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名物種種

講文言,讀文言,主要的要求是能夠透徹而正確地理解。要理解,而且要透徹、正確,這自然不很容易。不容易有種種原因,其中一個相當重大的是,對過去的「名物」不熟悉。文字是客觀情況的寫照,所謂能理解,是透過文字,恰如其分地覺知文字所反映的客觀情況。因此,如果不熟悉客觀情況,只是識字,其結果有時候就會像霧裡看花,想看的是花,而所見的是霧,至多只看到迷離恍惚的花。從這種意義上說,熟悉客觀情況較之識字並非次要。文言所反映的生活情況是過去各個時代的,而過去的生活情況,與現代的相比,有相當多的一部分,或者大異,或者小異;即使是小異,如果不熟悉,也就不能透徹而正確地理解。記得年輕時候,讀到下面的句子:

(1)寢不·屍。(《論語·鄉黨》)

(2)外無期功強近之親,內無應門·五·尺之值。(李密《陳情表》)

(3)桓玄既篡位後,御·床微陷,群臣失色。(《世說新語·言語》)

(4)王渾與婦鍾氏共坐,見武子(王渾之子)從庭過,渾欣然謂婦曰:「生兒如此,足慰人意。」婦笑曰:「若使·新·婦得配參軍(王倫,王渾之弟),生兒故可不啻如此。」(同上書《排調》)

心裡總是似解非解,將信將疑。屍,舊注是偃卧如死屍,也就是面朝上背朝下,這樣睡也相當舒服,為什麼不可以呢?身高五尺,將近一米七了,古代兒童怎麼這樣高呢?皇帝接見群臣,為什麼躺在床上呢?鍾氏已經有了很大的孩子,為什麼自稱新婦呢?後來才明白:寢不屍,可能是因為古代有俯身葬法,像死屍一樣面朝下睡,這當然不好;古時候尺小,五尺合現在三尺多;床當時是坐具;六朝時候,女子出嫁以後,上有長輩就自稱新婦。起初不能透徹而正確地理解,就是因為不熟悉古代的名物。

從講讀文言的角度看,有關名物的困難大致可以分為兩個方面。一方面,嚴格講不是名物問題,只是名稱古今不同,而實質無大差異。例如宋朝所謂「瓦子」,大致相當於現在的「市場」或「商場」,明朝所謂「直裰」,大致相當於前些年男子穿的長袍,等等。這是古今辭彙的差異,這裡可以不談。名物的真正困難來自另一方面。這就性質說又可分為兩種。一種是屬於社會組織和人事活動方面的。例如:

(5)臨江哀王瘀,以孝景前二年立。三年薨,無子,·國·除為郡。(《漢書·景十三王傳》)

(6)董生·舉·進·士,·連·不·得·志·於·有·司。(韓愈《送董邵南序》)

例(5),「國」是漢朝封王的皇帝子孫佔有的封地,因為被封的王死後無子,所以「國」撤銷,封地收回,改為由中央統轄的郡。例(6),「舉進士」是投考進士,「連不得志於有司」是考官(通常是禮部侍郎)幾次都不賞識他的文章,沒有考中。

另一種是屬於勞動創造的生活資料方面的。例如:

(7)·龜足以憲臧否,則寶之。(《國語·楚語下》)(8)先帝哀邊人之久患,苦為虜所系獲也,故修障塞,飭·烽·燧。(《鹽鐵論·本議》)

例(7),「龜」是整治好了的供占卜用的龜甲。例(8),「烽燧」是古代邊境高處設立的烽火台,點火報警,白天稱「燧」,夜裡稱「烽」。

上舉「國除」「烽燧」等名物,因為涉及人類生活的各個方面,內容自然很複雜。過去講這類名物的書,主要有正史的「志」,如天文志、地理志、選舉志、食貨志等。史志之外,還有所謂「政書」,如唐朝杜佑的《通典》,宋朝鄭樵的《通志》,更詳盡的是元朝馬端臨作的《文獻通考》,內容包括田賦、錢幣、戶口、職役、征榷、市糴、土貢、國用、選舉、學校、職官、郊社、宗廟、王禮、樂、兵、刑、輿地、四裔、經籍、帝系、封建、象緯、物異,共二十四門。政書內容雖然這樣複雜,可是缺漏仍然在所難免。原因是:一、歷來講這類名物的書都著眼於與政務有關的大事,至於只與小民有關的一些所謂小節,自然就遺漏了。二、文字有限而客觀情況無窮,想巨細無遺當然做不到。這樣,就講讀文言說,有時就會使透徹而正確的理解很不容易。

這個困難,對初學的人說,要求短期內完全解決自然不切實際;不過,既然要講讀文言,我們就不能不要求了解困難的性質,以及解決的途徑。了解了性質,認識了途徑,讀多了,漸漸熟悉,逐步解決還是不很難的。以下簡略地說說解決名物困難的應注意之點。

