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1-3

正是晴朗寒冷的四月天,鐘敲了十三點。溫斯頓·史密斯縮緊了脖子躲寒風,快手快腳溜進勝利大廈的玻璃門--不過他的動作不夠快,沒能免得了一陣沙土打著旋兒跟在他的身後刮進門。

門廳里一股子清煮白菜外帶破草墊的味兒。門廳的一頭,牆上釘了幅彩色海報,掛在牆上未免大得出了格兒。海報上一張大臉盤,足有一米寬:一個漢子,四十五歲上下,鬍髭濃黑,長相粗獷又英俊。溫斯頓朝樓梯走過去--電梯,你就用不著試。即便最好的時候,電梯也很少開,何況現在,白天里又要停電。如今正在迎接仇恨周,搞節約運動,這也算一個節目哩。溫斯頓住在七層樓,可他三十九歲,右腳脖子又有處靜脈曲張。他只好慢慢往上爬,路上還歇了好幾氣。每一層樓,正對電梯間的牆上,都是那幅海報--一張巨大的臉孔凝視著你。有那麼一種圖畫,不管你挪到哪兒,畫上的眼睛給搞得老跟著你看,這幅海報也便是如此。下邊還有行說明文字,道是:老大哥看著你。

他的房裡,一個甜滋滋的聲音讀著一串什麼生鐵產量的數字。這聲音打一塊長方形的金屬嵌板傳出來,金屬板像塊模糊的鏡子,鑲在右邊的牆上。溫斯頓擰了個旋鈕,聲音便小了一點,可講的話依然聽得清。這裝置叫電幕,它可以調低聲音,卻沒法徹底關掉。溫斯頓走到窗戶前:他身材矮小,身體虛弱,一身藍工作服(這還是黨的制服哩)顯得他越發消瘦。他滿頭金髮,面色天生紅潤,可用的儘是些粗肥皂鈍刀片,加上剛過去的寒冬,害得他皮膚挺粗糙。

玻璃窗關得很嚴實,可是朝窗外望一眼,依然覺出外面冷得緊。樓下的街上,一股股小旋風颳得塵土碎紙拼了命地飛轉。太陽通亮,天空湛藍,可除了滿世界張貼的海報,一切都顯得蒼白無色。那張臉孔,還留著黑鬍子,從每處要津重地朝下面盯著你直看。對面的房子,臨街就有那麼一幅,上面還寫著:老大哥看著你--那雙黑眼睛,直盯進溫斯頓的心窩子。下邊的街上另有張海報,扯破了一個角兒,給風吹得拍打個不停,海報上惟一的詞兒英社,一會兒給蓋上,一會兒又露出來。遠處有架直升飛機從屋頂上掠過去,綠頭蒼蠅一樣盤旋片刻,再劃著圈兒飛也似開走,這便是巡警在窺伺人家的窗戶。然而巡警其實無所謂。只有思想警察才真叫要命。

溫斯頓背後,電幕上那傢伙還在嘮嘮叨叨,講什麼生鐵跟超額完成第九個三年計畫的情況。這電幕在播音的同時還能接收:不管他溫斯頓發出什麼聲音,只消比極低的耳語高一點,它便能聽得見;而且,只要他呆在這金屬板的視野里,就不光能給人聽到,也能夠給人看到。當然啦,無論何時,誰也沒法弄清這會兒你是不是正給人家看。思想警察按照怎樣的頻率,依從何種的系統,將哪個人的線路接通,回答這樣的問題只能純粹靠猜測。甚至不妨設想,他們永遠監視著所有人。起碼只要願意,他們總可以接通你的線路呀。人得在這樣的假設下面生活--你發出的每一點聲音,都有人暗中竊聽;你做出的每一個動作,只要不在黑地里,都有人仔細審視。習慣是能夠變成本能的;從這個意義上講,人們早這樣生活啦。

溫斯頓背朝著電幕。這樣會安全些;不過他明白,即使後背也難免暴露出問題。他的工作單位真理部就在一公里開外,這巍峨潔白的建築,在骯髒不堪的背景之上高聳入雲。他隱隱帶著點厭惡,心想:哼,這就叫倫敦,一號機場的主要城市--在大洋國,一號機場還是人口第三多的省份哩。他試著想榨出點孩提時的記憶,好告訴他倫敦是不是一直如此。事情怎麼會這樣?他滿腦子記得的,全是些十九世紀的破房子,牆頭支著木條,窗戶釘著紙板,波浪板蓋在屋頂上,花園破敗的圍牆東倒西歪。到處儘是些轟炸現場,滿天塵土翻飛,瓦礫堆里雜草叢生。要麼,就是些給炸彈清出的大片空地,一批雞籠也似骯髒的木製公寓突然間鋪天蓋地--然而毫無用處,他什麼也記不住。除去一系列光亮的畫面,看不到背景,弄不清細節,他的童年什麼也沒留下來。同眼前所有別的建築相比,真理部大樓顯得截然不同。拿新話 來講,真理部該叫做真部,這座雄偉的建築外表像座金字塔,白色的水泥牆面晶瑩發亮,一層層疊次上升,直聳入雲霄三百米。從溫斯頓站著的地方,正正看得見黨的三句口號,拿漂亮的字體寫在白色的牆面上:

