯基的小說《怎麼辦》中,羅普霍夫對薇拉·巴甫洛夫娜說:「愛一個人就是希望他幸福。可是沒有自由便沒有幸福。你不願束縛我,我也不願束縛你。如果你因為我而受到束縛,你就會使我感到痛苦。」

愛情幫助人們明智地利用自由的可能空間。因此,愛情有助於豐富人的精神面貌。在人與人相互關係的複雜的網中,社會自由的發展有一定作用。社會自由的範圍歷史地表明實現愛情自由的有限性。山道爾·裴多菲曾經用詩句表達了人的這兩種特徵的價值次序。

我要的只是——

愛情和自由。

我願意用生命

去換取愛情,

而為了自由

愛情又何足惜。

昔日的許多偉大思想家都指出過愛情在人的生活中的巨大作用。愛情能加深一個人對世界的感受,全面刺激他的生命力。因此,愛情能使男子和女子精力旺盛,精神煥發。

文藝復興時代的先驅但丁熱情洋溢地寫道,愛情是「與陽光同在的上天的光芒」,它「照亮了人的理性」。愛情啟迪思想、為社會的精神發展開闢了廣闊的天地。彼特拉克在《歌集》里說,真正的愛情是一股神秘的力量,它使人上升到「光明的峰頂」。

盧梭認為,情人的智慧變得「更加敏銳」。愛情是「吞噬一切的火焰,它使其餘的感情燃燒起熊熊大火……給它們注入新的力量……所以人們才說,愛情創造了英雄」。

傅立葉作為一個經濟學家斷言愛情具有生產的功能,只是力量沒有得到很好的發揮。他把人類的這種強大力量包括在未來合理的社會制度中,具體到經濟生活中。他說:「愛情在文明制度下是動亂、懶惰和耗費的萌芽,而在和諧的制度下則成為創造收入和生產奇蹟的源泉。」

人們曾經一再指出過愛情同勞動的完善和加速之間的聯繫。凡·高有一句格言:「會愛的人才會生活,會生活的人才會工作。」愛情使一個人的體力和精神力量更加振奮,使他準備有所作為,使他集聚起生活的勇氣。

愛情作為本能的體現,能加強機體生活的緊張程度。愛情可以促使運動著的身體保持平衡。愛情同一個人的外部環境和內部狀況的其他方面聯繫在一起,能夠提高機體的生命力和主動性。

這種有利的生理基礎決定了心理的某種狀態。沉浸在幸福而深厚的愛情中,人是不知道什麼是抑鬱、寂寞、冷淡的。在情侶的思想里只有歡樂的激動和一種特殊的輕快感,他們彷彿體驗到一種內心的凈化、「靈魂的升華」。這種心境使人的各種力量都得以充分發揮出來。

愛情從內部推動人的各種力量去最地克服困難。在布魯諾的喜劇《教士》中,瑪爾塔說:「愛情足以使任何沉重的勞動都變得不僅輕鬆,而且愉快。」

另一方面,在心理上也必然出現一些特殊的趨勢。一個正在熱戀中的人總是有強烈的願望,去把某種不同凡響的事情做得很成功,或做到了某種其他人做不到的事情,以求贏得愛情對象的青睞,得到他,使自己配得上他。女子希望自己更漂亮、更性感,更溫柔,男子則希望自己更英勇、更機智、更有創見,更有幽默感。

個人在愛情的基礎上自我發展的衝動自然而然地表現為靈感。文藝作品中描繪過精神從內部積極活動的這種形式。靈感是意識內在的亢奮狀態,是意識進行創造和克服困難的一種志向。靈感的到來是困苦的,是人長期思考問題的結晶,是人內在積極性所產生的。靈感的作用是進步的,因為,它首先發動一個人的體力和精神力量,從而提高他的活動效果;另外,它還能使這種活動變得愉快而富於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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