名物種類太多,內容太繁,這裡只得泛說,由一斑以窺全豹。還是由講讀的角度看,需要注意的有各種情況。一種情況是,有些名物,其名稱和內容都是古有而今無,例如:

(9)(魯昭公)娶於吳為同姓,謂之·吳·孟·子,君而知禮,孰不知禮!(《論語·述而》)

(10)(騰蛟)調口北道,才謵精敏,所在見稱。遭·母·憂,巡撫劉永祚薦其賢,乞·奪·情任事,騰蛟不可,固辭。(《明史·何騰蛟傳》)

(11)昔有誇夫,終身未膺一命,好襲頭銜,將死,遍召所知,籌計銘旌題字。或徇其意,假借·例·封、·待·贈、·修·職、·登·仕諸階,彼皆掉頭不悅。最後有善諧者,取其鄉之貴顯,大書·勛·階、·師·保、·殿·閣、·部·院、某·國某·封……(章學誠《古文十弊》)

(12)禮有以文為貴者,天子·龍·袞,諸侯·黼,大夫·黻,士·玄·衣·纁·裳。(《禮記·禮器》)

(13)夫·芻·狗之未陳也,盛以篋衍,巾以文綉,尸祝齋戒以將之。(《莊子·天運》)

(14)(蘇武)杖漢·節牧羊,卧起操持,·節旌盡落。(《漢書·李廣蘇建傳》)

例(9),魯國和吳國都是文王之後,同姓,吳國的女子應名什麼「姬」,魯國君娶她,犯同姓不婚之禁,所以改名吳孟子(什麼「子」是殷朝女子),圖矇混過關。例(10),「母憂」是因喪母而丁憂,須辭官回家守制;「奪情」是奪守制之情,不讓辭官。例(11),「例封」什麼,「待贈」什麼,修職郎,登仕郎,都是小官銜;某某勛官,某某階官(二者都指品級高的),師、傅、保,殿閣大學士,部尚書、侍郎,都察院御史,某國公或侯,都是大官銜。以上這些社會生活方面的花樣都是現在所沒有的。例(12)(13)(14)的龍袞、黼、黻、玄衣纁裳、芻狗、節,這類器物也是現在所沒有的。因為現在沒有,見到面生,不弄清楚其實質,就不能算是透徹而正確地理解了文字。

另一種情況是,有些名物,名稱古今通用而內容大異或小異,例如:

(15)主人東楹東北面拜,·屍複位,·屍與侑皆北面答拜。(《儀禮·有司徹》)

(16)(宗儀)洪武六年聘修大明日曆,授翰林編修。乞改太平府·教·授,召為國子·助·教。(《明史·陶宗儀傳》)(17)(鴻)為人賃舂,每歸,妻為具食,不敢於鴻前仰視,舉·案齊眉。(《後漢書·梁鴻傳》)

(18)(修)常步行,以百·錢掛杖頭,至酒店便獨酣暢。(《晉書·阮修傳》)

例(15),「屍」,現在只指死屍,所以不能動;古代兼指扮演受祭的死者的人,所以能「複位」,能「答拜」。例(16),「教授」是府學的官,「助教」是國子監的官,都與現在的大專教師職稱不同。例(17),「案」是食案,長方形,平面四邊有沿,下有四短足的托盤,與現在的辦公桌、書桌大不同。例(18),「錢」是有方孔的圓形銅幣,不是現在的長方形紙幣,所以可以用繩穿起來掛在杖頭。這些,因為名同而實異,遇見的時候尤其要注意。

還有一種情況,文字談當時事而引用古名,於是名物就具有雙重身分。例如明清時候,鄉試考中稱為舉人,文人筆下經常喜歡古雅一些,稱為「舉孝廉」,這是把漢朝的選舉制度移到後代用了。又如讀清朝早年的文章,有時看到「某宗伯」,這說的是「錢謙益」,因為他作過南明的禮部尚書,這個官相當於《周禮·春官》的「大宗伯」,又因為他投降清朝以後又得了罪,著作成為禁書,人也就不好出頭露面,所以以「某」代之。像這類蒙著雙層面紗的名物,文言里很有一些,讀的時候也要注意。

此外,還有一種情況,字面像是與名物無關,而骨子裡卻隱藏著名物。例如晉庾翼、孫盛著史,都名《晉陽秋》,而不名《晉春秋》,這是因為要避簡文帝鄭太后(名阿春)的諱。同樣,唐朝人寫文章,應該說「治亂」的地方要改說「理亂」,這是避高宗李治的諱。避諱之外,還有賜姓和改名,也屬於這一類。例如讀唐初的歷史,有時會遇見李績和他的孫子徐敬業,祖孫不同姓,這是怎麼回事呢?原來李績本名徐世績,輔助唐高祖李淵打天下立了功,賜姓李,成為李世績;唐太宗李世民即位以後,因為避諱,刪去「世」字,成為李績。他的孫子敬業用本姓,所以名徐敬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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