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六章 結了婚的人(上)-2

米肖的詩《新婚之夜》,極簡明地指出了這種情況:即使新郎把他的妻子放到井裡泡上一夜,她也會覺得有理由為她的模糊見解辯護。「原來婚姻就是這麼回事,怪不得他們對真實細節守口如瓶呢,」她想到。但是,她雖然惱火,卻並不說出來,鄰居們對此也就一無所知。在今天,許多年輕女人知道的比較多,但她們的情願性交仍是形式上的、抽象的,同處女身體性交仍帶有強姦的性質。哈夫洛克·埃利斯說,與婚外相比,婚內強姦肯定更多。被紐奇保爾記錄在案的性交時女人受傷害的實例,達150個之多。埃利斯報告說,有6個中產階級的知識婦女,她們都說,第一次婚內性交對她們是一次震駭;其中兩個對性交一無所知;其他幾個人雖自以為知道,在身體上仍受到傷害。阿德勒也強調處女失去貞操對心理影響重大,並聲稱,那一刻可能影響一輩子,一個笨拙丈夫的所作所為可能導致永久性的性冷淡。這方面的例證,在前一章已引用不少。

我們已經討論過,處女要完成她的性命運,必須克服許多抑制和障礙:她的發動,需要來一場真正的、既是生理的又是心理的陣痛。想在一夜之間完成這種發動,是愚蠢的、殘忍的。把第一次性交這麼敏感、這麼困難的事情變成一種義務,這是荒謬的。由於她必須經歷的陌生活動是神聖的;由於社會、宗教、家庭和朋友莊嚴地把她移交給她的丈夫,彷彿在移交給一個主人;也由於她覺得這一行動涉及到她的整個未來,婚姻仍被看成是一個決定性的、一勞永逸的措施,女人愈發感到恐懼。此刻,她的確覺得自已被暴露在絕對者那裡:這個她發誓終身相隨的男人,在她心目中是全體男人的化身;而現在他在她面前也是個陌生人,但他是極為重要的陌生人,因為他就要做她的終身伴侶。男人這時對他現在承擔的任務也感到非常焦慮;他有他自己的障礙,他自己的複雜心理,這可能使他變得膽怯、笨拙或粗魯。有時這一切所具有的莊嚴性會導致他在新婚之夜失去性交能力。心理學家推內就談到過此類實例,其中一個頗具悲喜劇色彩。一個氣憤的岳父為給女兒辦離婚手續,要求開一份醫學證明。

可憐的女婿堅持說他以前有性交能力,但他承認,結婚以後由於窘迫和羞恥感,他失去了性交能力。

舉止過分魯莽會使處女感到恐懼,過分文雅又會令她蒙受恥辱。女人永遠痛恨以她們的痛苦為代價,貪圖自己快活的自私男人,但也永遠痛恨那些似乎在蔑視她們(如前面已引用的斯特克爾的某些實例)的男人,並往往痛恨那些在第一夜不想或不能使她們失去處女貞操的男人。海倫·多伊奇提到某些丈夫,他們由於缺乏力量或勇氣,寧肯讓醫生戳破新娘的處女膜,還硬說她們的處女膜太厚,其實往往不是那麼回事。她說,在這種情況下,女人對不能以正常方式插入她的男人,會有一種難以克服的輕蔑感。弗格伊德的一個觀察結果(斯特克爾曾引用過)表明,丈夫的性無能造成的創傷,會使妻子耿耿於懷。這時,她常會換一條床單,以便讓女傭能看到上面的污跡。這條床單是丈夫準備的,他在新婚之夜為了掩飾自己的性無能,故意在上面灑了些紅墨水,好讓女傭不至於對事實真相產生懷疑。

新婚之夜將性交變成了測驗,雙方都唯恐會碰到自己的性無能,所以都十分擔心自己會出問題,以至不能慷慨地為對方著想。這使這種場合的氣氛莊重得令人望而生畏,如果女人因此產生了持久性的性冷淡,也沒有什麼值得驚訝的。用亞里士多德的話來說,丈夫面臨的難題是:如果「他過分放蕩地刺激美子」,就可能會引起她的反感和憤怒。例如,美國的丈夫們就因擔心這樣的後果而不知所措,尤其當他們的妻子受過高等教育、婚前極其自我剋制時。

正如金西報告所述,這一組女人十分克制,不可能「在性交時盡情地銷魂,而盡情對於任何性關係的圓滿完成都是必不可少的」。但是另一方面,如果丈夫「一本正經地」對待他的妻子,就不會激起她的性慾。這種兩難,是由女性態度的含糊性造成的:年輕女人對性快感既渴望又拒絕;她想剋制,卻又因此十分痛苦。除非僥倖,年輕丈夫必然要麼像個浪子,要麼像個笨驢。所以毫不奇怪,「婚姻義務」可能常會令妻子感到煩惱和厭惡。

