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八章 社交中的女人

第十八章社交中的女人

家庭(thefamily)不是一個封閉的共同體:由於與其他社會單位相溝通,它的封閉性在減弱;家(thehome)不僅是禁煙夫妻的「內部世界」,也是夫妻生活標準、財政狀況、情趣愛好的表現,因而家有必要讓別人去觀察。主要是女人那一方在指導這種社交生活。男人則作為生產者和公民,通過基於勞動分工而產生的有機凝聚力的聯結,加入這個共同體;夫妻是社會的人,他們取決於自己所歸屬的家庭、階級、社交圈子以及種族,通過機械凝聚力的聯結,依附於有相似社會處境的群體;妻子可以十分單純地體現這種關係,因為丈夫的職業聯繫常和他的社會地位不協調,妻子卻無職業要求,能夠只交往和她地位相等的人們。況且,她有閑暇通過「回訪」和「請客」維持這種關係;這種關係沒有什麼實際用途,因此,當然只有在其成員刻意堅持他們的社會等級地位的階級中——就是說,在其成員認為比其他某些人優越的階級中,它才是重要的。她樂於炫耀她的「小天地」乃至自己的容貌,而這些,丈夫和孩子已司空見慣,沒有去注意。她的社交義務就是「裝門面」,它和她拋頭露面的快活結合在一起。

她首先必須在與己有關的場合「裝門面」;在家做自己的事時,她可以穿著隨便;外出待客時,則要「盛裝打扮」。禮服有雙重功能:它既指明了這個女人的社會地位(她的生活標準,她的財富,她所歸屬的社交圈子),但同時也具體地體現了女性的自戀;它既是服裝,也是裝飾;藉助於它,失去了做任何事權利的女人,覺得她表現了她所充當的角色。關心美貌和盛裝打扮是一種工作,可以讓她佔有她的容貌,就和通過做家務佔有她的家一樣;於是,她的自我彷彿是她自己選擇的,她自己再造的。社會習俗加深了這種以貌取女的傾向。男人的衣服和他的身體一樣,將去表明他的超越性而不是去引人注目;對他來說,優雅的風度和英俊的外表都不需要他把自己樹為客體;而且,他通常不認為他的容貌是自我的反映。

相反,社會甚至要求女人把自己變成性愛客體。她成為時裝的奴隸,時裝的目的不是將她揭示為一個獨立的個人,而是為了割斷她與超越性的聯繫,使她成為滿足男性慾望的獵物;

所以社會並不想促使她進行設計,而是想對其加以阻撓。裙子不如褲子方便,高跟鞋有礙行走,長裙和禮服鞋的實用性最小,寬沿帽和長簡襪最易損壞,但它們卻最能表現優雅的風度;

服裝可以掩飾身體,可以改變形體,或追求曲線美;在任何情況下它都把身體放在供人觀賞的地位。這就是盛裝打扮成為令小女孩著迷的遊戲的原因,她喜歡注視自己;後來她童年的獨立性增大了,她開始反抗淡色細布和漆皮鞋加給她的束縛;到了未成熟的青春期,女孩子既希望展示自己又拒絕這樣做,感到左右為難;但是她一旦接受她的性客體命運,就會喜歡裝飾自己。

如我所指出的,女人通過裝飾使自己與自然相聯繫,同時也給自然帶來人為的需求;對於男人,她是花朵,是寶石——對於她自己也是如此。她在把蕩漾之水,柔和之裘皮送給他之前,自己先佔有了它們。她同她的小玩藝兒,她的地毯,她的椅墊,以及她的花束的關係,遠不如同和她的肉體融為一體的羽毛、珍珠、綾羅綢緞的關係那麼密切。它們的五光十色,它們的柔軟質地,彌補了她命定屬於的性愛世界的粗糙生硬;她對它們看得越重,她所得到的肉慾滿足就越少。許多女同性戀者身著男裝,不只是為了模仿男人並向社會挑釁;她們沒有必要去撫摸天鵝絨和綢緞,因為從女性身體也可以發現這種被動的特質。異性戀女人在委身於男性的粗野擁抱時,則除了自己的身體無任何肉體獵物可擁抱(即使她喜歡也是如此,若不喜歡則更是如此),所以她才在身上灑香水,讓它變成花朵,而她脖子上的鑽石項鏈,則與她的皮膚交相輝映;只要佔有了它們,她就可以認為自己是天下最大的富翁。她不但貪圖它們所給予的感官快活,而且有時也貪圖它們所帶來的感情與理想的價值。這個珠寶是個紀念品,那個珠寶則是個象徵物。有些女人把自己變成了一束花,一個鳥籠,有些女人則把自己變成了博物館,還有一些女人把自己變成了難解的符號。喬吉特·勒布朗在她的《回憶錄》中回憶她的青年時代時這樣寫道:

