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元旦,我們告別紐約南下,順路去新澤西州訪友。與這些朋友是神交已久,首次見面,卻相談甚歡。最後聊到下一個目的地,我們說,要去弗吉尼亞州的林奇堡。
這是一個多年來在擾動我們的地方。我們經常長途旅行,多次在州際公路遇到幾條岔路的指示牌,上面寫著「通往林奇堡」。美國的許多小鎮,是由人名命名的,此人通常是小鎮的奠基者。林奇也是個普通人名。可我們在第一次讀到這個路牌時,不由自主地相互對視了一下,彼此從對方眼中都讀出一點驚詫和異樣。因為,林奇(lynch)在英語中也是一個十分兇險的詞,它的意思是:民眾私刑。這地方怎麼就赫然以此為名?
這次在我們計畫北上行程的時候,就不約而同地想到,給林奇堡留下一點時間。離開朋友的家,我們順序上了78和81號兩條州際公路。開出新澤西後,在一個小時不到的時間裡,就穿越了馬里蘭和西弗吉尼亞兩個州,當然,都是只擦過一個邊角。然後就是漫漫地行駛在弗吉尼亞了。
我們試過,從幾條不同的高速公路穿行這個州。感覺還是81號州際公路兩旁的景觀最「弗吉尼亞」。冬天,一叢叢疏朗而枝幹遒勁的橡樹之間,是一片片純凈藍天下的山區牧場。山坡重疊地畫著一條條柔和的弧線,恰到好處地點綴著牛群。時而會出現一座老屋,雖然大多是樓房,卻顯出主人當年的拮据。房基佔地面積很小,能省的裝飾都省了。就這麼細細瘦瘦,一幢又一幢,孤零零地,油漆斑駁地,站在山坡上,站在廣袤的牧場中間。
這次我們進入弗吉尼亞有些晚了,不久天就漸漸地黑了。在萊克辛頓我們轉上60號公路,那是一條小公路。我們決定住下。60號公路再向東南不久,就應該是直達林奇堡的501號公路了。
我們是第二天清晨才拐上501號公路的。這段路的一多半盤旋在山區,這是阿巴拉其山脈的一個支脈。順著山頂有知名的藍嶺景觀大道,而501隻是縱向穿越而過。山路的峭崖下,流淌著魅力無窮的詹姆斯河。一條鐵路忽左忽右,與河道緊緊相隨。這條河一直將我們領向林奇堡,林奇堡就坐落在詹姆斯河邊的高坡上。
今天的林奇堡,已經是個不小的小山城了。林奇是個姓氏,林奇也果然是這個城市的奠基人。可是,我們經過細細追究,才發現事情至少涉及父子兩代的三個林奇。
最早來到這裡的查爾斯·林奇,是一個愛爾蘭男孩。那還是美國獨立戰爭爆發前四十年。他和大量貧窮的歐洲移民一樣,渴望新大陸的機會,卻付不起旅費。所以,十六歲的林奇,學別人的樣,自願賣身為奴,以抵一張來美洲的船票。以勞力抵債,這是歐洲當時的流行做法,也是北美洲初期奴隸的一個來源。下船後,船長將他賣給了詹姆斯河邊的一個煙草莊園主。沒有想到的是,兩年以後,林奇才十八歲,就時來運轉。他的主人不僅喜歡他,而且把自己的女兒嫁給了他。一個奴隸一轉身就成了莊園繼承人。此後,他逐步在當地參政,成為地方賢達。他和妻子生了兩個孩子,大兒子小查爾斯·林奇和二兒子約翰·林奇。
林奇家的兩個兒子,看來都很有出息。約翰·林奇在詹姆斯河上經營起擺渡,漸漸發跡,成為當地數得上的富裕戶;他的哥哥小查爾斯·林奇也憑著自己的品德學識,不僅在教會任職,還在當地政界參議。兩個人顯然都對這個後來以他們姓氏命名的林奇堡,做出了重要貢獻。假如沒有一場戰爭和後面的故事,他們可能就被當地居民列為城市奠基人尊奉了。可是,今天我們來到林奇堡,人們卻很不願意提到小查爾斯的名字,而總是把弟弟約翰推在前面。甚至問起林奇堡的命名來源,都有點吞吞吐吐、語焉不詳。
繼續探尋下去,我們發現兩兄弟的性格好像很不相同,弟弟約翰·林奇始終循規蹈矩,活動範圍限於商界,一點點積累財富,一步步穩穩地攀升,沒有什麼出格之舉。哥哥小查爾斯·林奇卻活躍得多,個性很是鮮明。他隨父親的引導,步入當地政界,甚至在1776年,就是美國發表《獨立宣言》的那年,參加了弗吉尼亞的制憲會議。那時,他無疑是個觀點明確的獨立派。
林奇這個家庭隨著他們的母親的信仰,都是基督教教友派的成員。教友派是一個相當溫和的教派。他們最出名的標誌就是和平主義。也就是說,他們是絕對不參與戰爭行為的。可是,他們確實遇上了一場戰爭。那就是美國獨立戰爭。
