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愛情的理論-35

(5)神愛

上面已經確定我們之所以追求愛是因為我們體驗到人與人之間的隔膜,因此就要求通過人與人的結合去消除這種隔膜。愛的宗教形式,對神的愛從心理學來看亦無兩樣,也出自於消除隔膜,要求統一的追求。事實上對神的愛同對人的愛一樣,也有多種形式,同時這些形式之間的區別很大一部分也與各種愛情形式之間的區別雷同。

在所有的信神宗教中,無論是在一神教還是在多神教中,神體現最高價值,體現至善至美。因此神的特殊意義往往取決於什麼是人認為的至善至美,所以在分析神的概念時應該首先分析信神的人的性格結構。

人類發展的標誌根據我們現有的了解是人脫離大自然,脫離母親,脫離血緣的聯繫。在人類歷史的開端,儘管人被趕出同大自然的原始和諧,但人始終還是緊緊抓住這種低級的聯繫,並通過這種聯繫獲得一種安全感。人一直還感到自己同動植物界是一致的,並企圖通過同自然界的一致找到統一。許多原始的宗教證明了這一發展階段。動物被當作圖騰受到崇敬;在大的宗教節日和打仗的時候人們戴上動物假面具或者把一種動物當作神來禮拜。當人的技能發展到出現手工勞動和製作藝術品階段時,當人不再是只依靠大自然的賜物時—也就是靠他找到的瓜果和捕獲的獵物為生,人就把他雙手勞動的成果變成一個神。在這個階段人們禮拜泥土、銀子和金子做的偶像。人把他自己的力量和技能反射到自己製作的物體上去,並以一種異化的形式禮拜他自己的力量和財物。在更後一個階段人賦予他的神以人的形象。看起來只有當人對自己的了解深刻了,並且發現了人是世界上最偉大、最高貴的「物體」時,才可能這麼做。在這個神人同形的階段,我們可以看到這一發展有兩種趨勢。一種趨勢同神的陰性和陽性的發展有關,另一種趨勢同人所達到的成熟程度有關,人的成熟程度決定了人的諸神的本質以及人對神的愛的形式。

我們首先來談談宗教是如何從以母親為中心的階段發展到以父親為神的階段的。十九世紀中葉巴霍芬和摩爾根的發掘物儘管沒有得到學術界大多數人士的承認,但是他們的這些偉大的、決定性的發現毫無疑問地證明了,至少在許多文化中,在父系社會以前就曾存在過宗教的母系社會階段。在母系社會階段母親是最高的生命,她就是神,也是家庭和社會的權威。為了理解以母為神的宗教本質,我們只需回想一下我們上面談過的母愛的本質。母愛是無條件的,母愛保護一切,促進一切。正因為母愛是無條件的,所以是無法控制和不能通過努力獲取的。母愛的存在給予所愛之人一種祝福的感受,缺少母愛就會引起一種惘然若失和絕望的感受。母親熱愛孩子,是因為這是她的孩子,而不是因為孩子表現優秀和聽話,或者孩子能滿足她的願望和要求,所以母愛的基礎是平等,所有的人都是平等的,因為他們都是母親的孩子,因為他們都是大地母親之子。

人類進化的下一階段—這也是我們十分了解、無須靠資料恢複原樣的唯一階段—是父系社會階段。。在這一階段母親從最高的地位被趕了下來,父親成為最高生命,而且不僅在宗教中,在社會上亦是如此。父愛的基本點是父愛是有條件的,並且規定原則和法律,父親對孩子的愛取決於孩子服從他的程度。父親最喜歡那個與他本人最相像、最聽話和最合適當他繼承人的兒子。(父系社會的發展同私有制的發展是平行的。)因此父系社會是有等級的;兄弟之間原有的平等讓位於不平等和爭坐第一把交椅的競爭。無論在印度的、埃及的或者古希臘的文化中,還是在猶太-基督教和伊斯蘭教中,我們都可以找得到信奉男性神的父系社會,在有些社會是一個主神主宰諸神,而在有的社會,人們只信奉一個主神。但是人追求母愛的願望並沒有徹底地從內心剷除,所以不足為奇,慈母的形象也不可能被驅逐出羅馬萬神廟。在猶太教中,母神的許多特點出現在神秘主義的各種流派中。在天主教中,聖母院和聖母瑪麗亞象徵著母親的形象。就是在新教中,母親的形象也沒有完全消失,只是更隱蔽些罷了。路德提出的最重要的原則是:人所做的一切都不能喚起上帝的愛;上帝的愛是恩賜,宗教的態度就是信賴這一恩賜和把自己變成弱小和需要幫助之人;沒有任何善行能影響上帝或者能促使上帝愛我們。路德的原則同天主教的教義沒什麼兩樣。所以儘管路德教義具有以男子為中心的性質,但仍具有隱蔽的母性成分。