我總是打扮得像一幅畫。有一個星期我想把自己打扮成范·艾克式人物,魯本斯寓意畫中的人物,或者持姆筆下的聖母。我依然可以記得,一個冬日,我穿著鑲著銀邊、用紫天鵝絨做的無袖長袍,穿過布魯塞爾的馬路。我拖著長長的衣裙,不屑將它提起,誠心誠意地讓它在人行道上掃動。黃色的裘皮帽子軍在我的金髮上,但最不尋常的要數我領頭上的那顆鑽石了。這一切都是為了什麼?很簡單,是因為我喜歡,是因為這樣做會令我覺得我的生活極其超凡脫俗。我越是受到嘲笑,就越是打扮得離奇。由於受到嘲笑,我羞於對我的容貌作出哪怕是最微小的改動。改動是令人感到屈辱的退讓……在家可就不一樣了。我的模特兒就是高佐利和弗·安吉里克的天使,就是伯恩.瓊斯和瓦茲的畫中人。我穿的衣服總是天藍色和金黃色的,折迭的衣裾在我周圍飄動。

在精神病院可以發現濫用各種裝飾品的最典型的例子。有的女人無法控制自己對珍奇物品和象徵性物品的喜愛,忘記了自己的真實外貌,不顧一切地過分打扮自己。於是小女孩把盛裝打扮看成掩飾術,認為它可以把自己變成仙女、王后或花朵;當她戴著花環和緞帶時,她認為自己很美,因為她認為自己和這些極美的裝飾完全一樣。天真的少女迷戀某種衣料的顏色,卻未注意到她如土的膚色。在成年藝術家和知識分子當中,也可以發現這種追求花哨的惡癖,她們只迷戀於外部世界,卻不去注意自己的容貌;她們對這些古代織物,這些珠寶極其神往,興緻勃勃地為古代中國或中世紀揚幡招魂,對鏡子卻只給予急促的有成見的一瞥。

人們有時會驚訝地發現,稀奇古怪的裝飾甚至深得年紀較大的女人的喜愛:王冠、飾帶、絢麗的服飾、奇特的項鏈;不幸的是,這些東西讓她們衰老的容貌變得引人注目。在這些女人當中,許多人已經失去了誘惑力,盛裝打扮對她們只不過是消磨時光的一種遊戲,這和她們小時候一樣。另一方面,風度優雅的女人,若有必要也會追求感官的和審美的快感,但她肯定會讓它和她的容貌相般配;長裙的顏色將會有助於表現她的膚色,其剪裁的方式也將會突出或改善她的體型。她所看重的是讓自己得到修飾,而不是去修飾她的那些東西。

打扮不僅僅是修飾;我已經說過,它還表明了女人的社會處境。只有妓女才會去專門發揮性客體的功能,因為她除了這樣炫耀自己不可能有別的做法;正如桔黃色的染髮、古香古色的大花袍子、高跟鞋、濃烈的流行香水味,都是在為她的職業做廣告。任何別的類型的女人,若是「打扮得像個街頭妓女」,便會受到人們的批評。她的性愛能力同她的社交生活是結合在一起的,因而顯然在人們面前只應當顯得莊重。但是,還應當特別指出,莊重決不意味著穿著呆板。女人過分明顯地迎合男性的慾望固然令人厭惡,但拒絕這種慾望也是不足稱道的。人們會以為她想當個男人,或可能是個同性戀者;或者她想標新立異,無疑是個怪物。

她要是拒絕接受她的性客體角色,就是在向社會挑釁,就也許是個無政府主義者。只要她不想標新立異,那麼就必須保持女性氣質。根據習俗,裸露痛和適度的舉止可以達成妥協;有時胸脯是「正派女人」必須遮掩的,有時甚至連足踝也必須遮掩起來;有時少女可以突顯自己的勉力,以吸引可能的求愛者,而已婚女人則要完全放棄對自己的修飾,許多農村文化就是這樣要求的;有時少女卻必須穿上薄薄的、色彩單調的、式樣守舊的長衣,年紀較大的女人則可以穿上質地厚實、色調豐富、款式頗為誘人的束身長衣;對於16歲的孩子來說,黑色似乎是顯眼的,所以它不是這種年齡該穿的顏色。

這些規矩當然不能忽視;但一般來說,即使在最保守的圈子裡,女人的性的一面也會受到強調;比如牧師的妻子就把頭髮做成波浪形,化了淡妝,謹慎地追求著時髦,對自己身體的吸引力表示關心,這說明她接受了自己的女性角色。性愛生活與社交生活的這種結合,在晚禮服表現得尤其明顯。為了表明這是以奢侈和驚人的浪費為標誌的社交場合,晚禮服應當價格昂貴,質地脆弱;它們還應當儘可能地令人感到不方便;裙子要又長又寬,或要窄得像緊裹在身上,幾乎讓人無法行走;在珠寶、荷葉邊、亮晶晶的飾片、花飾、羽毛和假髮之下,女人變成了有血有肉的玩偶。甚至連這肉體也在展覽之列,猶如盛開的花朵展示在人們面前;

女人也在展示她們的肩膀、背部和胸部。除非狂歡時,男人對這一切不應當表現出過多的興趣,他們只能瞟上一眼,只能在跳舞時擁抱。但若能在充滿如此精緻寶物的世界成為國王,每個人都會心醉神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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