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生命的享受

快樂問題

生之享受包括許多東西:我們本身的享受、家庭生活的享受,樹木、花朵、雲霞、溪流、瀑布,以及大自然的形形色色,都足以稱為享受;此外又有詩歌、藝術、沉思、友情、談天、讀書等的享受,後者的這些都是心靈交流的不同表現。這許多享受中,有些享受是易見的,如食物的享受,社交宴會或家庭團聚的歡樂,風和日暖時春天的野遊;另外一些較不明顯的,則為詩歌、藝術和沉思等享受。我覺得這些享受,不能把它分為物質的或精神的兩類,一來因為我不以為應有這種區別,二來因為我在把它們分類時,每不知適從。當我看見一批男女老少在享受一個歡樂的野宴時,叫我怎能說得出哪一部分是屬於物質,哪一部分是屬於精神?當我看到一個孩子在草地上跳躍,還有一個孩子用雛菊在編造一個小花環,母親的手裡拿著一塊夾肉麵包,叔父在咬一隻甜美的紅蘋果,父親仰卧在草地上凝望著天上的白雲,祖父口中含著煙斗;也許還有人在開留聲機,遠遠地傳來了音樂的聲音;或是波濤的吼聲。這些歡樂之中,哪一種是屬於物質,哪一種是屬於精神的呢?享受一塊夾肉麵包和享受四周的景色(後者就是我們所謂詩歌),其區別是否很容易地可以分出來呢?聽音樂,我們稱之為藝術的享受;吸煙斗,我們稱之為物質的享受;可是我們能夠說,前者的享受比後者更高尚嗎?所以在我看來,物質上的歡樂和精神上的歡樂,它的分別是紊亂的、不易分辨的、不真確的。我疑心這種分類是根據於一種錯誤的哲學理論,把美和肉嚴加分別,而並沒有將我們真正歡樂直接嚴密研究一下子以為證明。

我拿人生這個未決定的正當目的問題來做論據,我這一假定是否太過分?我總以為生活的目的即是生活的真享受,其間沒有是非之爭,我用「目的」這個名詞時有點不敢下筆。因為這種包含真正享受它的目的,大抵不是發自有意的,而是一種人生的自然態度。「目的」這個名詞便含有一種企圖和努力的意義。人生世上,他的問題不是拿什麼做目的,或怎樣去實現這目的,而是怎樣去應付此生,怎樣消遣這五六十年天賦給他的光陰。他應該把生活加以調整,在生活中獲得最大的快樂,這個問題跟如何去享受周末那一天的快樂一樣實際,而不是形而上的問題,如果人們生在這宇宙中另有什麼神秘的目的,那麼只可以做抽象的渺茫的答案了。

在另一面講,我覺得哲學家們在企圖判明這個人生目的問題時,他們心中大概假定人生必有一種目的。西方思想所以把這個問題看得那樣重要,就是因為受了神學的影響。我總以為我們對於這計畫和目的這些東西假定得太過分了。人們想解答這個問題並為這個問題爭論,甚至於弄得迷惑不解,顯見都是徒然的、非必要的。如果人生真有目的或計畫的話,那麼這種目的或計畫不應該這樣令人困惑,那麼渺茫而難於發現。

這個問題可以化為兩個:第一個是關於神靈的,即上帝替人類所決定的目的;第二個是關於人類的,即人類自己所決定的目的。第一個問題我不想多加討論,因為我們心中所存什麼上帝的意志,事實上都是我們人類自己心中的思想;只是在我們想像中,上帝心中有這麼一種思想而已。然而要用人類的智能來猜測神靈的智能,那是辦不到的。我們的這種理論,其結果就是把上帝當做我們軍中保衛旗幟的軍曹,以為他和我們同樣地具著愛國狂;我們自欺欺人地以為上帝對世界或歐洲是不會有什麼「神靈目的」或「定數」的,只有對我們祖國才有之。我相信德國納粹黨的人物心中,上帝一定也帶著?藶字的臂章。每個人都認為這個上帝始終是在自己這邊的,絕不會是在對方那邊。其實世界上的民族,抱著這種觀念的也不僅日耳曼人而已。

至於第二個問題,那爭點不是人生的目的「是什麼」,而是人生的目的「應該是什麼」。所以這是一個實際的而不是形而上的問題,對於人生的目的「應該是什麼」這個問題,每個人都有他自己的觀念和評價。我們為這個問題而爭論,就是因為我們每個人的評價都不相同的緣故。以我自己而論,我的觀念比較實際而少抽象。我以為人生不一定要有目的或意義。惠特曼說:「我這樣地做一個人,已夠滿意了。」所以我也以為我現在活著——並且也許還可以再活幾十年——人類的生命存在著,那就已經夠了。這樣看法,這個問題便變為極簡單,而不容有兩個答語,就是人生的目的除了去享受人生外,還有什麼呢?