我必須提一下父系成分和母系成分在宗教中的區別,用以說明神愛的性質取決於這兩種因素在宗教中所佔據的相對比重。父系成分就是讓我象愛一個父親那樣愛神;我應該相信神是正義和嚴格的,神賞罰分明,神最終會把我看作是他心愛的兒子,就如上帝選中了亞伯拉罕,以撒偏愛他的兒子雅各和上帝偏愛他挑選出來的人一樣。宗教的母系一面就是我愛上帝如愛包羅萬象的母親一樣。我信賴她的愛;不管我如何貧窮,如何卑微,不管我犯有多少罪孽,母親將永遠愛我,永遠不會愛其他的孩子勝過於愛我。不管發生什麼事—母親將幫助我,拯救我,祝福我。當然我對神的愛和神對我的愛不可分割。如果神是一個父親,他愛我如兒子,我愛他如父親。如果神是一個母親,那我和她的愛也是一樣。

但在神愛中,父系和母系的成分的區別只是決定神愛本質的一個因素。另一個因素是每個個人在他對神的概念的理解和對神的愛的方面所達到的成熟程度。

當人類從以母親為中心的社會結構進化到以父親為中心的社會結構以後,我們可以從父系社會的宗教發展中看到對神的愛有一個不斷成熟的過程。⒂ 一開始,我們看到的是一個專制的、妒忌心十足的神。上帝把他自己創造的人看作是自己的私有財產,上帝可以隨心所欲地擺弄人。這就是上帝把人從天堂里趕出來,不讓人吃辨別善惡之樹的果子,從而也變成神的階段。在這個階段,上帝還決定用洪水來消滅人類,因為沒有一個人能給他帶來歡樂—只有他心愛的兒子諾亞活了下來。在這個階段上帝還要求亞伯拉罕殺死他唯一心愛的兒子,以證明他對上帝的愛。與此同時也開始了一個新階段。上帝同諾亞締約,上帝答應不再消滅人類—上帝通過締約承擔責任。上帝不僅受他許下的諾言之約束,而且也受到他自己的原則,即正義的原則之約束。在這個原則的基礎上,上帝不得不同意亞伯拉罕的要求:如果至少有十個義人在,就得寬恕所多瑪城。這個新階段不斷地發展,一直到上帝從一個專制的部落首領的形象變成一個慈愛的父親,一個受他自己立下的原則約束的父親。然後又從父親的形象變成正義、真理和愛的原則的象徵。上帝是愛,是正義。發展到這一階段上帝就不再是一個人,一個男人和一個父親。上帝成為統一各種現象的原則。上帝不可能有自己的名字。因為只有物體、人、有限的東西才能有名字。上帝既不是人又不是物,怎麼會有名字呢?

這一發展最令人信服的例子是聖經里上帝在摩西面前現身的故事。摩西說如果他不把上帝的名字告訴以色列人,他們是不會相信他是神派來的。(因為偶像崇拜者不會相信沒有名字的上帝,偶像的本質就是偶像有名字。)這時上帝向摩西妥協,上帝對摩西說,我的名字叫「我是現存者,我將永存」。(這比通常的譯法「我將成為我應該成為的樣子」要精確。希伯來文的形式表達過去,而不是將來。)「我是現存者,我將永存」意味上帝不是有限的,上帝不是人也不是物。這一句子的適當譯法應該是:告訴他們,「我的名字叫無名」。所以禁止畫上帝的像,濫叫上帝的名字或者乾脆禁止稱呼上帝的名字都是為了使人從上帝是父親,上帝是人的觀念中解放出來。在此基礎上發展起來的神學進一步深化了這一思想,以至於今天談上帝時不能用肯定的形容詞。如果有人說上帝是智慧的、偉大的、善良的,這又是意味著上帝是個人,所以我們最多只能說上帝不是什麼,即用否定的形容詞,那就是:上帝不是有限的,不在熱戀,不是無理的。我越知道上帝不是什麼,就越了解上帝。⒃

如果我們繼續探討單神主義這一思想不斷完善的過程,我們得出的唯一結論就會是:不要提上帝的名字,不要談論上帝。這樣上帝就變成了在單神神學中所應該具有的形象,也就是根本無法表達的形象。這樣上帝就體現了萬物之基礎的統一,體現了一切生存的基礎。上帝就成為真理、愛和正義。

很明顯,從神人同形進化到單神原則的過程中就產生了對神愛本質理解的全部區別。人們可以恨或愛亞伯拉罕的上帝,因為他像父親一樣;有時他降福於你,有時他遷怒於你。因為上帝是父親,我就是孩子。我還沒有從追求全知和全權的虔誠願望中解脫出來。我還沒有達到一定的客觀性,以認識作為人的我的局限性,認識我的無知和無能。我就象一個孩子始終強調應該有一個能幫助我,保護我和懲罰我的父親—一個我順從時疼愛我,不順從時遷怒我的父親,一個聽到我的恭順便心情舒暢的父親。很明顯大多數人在他們個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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