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七章 母親-1

第十七章母親

女人是在做母親時,實現她的生理命運的;這是她的自然「使命」,因為她的整個機體結構,都是為了適應物種永存。但我們已經看到,人類社會絕不會完全聽任自然的擺布。近百年來,生殖功能尤其不再完全受生物學機遇的支配,而是開始處於人類主觀意志的控制之下。某些國家已正式採用了科學的避孕法;受天主教影響的國家則是在私下實行:或由男人採用coitusinterruptus[中斷性交],或由女人於性交後把精子清除出身體。這些避孕形式往往是情人們或已婚夫婦之間產生衝突與怨恨的根本原因;男人不喜歡在那歡娛的片刻還非要提防著不可,而女人也討厭那麻煩的沖洗任務;他抱怨女人的身體生育力太強,而她則害怕男人冒險將生命的種子置入她的體內。當她儘管採取了種種預防措施,結果還是發現自己「被捉住了」時,他們倆都會大驚失色。這種情況在避孕方法尚屬原始的國家時有發生。於是只好訴諸於一種特別絕望的補救方法:人工流產。

墮胎即使在允許避孕的國家也是不合法的,所以遠非被經常採用。但在法國,做這種手術卻為許多女人不得已而為之,並且經常干擾著她們大多數人的愛情生活。

資產階級社會可以用來大做虛偽文章的題引B少;墮胎被認為是叛逆罪,甚至連提提都是下流的。作家去描寫女人分娩時的快活與痛苦是對而又對的,但若是他描寫了墮胎時的情形,便會被指責為熱衷於污穢,以卑鄙的眼光表現人性。目前法國每年的墮胎人數和出生人數一樣多,因而這是一個十分普遍的現象,以至實際上必須把它看做是經常潛伏於女人處境的危險之一。然而法律堅持認為這是不正當行為,因而要求這種細緻的手術只能秘密進行。

沒有比反對墮胎合法化的論點更荒謬的了。有人堅持認為,這樣的手術很危險。但誠實的醫生卻和馬格努斯·希爾施費爾德一起承認,「墮胎如在醫院由稱職的專家來進行,且有適當的預防措施,就不會有刑法所斷言的那種嚴重危險」。另一方面,目前實際採取的那種墮胎方式,卻給女人帶來了嚴重的危險。由於做墮胎手術的醫生缺乏熟練的技術以及手術條件惡劣,造成了許多意外事故,有些甚至致人以死命。

被迫做母親只會把不幸的嬰兒帶到這個世界上來,他們的父母將無法撫養他們,他們將會變成靠接受社會救濟為生的人,或「兒童殉道者」。必須指出,我們的社會雖然十分注意保護胎兒的權利,但孩子一旦出世,就會對他們漠不關心;我們的社會寧肯對墮胎者進行徹底調查,也不去改造聲名狼藉的所謂「社會救濟」制度;那些應對孩子受百般折磨負責的人可以逍遙法外;社會對孤兒院和私人收養者的令人髮指的野蠻暴行視而不見。如果說社會並不承認胎兒屬於懷孕的女人,那麼另一方面它卻同意孩子是屬於父母的一種物品,他們可以任意加以擺布。前不久,就在同一個星期里,一個外科醫生由於被指控犯有墮胎罪而自殺身亡,而另一個幾乎把自己的兒子打死的父親,卻只被判了三個月監禁,且是緩期執行。最近,有一個父親不照顧他的兒子,任其死於喉炎;還有一個母親拒絕請醫生為女兒看病,因為她要完全服從上帝的意志:在舉行葬禮時孩子們向她扔石頭;然而在記者表達他們的義憤時,一些有身份的人卻抗議說,孩子是屬於父母的,外人不得進行干預。公開的報道表明,這種態度所導致的結象是,法國有上百萬兒童的身心處於危險狀態。北非的阿拉伯女人無法採用墮胎方法,她們生的孩子十有七八都夭折了。可是卻沒有一個人由於這種可憐而荒唐的多育扼殺了她們作為母親的情感而感到不安。如果這一切有利於道德,這又是一種什麼樣的道德觀念?此外還應當說明,那些對胎兒生命表示極鄭重尊重的人,也正是那些極熱衷於把成年人送到戰場上去送死的人。

反對墮胎的實際理由沒有任何考慮的必要;至於道德上的理由,歸根結底是天主教的論點:未出世的孩子具有靈魂,如果未經洗禮就中斷他的生命,這個靈魂就絕無升入天堂的可能。值得注意的是,教會雖然時常允許殺死成年人,例如在戰爭和執行死刑時,卻以毫不妥協的人道主義來對待尚處在胎兒期的人。在這裡,未經洗禮固然不可以獲得贖罪,但聖戰時代的異教徒也同樣未經過洗禮,可是殺死他們卻受到熱情的鼓勵。毫無疑問,宗教裁判所的受害者們,要比今天被送上斷頭台的犯人和死在戰場上的士兵,更並非是全都能蒙受天恩。