事實上,許多女人尚未經歷過性高潮乃至性衝動,就做了母親和祖母。有時她們以醫囑或其他借口為由,極力逃避這種有失身份的「義務」。金西說,有許多妻子「報告說,她們認為自己性交的次數實在是太多了,希望丈夫不要如此頻繁地想性交。也有極少數妻子希望能增加性交的次數」。但如我們所見,女人的性交能力幾乎是無限的。這一矛盾清楚表明,婚姻扼殺了女性的性衝動,努力使其規範化。

訂婚期似乎正是為了讓女孩子有一個逐漸的發動階段,但習俗常強迫雙方嚴守貞潔。即使處女在訂婚時與未婚夫「發生了關係」,她的處境與年輕已婚女人的處境也沒有什麼不同。

只是由於訂婚對她幾乎和結婚一樣是難以改變的,她才去委身,第一次性交對她同樣是一次磨難。她一旦獻出了自己的身體(即使沒有懷孕,而懷孕當然是有約束力的),就極少敏改變主意。

如果愛或慾望使雙方完全心甘情願,初次體驗面臨的障礙就很容易克服。兩個情人在相互承認對方自由時給予和得到的快樂,賦予肉體熱情以力量和尊嚴。此時,他們做的任何事情都不是可恥的,因為這些事情都不是被迫而是自願而慷慨地做出的。只要婚姻把本來應當以自發衝動為基礎的相互關係變成了權利和義務,它大體上就是可惜的。由於婚姻賦予兩個身體以一種工具的因而是有損人格的性質,它們註定要被一般地作為身體,而不是作為人來彼此體驗。丈夫一想到他在盡義務便常常會心灰意冷,而妻子一想到自己在委身於對她行使權利的人,便會感到羞愧。當然,他們的關係也可能在新婚伊始就具有個性的特點;對性生活的見習有時進展緩慢,具有漸進性;也可能在第一夜就表現出愉快的肉體吸引。婚姻有助於讓女人自由地放縱,消除那種往往始終與肉體相聯繫的罪惡觀念;有規律地頻繁性交,可以引起肉體上的親密感,促進性成熟。因此,有些妻子在結婚頭幾年便感到最大滿足。值得注意的是,她們對丈夫的感激,使她們日後很容易諒解丈夫可能有的過失。斯特克爾說,「不能擺脫不幸婚姻的妻子,永遠是那些從丈夫身上得到性滿足的妻子」,雖然有人猜想,也許她們在別的方面是不快活的。儘管如此,當一個女孩子一輩子只準備和一個在性方面對她一無所知的男人發生性關係時,她還是太冒險了,因為她的性衝動命運將取決於性夥伴的個性。

這一荒謬狀況,在萊昂·布魯姆論述婚姻的書中受到了正確的抨擊。

認為以某種謀利目的為基礎的結合,會有許多機會引發愛情,這是十足的虛偽;認為兩個已婚者在受實際的、社會的和道德的利益約束時,會一輩子相互給予性滿足,這是荒謬絕倫。但是,理性婚姻的擁護者可以毫不費力地指出,愛情的結合也未必能保證夫妻幸福。首先,少女所常有的理想主義的愛情並不總是導致性愛;她的柏拉圖式的崇拜,她的白日夢,她的表現童年或青少年魔念的情慾,既不適於經受日常生活的檢驗,也不會持久。就算在她與未婚夫之間有一種強烈的、真誠的性吸引,也不能說終身大事就有了穩固的基礎。正如阿萊特在《流浪女》中所寫的:

肉慾之樂在愛的無垠荒漠中佔有很小一塊熾熱之地,它迸發出的光芒是如此強烈,以至人們再也看不到任何別的東西。在這變幻莫測的營火周圍,存在的是危險,是未知。當我們從短暫的擁抱或一長夜中起身時,都會重新面臨雙方所必須應付的生計問題。

而且,即使性愛在婚前就存在或在蜜月時就被激起,它也不會在未來漫長的歲月中經久不衰。無疑,忠誠是性愛所必需的,因為兩個人在愛情中產生的慾望只與他們個人有關;他們因而不願意讓第三者插足,希望彼此都是別人所不能替代的。但是,這種忠誠只有在它是一時衝動時才有意義,而由於是一時衝動,性衝動的魔力會消失得相當迅速。令人不可思議的是,它把每個情人,暫時地、肉體地變成了一個其生存在無限的超越中延伸的人;要佔有這個人無疑是不可能的,不過至少可以以一種十分特殊的、非常刺激的形式建立接觸。但是,當雙方由於敵意、厭惡或冷漠而不再想有這種接觸時,性衝動的吸引力便消失了。幾乎可以肯定它在尊重和友好的氣氛中也會消失,因為進入外部世界實施他們的共同設計、因而以超越形式相互交往的兩個人,不需要肉體結合;而由於這種結合失去了它的意義,他們甚至會對它表示反感。

蒙田所使用的「亂倫」一詞具有深刻含義。性衝動是對他者所採取的行動,這是它的主要特質。但在夫妻的異常親密的關係中,夫妻彼此都是同一者(thesame);在他們之間任何交換都是不可能的,既不能給予也不能征服。所以如果他們繼續做愛,就往往會引起一種羞恥感:他們覺得,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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