戰爭打亂了一切常規。人們的思想和行為都在發生衝突。在政治立場的選擇上,這個新興小鎮毫不猶豫地選擇了站在爭取獨立的美國一邊;而在行動上,作為教友派的鎮民,卻不能參戰支持美國,似乎命中注定是旁觀者。在一些記載中,描述小查爾斯堅守教規,只參與了戰時的地方自治,而沒有介入戰爭。可是,在他的故鄉林奇堡,人們考證出,小查爾斯最後成為教友派信仰的一個背叛者,不僅活躍於戰時地方自治,也參與了獨立戰爭。其證明之一是,小查爾斯因此被教會開除。所以,這大概是可信的。
在戰爭之前,這裡有一定之規。弗吉尼亞是十三個英屬美洲殖民地中最秩序井然的一個,差不多全盤照搬了英國的體制和法典。在首府威廉斯堡,幾乎存在著後來美國制度的雛形。難怪後來制定美國憲法的時候,主力大多來自這塊土地,而且駕輕就熟。可見,在獨立戰爭之前,對於如何處理刑事案件,已經有很成熟的一套司法制度,有很嚴格的司法程序。大家也已經習慣於在「規矩」之中生活。
林奇堡在當時還是個小鎮,沒有法庭。在戰爭之前,根據當時的規定,他們必須把嫌犯送往殖民地首府所在地威廉斯堡。在那裡,嫌犯按照既定的司法程序,接受法庭審判。雖然許多小鎮都遠離威廉斯堡,林奇堡就遠在二百英里之外,但是,習慣於遵守契約的弗吉尼亞人,還是按照規定,在當時交通還很不方便的情況下,一次次地長途押送嫌犯去首府。
可是,打仗了。戰爭給這樣執行已久的制度帶來了兩方面的衝擊。一方面是刑事犯罪劇增。因為局面混亂,是大盜們的天賜良機。再者,普通的刑事案件也被政治立場放大。比如反對獨立的一派,就經常襲擊對立派村鎮,盜取馬匹出售給英軍,所謂政治化盜賊大增。另一方面,前往威廉斯堡押送嫌犯的迢迢路程,由於戰爭變得困難重重。尤其是政治化盜賊,都是成幫結夥,押送的嫌犯屢屢被同夥劫走。
就在這個時候,小查爾斯·林奇的個人性格和素質,使他站出來,開創了美國民主制度歷史中的一個先例。他向鎮議會提出,與其送出去的嫌犯被屢送屢劫,還不如自設「人民法庭」,就地審判,就地懲處,不僅免了諸多麻煩,還使罪犯難以逃脫。這個建議顯然很合當時義憤填膺的民意,因此,在鎮議會上一致通過。
林奇堡的「人民法庭」就這樣建立起來。後來,這樣「自行執法」的形式,就被稱為「林奇法」。那是1778年,距離美國獨立戰爭的結束還有近五年。「林奇法」一開創,處於戰時的弗吉尼亞四周村鎮,就開始效法和蔓延。於是,在成熟的英國體制中孕育著的美國,就在獨立的過程中,極其偶然地有了法國革命風格的插入。
林奇堡的「人民法庭」,看上去是一個無可挑剔的戰時措施。至於小查爾斯·林奇,當時已經退出議會,擔任地方戰時自治軍的上校。他被議會一致推為「人民法庭」庭長,另有三名自治軍的官員擔任法官。法庭就設在庭長家的後院。至今並沒有歷史資料可以證明,他在任職期間是一個過分濫權的人。
小查爾斯·林奇主持的「人民法庭」執法的時期,大致就是獨立戰爭剩下的四至五年之間。這個「法庭」現在看來還是相當克制。審理過程中,原告、被告和證人都必須上法庭;被告不僅有權為自己辯護,也可以提出自己的證人出庭作證;被告還有權向威廉斯堡的法院上訴。凡是被判無罪的,當庭釋放,並且可以獲得法庭的道歉。那麼,被判有罪者如何處置呢?一開始,他們對罪犯的懲處,限於所謂「舊約摩西律」。就是脫去犯人的上衣,鞭打三十九下,隨即釋放。隨著英軍攻入弗吉尼亞,政治化盜賊的犯罪開始加劇,他們經常搶劫獨立軍的軍火軍糧,再向英軍出售。於是,「人民法庭」的懲處也開始加重,判決的處罰改為拘禁一至五年。這個法庭沒有發出過更重的判決,更沒有判過死刑。
幾年的時間一晃就過去了。獨立戰爭結束後,弗吉尼亞立即恢複了戰前的秩序,「人民法庭」壽終正寢。這個州後來和其他地方一樣,有了依據美國憲法建立的獨立司法制度。當時,不論在當地還是在美國其他地方,人們都沒有注意這段小小的插曲。小查爾斯·林奇的生活當然也沒有因為這段經歷有所改變。他依然是一個完全正面的形象。他在當地和弟弟約翰·林奇一起受到尊敬和愛戴。戰爭結束不久,1786年10月29日,六十歲的小查爾斯·林奇去世,埋葬在他自己家的煙草田間。墓碑上的碑文是:「愛國、熱情的模範公民小查爾斯·林奇上校之墓」。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