戰爭就是和平

自由就是奴役

無知就是力量

人們說,真理部光是地面以上就有三千個房間,地下的格局也一樣。倫敦別的地方還有三座樓,外表和規模都跟真理部大樓差不多。在低矮的建築叢里它們彷彿鶴立雞群,站到勝利大廈房頂上,這四座樓房便盡收眼底。整個政府機構分成四個部,它們就駐在這四座樓里:真理部管的是新聞、娛樂、教育和藝術,和平部管的是戰爭,愛護部管的是法律和秩序,富裕部管的是經濟事務。拿新話來說,它們分別叫做真部、和部、愛部和富部。

那愛護部著實叫人怕。整座大樓根本就沒有窗戶。溫斯頓從來沒進過愛護部,連半公里之內也沒到過。除非公幹,誰也別想進去;即便進得去,也必得先穿過迷宮似的鐵絲網、鐵門,外加隱蔽的機槍掩體。甚至通往大樓外層關卡的街上,也少不了粗魯兇惡的警衛來往巡邏,穿著黑制服,裝備著連枷警棍。

溫斯頓突然轉身,他已經給自己的臉換了副安詳樂觀的表情;面朝電幕的時候,這樣的表情最理想啦。他走過房間,進到小廚房裡。一天當中在這會兒離開真理部,他得犧牲掉食堂的中飯;他也曉得廚房裡沒什麼吃的,只有塊黑麵包--那得留著當明天的早飯。他就從架子上拿了瓶清亮亮的水兒,瓶上還貼張白色的商標,簡簡單單寫了一行字:勝利牌杜松子酒。這酒一股子油味兒,直叫人噁心,活像中國的黃酒。溫斯頓倒了快有一茶杯,打起精神,灌藥似地一口吞了下去。

他的臉騰地紅起來,眼睛湧出了淚水。這東西挺像硝酸;而且一吞下去,那感覺活像後腦勺子挨了一悶棍。不過接下來,肚子里火燒火燎的滋味消失啦,世界也就顯出了那麼點快慰可人。他從個皺巴巴的煙盒裡(盒上寫的是勝利牌香煙)拿了支煙捲,不小心豎了起來,煙絲就漏到了地上。他再拿出一支,才算保住了煙絲。於是,他回到起居室,坐在電幕左邊一張小桌子前面。他從桌子抽屜里,拿出了一支筆桿,一瓶墨水,還有本厚厚的四開本日記簿,紅色的書脊,大理石紋理的封面。

不知什麼緣故,起居室里電幕安放的位置挺特殊。通常它該安在端牆一面,好看得見整個房間;如今它卻給安在側牆上,正對著窗戶。在電幕的一側,有個淺淺的壁龕,建公寓那會兒大約打算放書架,溫斯頓現在就坐在這裡邊。只消坐在壁龕里,努力躲得遠一點,他便能呆在電幕的範圍外,不叫電幕看見。當然啦,他的聲音免不了給聽到,可只要呆在眼下的位置,旁人就看不到他。他想干現在要乾的事情,部分原因就是這房間不同尋常的布局。

然而他干這事還有一層原因,便是他剛從抽屜拿出的日記簿。這本日記簿精美無比,那光滑細膩的紙張,因時間久遠略有點泛黃,至少四十年沒有生產啦。可以猜測,眼下這本日記簿的年代還要久。那是在城裡一個骯髒不堪的居民區(他早忘了是哪個區),他發現它就躺在個霉臭的小舊貨鋪的櫥窗里。他立時心裡一動,一心要把它買到手。按說黨員不興去普通店鋪(那叫"在自由市場投機倒把"),可規矩嘛執行得總不很嚴格。有許多東西,鞋帶啦,刀片啦,通過別的途徑壓根兒就沒法搞到。於是,他飛也似朝街道兩頭瞥了一下,就一頭溜將進去,花兩塊五毛錢買下了日記簿。那會兒,他根本未曾意識到,會拿這本子派什麼用場。他把本子放在公文包裡帶回家,心裡頗有點負罪感--用不著往本子上寫什麼,單是手裡有這麼個本子,已經夠惹麻煩啦。

他要做的事,是開始寫日記。這根本就不違法(什麼都不違法,因為任何法律都不存在了),可是一經發現,一準判處死刑,少說也得強勞營里呆上二十五年。溫斯頓把筆尖插在筆桿上,用嘴吮吸一下,把上面的油弄弄凈。這樣的蘸水筆早成了老古董,連簽名的時候也難得用一用。他很費了些力氣,才偷偷摸摸搞來了一支,只因為老是覺得,這般光滑細膩的紙張,惟有用真正的筆尖來寫才值得,拿墨水鉛筆塗鴉可不行。其實用手寫字,他都不習慣啦。除去極短的便箋,如今全是在聽寫器上口授,可干他眼下的事情,聽寫器當然用不得。他把筆尖蘸到墨水裡;有那麼一瞬間,他還躊躇了一下。他的腸子刮過了一陣戰慄。在紙上寫個字,這行動可有著決定性的意義呀。他便用細小拙笨的字體寫了起來:

一九八四年四月四日

他又坐直了身子,猛可里感到全然無助。頭一點,他絲毫弄不清,現在是不是一九八四年。該是一九八四年前後,沒錯;他肯定自己今年三十九歲,也相信自己生於一九四四年,或者一九四五年。不過如今,想確定個什麼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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