在所有這些情況下,教會都會把問題推到上帝思典上面;它承認人只是上帝手中的工具,拯救靈魂要在人和上帝之間加以解決。那麼為什麼不許上帝接受胎兒的靈魂升入天堂?只要得到教會會議批准,上帝就不會對此表示異議,就像在輝煌時代以宗教名義屠殺異教徒時,他並沒有表示異議一樣。

事實上這種障礙是一種古老而頑固的傳統,與道德毫無關係。此外我們也必須認真考慮我在前面有機會提到的那種男性虐待狂。魯瓦博士1943年獻給貝當的那本書是個十分明顯的例子,它是不誠實的不朽範例。作者以慈父般的憂慮堅持認為墮胎是危險的,然而又認為剖腹產最有益於健康。他贊成把墮胎視為犯罪而不是過失;甚至在需要採取醫療措施時——即懷孕給母親的生命或健康造成威脅時,他也不許墮胎。他聲稱,在一個生命和另一個生命之間進行抉擇是不道德的,基於這種論點,他奉勸母親作出犧牲。他斷言胎兒不屬於母親,而是一個獨立的人。然而這些「有正義感的」醫生們在為母親大唱讚歌的同時,卻又認為胎兒是母體的一部分,並不是對母體有害的寄生蟲。從某些人極力拒絕接受一切有利於婦女解放的事物可以判斷出,反女權主義現在仍很猖狂。

此外,使許多年輕女人註定死亡、不育和病弱的法律,完全無法保證生育率的增長。贊成和反對墮胎合法的人都認為,強制性法規已經徹底失敗。在法國,據權威人士認為,近幾年每年的墮胎人數平均約為100萬,而且其中2/3是已婚女人。因手術秘密和不當而造成的傷亡人數,雖然還不知道,但肯定很大。

有時墮胎被稱為「階級犯罪」(classcrime),這不是沒有道理的。避孕知識在中產階級當中已得到廣泛普及,浴室的存在使得這種知識,比在連自來水都沒有的工農家庭,更容易得到實際應用;中產階級的年輕女人比要其他階層的婦女謹慎;而且對於生活在舒適環境里的人來說,嬰兒也不是一個十分沉重的負擔。貧困、住房擁擠以及女人對家外工作的需要,是一些最常見的墮胎原因。看來夫婦有了兩個孩子一般就會決定節育;所以可惡的墮胎女人,同時也是抱著兩個金髮天使的偉大母親:她是同一個人。但在低收入的群體當中,無論有著多麼迫切的需要,流產和墮胎對所有相關的女人也還都意味著絕望、聽天由命和巨大的痛苦。

這種折磨的嚴重程度,因環境不同而有著很大的不同。正式結婚或身為情婦過著舒適生活的女人,肯定會得到男人的資助,她有錢,有親戚,因而條件會十分優越。首先,她會比別人更容易得到忠告去做「醫療性的墮胎」,必要時,她還可以到瑞士去旅行,因為瑞士對墮胎持自由和寬容的態度。在目前的婦科知識水平下,這種手術若是在各種消毒技術皆很優越的條件下由專家進行,必要時若使用麻醉劑,便不會發生什麼危險;她就是得不到正式的合作,也會得到私下的幫助,而這對她同樣是安全的:

她很有門路,有足夠的錢去換取精。動的照顧,而且她不必等到懷孕很久才去墮胎;她會得到認真地護理。某些特權者斷言,小小的意外反而會對健康有好處,可以使氣色變得更好。

但另一方面,極少有那種悲慘的處境,能比處在孤苦伶仃境遇的少女,更讓人可憐的了。為了消除周圍人們認為的那不可饒恕的「錯誤」,她只能採取「犯罪」行動。這正是每年法國約30萬女僱員、女秘書、女大學生、女工和農婦身上發生的事情。做非法母親,甚至在今天,也還是一種極大的罪過,許多人寧肯去自殺,或者去做殺嬰犯,也不肯去做非法母親,而這意味著,任何一種刑罰,都無法阻止她們「打掉」尚未出世的嬰兒。誘姦是個很普通的故事,通常是多少有點無知的女孩子,被一個不負責任的情人引誘,直到發生那種幾乎木可以避免的事情;隨之而來的便是不得不向家人、朋友和僱主隱瞞實情,再後來就是墮胎。

墮胎固然可怕,但它也是唯一可能採取的逃避後果的手段。

說服女人打掉孩子的往往是誘姦者本人。情況不外乎如此:

或者她發覺自己懷孕時,他可能已經把她拋棄,或者她可能非常希望對他隱瞞這件丟臉的事,或者她可能發現他無法幫助她。有時她會拒絕生下這個孩子,可是並非沒有遺憾;由於某種原因——也許是由於她未能當機立斷打掉胎兒,也許是由於她沒有門路,或者是由於她沒有現款,服用無用的藥物而失去了時間,她可能要在懷孕三個月、四個月、五個月後才去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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