這個快樂問題是世界上一切非宗教哲學家所注意的重要問題,可是基督教的思想家卻完全置之不問,這是奇怪的事。神學家把人類快樂這問題拋開,而所焦慮的重大問題是人類的「拯救」——「拯救」聽來真是一個悲慘的名詞,覺得怪刺耳的。因為我在中國天天總是聽人家談「救國」。大家都想要「救」中國。這種言論,使人油然而生一種好像是在快要沉沒的船上的感覺,一種萬事全休,大家只在想逃生方法的感覺。基督教——有人稱它為「兩個沒落世界(希臘和羅馬)的最後嘆息」——在今日還保存著這種特質,它還是被拯救問題所煩擾。人們為了離塵世和得救問題而煩擾,結果反忘掉了生活問題。人類如果沒有趨近滅亡的感覺,何必去為了得救的問題擔憂呢?神學家總是注意拯救問題,而沒想到快樂問題,因之他們對於將來,只能渺茫地說有一個天堂。假如我們問道:在那邊我們要做些什麼呢?在天堂我們要得到怎樣的快樂呢?他們的回答只能給我們一些渺茫的觀念,如唱詩穿白衣裳之類。穆罕默德至少也還用醇酒、甜美的水果和有著黑髮大眼多情的少女,替我們畫了一幀未來的快樂景象,這是我們這些俗人能夠見得到的。如果神學家不把天堂里的景象弄得更生動逼真,更近情合理,那麼我們真不想離開這個塵世而到天堂里去。有人說:「明日有一隻雞,不如今日有一隻蛋。」即在我們計畫怎樣去消遣暑假的時候,我們至少也要花些時間在探聽我們所要到的地方。如果去問旅行社,而所回答的是模糊影響之辭,我是不想去的;我在原來的地方過假期好了。在天堂里也須奮鬥嗎?努力嗎?(我敢說那些希望和相信努力的人一時是這樣的假定。)可是一旦我們已經十全十美了,我們還要努力些什麼呢?進步到哪一層呢?或者說在天堂里可以過著遊手好閒,無憂無慮的日子;如果真是這樣的話,我們盡可在這塵世上先學過遊手好閒的生活,以備將來慣於永生生活,那豈不更好嗎?

我們如果必須要有一個宇宙觀的話,就讓我們把自己忘掉,不要把那宇宙觀限制於人類生活的範圍之內。我們須把宇宙觀擴展開去,把整個世界——石、樹和動物——的目的都包括進去。宇宙間有一個計畫(「計畫」這名詞,和「目的」一名詞一樣,都是我所不喜歡的名詞)——我的意思是說,萬物創造中有一個圖案。我們對於這整個宇宙,須先有一個觀念——雖然這個觀念並不是最後的固定不移的觀念——然後可以在這個宇宙中確定我們應站的地位。這種關於大自然的觀念,關於我們在大自然中所佔地位的觀念,必須出於自然,因為我們生時是大自然的一個重要部分,而死後又是回到大自然去的。天文學、地質學、生物學以及歷史,只要我們不做冒昧下斷語的嘗試,都能給我們以材料,協助我們得到一個相當準確的觀念。如果在宇宙的目的這個廣大的觀念中,人類退居了次要的地位,那也不要緊的。他有著一個地位已經夠了,只要他能和周遭環境和諧相處,則對於人生本身便能產生一個實用而合理的觀念。

人類的快樂屬於感覺

人類一切快樂都發自生物性的快樂。這觀念是絕對科學化的。這一點我必須加以說明,以免被人誤解,人類的一切快樂都屬於感覺的快樂。我相信精神主義者一定會誤解我的意思:精神主義者所以和唯物主義者永遠會有誤解,就是因為他們的語氣不同,或對同一句話抱著不同的見解。但是我們在這個獲取快樂的問題上,難道也要被精神主義者所欺矇而去跟著承認精神上的快樂才是真正的快樂嗎?讓我們馬上承認並加以限制,說精神上的舒適是有賴乎內分泌腺的正常動作。在我看來,快樂問題大半是消化問題。我很想直說快樂問題大抵即是大便問題,為保持我的人格和顏面起見,我得用一位美國大學校長來做我的護身符。這位大學校長過去對每年的新生演說時,總是要講那句極有智慧的話:「我要你們記住兩件事情:讀《聖經》和使大便通暢。」他能說出這種話來,也可想見他是一個多麼賢明,多麼和藹的老人家啊!一個人大便通暢,就覺快樂,否則就會感到不快樂。事情不過如此而已。

談到我們的快樂,不要陷入抽象的議論中去,我們應該注意事實,把自己分析一下,看看我們一生中在什麼時候得到真正快樂。這個世界中,快樂往往須從反面看出來,無憂愁、不受欺凌、無病無痛便是快樂。但也可成為正面感覺,那就是我們所說的歡樂,我所認為真快樂的時候,例如在睡過一夜之後,清晨起身,吸著新鮮空氣,肺部覺得十分寬暢,做了一會兒深呼吸,胸部的肌膚便有一種舒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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