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流浪漢」

談「流浪漢」

當人生觀論戰已經鬧個滿城風雨,大家都談厭煩了不想再去提起的時候,

我一夭忽然寫一篇短文,叫做《人死觀》。這件事實在有些反動嫌疑,而且該挨思

想落後的罪名,後來仔細一想,的確很追悔。前幾年北平有許多人討論

Gentleman,這字應該要怎麼樣子翻譯才好,現在是幾乎誰也不說這件事了,我

卻又來喋喋,談那和「君子」Gentleman 正相反的「流浪漢」Vagabond,將來

恐怕免不了自悔。但是想寫文章,哪能夠顧到那麼多呢?

Gentleman 這字雖然難翻,可是還不及 Vagabond 這字那樣古怪,簡

直找不出適當的中國字眼來。普通的英漢字典都把它翻做「走江湖者」,「流氓」,「無

賴之徒」,「遊手好閒者」……,但是我覺得都失丟這個字的原意。Vagabond既不

象走江湖的賣藝為生,也不是流氓那種一味敲詐。「無賴之徒」、「遊手好閒者」都

帶有貶罵的意思,Vagabond卻是種可愛的人兒。在此無可奈何的時候,我只好

暫用「流浪漢」三字來翻,自然也不是十分合式的。我以為Gentleman,Vagabond

這些字所以這麼刁鑽古怪,是因為它們被人們活用得太久,原來的意義已消失。於

是每個人用這個字時候都添些自己的意思,這字的涵義越大,更加好活用了。因此

在中國尋不出一個能夠引起那麼多的聯想的字來。本來 Gent1eman、Vagabond

這二個字和財產都有關係的,一個是擁有財產,豐衣足食的公子,一個是毫無恆產,

四處飄零的窮光蛋。因為有錢,自然能夠受良好的教育,行動舉止也溫文爾雅,談

吐也就蘊藉不俗,更不至於跟人銖錙必較,言語衝撞了。Gent1eman 這字的意義

就由世家子弟一變變做斯文君子。所以現在我們不管一個人出身的貴賤,財產的有

無,只要他的態度是溫和,做人很正直,我們都把他當做 Gent1eman。一班窮酸

的人們被人冤枉時節,也可以答辯道:「我雖然窮,卻是 個Gent1eman。」

Vagabond這個字意義的演化也經過了同樣的歷程。本來只指那班什麼財產也沒

有,天天隨便混過去的人們。他們既沒有一定的職業,有時或者也幹些流氓的勾當。

但是他們整天隨遇而安,倒也無憂無慮,他們過慣了放鬆的生活,所以就是手邊有

些錢,也是胡裡胡塗地用光,對人們當然是很慷慨的。他們沒有身家之慮,做事也

就痛痛快快,並不象富人那種畏首畏尾,瞻前顧後。酒是大杯地喝下去,話是隨便

地順口開河,有時也胡謅些有趣味的謊語。他們萬事不關懷,天天笑呵呵,規矩的

人們背後說他們沒有責任心。他們與世無件,既不會桌上排著一斗黃豆,一斗黑豆,

打算盤似地整天數自己的好心思和壞心思,也不會皺著眉頭,弄出連環巧計來陷害

人們。他們的行為是胡塗的,他們的心腸是好的。他們是大個頑皮小孩,可是也帶

了小孩的天真。他們腦里存了不少奇奇怪怪的幻想,滿臉春風,老是笑迷迷的,一

些機心也沒有。……我們現在把凡是帶有這種心情的人們都叫做Vagabond,就是

他們是王侯將相的子孫,生平沒有離開家鄉過也不礙事。他們和中國古代的俠客有

些相像,可是他們又不像俠客那樣朴刀橫腰,給誇大狂迷住,一臉凶氣,走遍天下

專為打不平。他們對於倫理觀念,沒有那麼死板地痴痴著。我不得已只好翻做「流

浪漢」,流浪是指流浪的心情,所我所讚美的流浪漢或者同守深閨的小姐一樣,終

身未出鄉里一步。

英國十九世紀末葉詩人和小品文作家斯密士 AlexanderSmith對於流浪

漢是無限地頌揚。他有一段描寫流浪漢的文章,說得很妙。他說:「流浪漢對於多

事情的確有他的特別意見。比如他從小是同密尼表妹一起養大,心裡很愛她,而她

小孩時候對於他的感情也是跟著年齡熱烈起來,他倆結合後大概也可以好好地過

活,他一定把她娶來,並沒有考慮到他們收入將來能夠不能夠允許他請人們來家裡

吃飯或者時髦地招待朋友。這自然是太魯莽了。可是對於流浪漢你是沒法子說服他。

他自己有他一套再古怪不過的邏輯(他自己卻以為是很自然的推論),他以為他是

為自己娶親的,並不是為招待他的朋友的緣故;他把得到一個女人的真心同純潔的

胸懷比袋裡多一兩鎊錢看得重得多。規矩的人們不愛流浪漢。那班膝下有還未出嫁

姑娘的母親特別怕他 ── 並不是因他為子不孝,或者將來不能夠做個善良的丈

夫,或者對朋友不忠,但是他的手不像別人的手,總不會把錢牢牢地握著。他對於

外表絲毫也不講究。他結交朋友,不因為他們有華屋美酒,卻是愛他們的性情,他

們的好心腸,他們講笑話聽笑話的本領,以及許多別人看不出的好處。因此他的朋

友是不拘一類的,在富人的宴會裡卻反不常見到他的蹤跡。我相信他這種流浪態度

使他得到許多好處。他對奇古怪的地方都有接觸過。他對於人性曉得便透徹,好像

一個人走到鄉下,有時舍開大路,去憑弔荒墟古冢,有時在小村逆旅休息,路上碰

到人們也攀談起來,這種人對於鄉下自然比那坐在四輪馬車裡驕做地跑過大道的知

道得多,我們因為這無理的驕做,失丟了不少見識。一點流浪漢的習氣都沒有的人

是沒有什麼價值的。」斯密士說到流浪漢的成家立業的法子,可見現在所謂的流浪

漢並不限於那無家可歸,腳跟如蓬轉的人們。斯密士所說的只是一面,讓我再由另

一個觀察點 ── 流浪漢和Gentleman 的比較 ── 來論流浪漢,這樣子一些

一些湊起來或者能夠將流浪漢的性格描摹得很完全,而且流浪漢的性格複雜萬分,

(漢既以流浪名,自不是安分守己,方正簡單的人們)絕不能一氣說清。

英國文學裡分析Gentleman 的性格最明晰深入的文章,公推是那位叛教

分子紐門G.H.Newman(紐門,英國作家,紅衣主教)的《大學教育的範圍同性

質》。紐門說:「說一個人他從來沒有給別人以苦痛,這句話幾乎可以做『君子』的

定義……『君子』總是從事於除去許多障礙,使同他接近的人們能夠自然地隨意行

動;『君子』對於他人行動是取贊同合作態度,自己卻不願開首主動……真正的『君

子』極力避免使同他在一塊的人們心裡感到不快或者顫震,以及一切意見的衝突或

者感情的碰撞,一切拘束、猜疑、沉悶、怨恨;他最關心的是使每個人都很隨便安

逸像在自己家裡一樣。」這樣小心翼翼的君子,我們當然很願意和他們結交,但是

若使天下人都是這麼我讓你,你體貼我,扭扭捏捏地,誰也都是捧著同情等著去附

和別人的舉動,可是誰也不好意思打頭陣;你將就我,我將就你,大家天天只有個

互相將就的目的,此外是毫無成見的,這種的世界和平固然很和平,可借是死國的

和平。迫得我們不得不去歡迎那豪爽英邁,勇往直前的流浪漢。他對於自己一時興

到想乾的事趣味太濃厚了,只知道口裡吹著調子,放手做去,既不去打算這事對人

是有益是無益,會成功還是容易失敗,自然也沒有慮及別人的心靈會不會被他攪亂,

而且「君子」們袖旁觀,本是無可無不可的,大概總會穿著白手套輕輕地鼓掌。流

浪漢乾的事情不一定對社會有益,造福於人群,可是他那股天不怕,地不怕,不計

得失,不論是非的英氣總可以使這麻木的世界呈現些鬚生氣,給「君子」們以贊助

的材料,免得「君子」們整天掩著手打呵欠(流浪漢才會痛快地打呵欠,「君子」

們總是像林黛玉那樣子抿著嘴兒)找不出話講,我承認偷情的少女,再嫁的寡婦都

是造福於社會的,因為沒有她們,那班貞潔的小姐,守節的孀婦就失丟了談天的材

料,也無從來讚美自己了。並且流浪漢整天瞎鬧過去,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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