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愛情的理論-32

(2)母愛

我們在上一章里談母愛和父愛的區別時,已經分析過母愛的本質。正如我已經說過的那樣,母愛是對兒童的生活和需求作出的毫無保留的肯定。但這裡還應該補充說明一點。對幼兒生命的肯定應該包括兩個方面:一方面是必須關心幼兒並對其成長負有責任,以維護和發展弱小生命。另一方面則超出了維護生命的範圍,那就是要使孩子熱愛生活,要使他感到:活著是多麼好!當一個小男孩或小女孩有多麼好!在這個世界活著有多麼好!母愛的這兩個方面在聖經的《創世紀》里表現得很明顯。上帝創造了世界和人,這符合對生命的關心和肯定。但上帝所做得還不僅僅於此。在上帝創造人和世界以後的每一天里上帝都要了解情況,要知道一切是否都好。同樣母愛的第二個方面也是要給孩子一種「誕生在這個世界是多麼好」的感受。母親要賦予孩子對生活的愛,而不僅僅是活下來的願望。同樣的思想也表達在聖經的另一個象徵性故事裡。上帝所許之地里(土地始終是母親的象徵)流著乳汁和蜂蜜。乳汁象徵母愛的第一個方面:對生命的關心和肯定,蜂蜜則象徵生活的甘美,對生活的愛和活在世上的幸福。大多數的母親有能力給予「乳汁」,但只有少數的母親除乳汁外還能給予「蜂蜜」。為了能給予「蜂蜜」,她不僅應該是一個好母親,同時也應該是個幸福的人—但這一目標只有少數人才能達到。母親對孩子的影響怎麼估計也不會過高。母親對生活的熱愛和對生活的恐懼都具有傳染性,兩者都會對孩子的全面發展產生深遠的影響。事實上我們確實可以在孩子身上,也可以在成人身上看到,哪些人只得到「乳汁」,而哪些人既得到「乳汁」,又得到「蜂蜜」。

博愛和性愛是同等人之間的關係,與此相反母親和孩子的關係就其本質來說是兩個不平等人之間的關係。在這種關係中有一個人需要幫助,而另一個人給予這種幫助。基於母愛的這種忘我無私的特點,母愛一直被看作是愛情的最高形式和最神聖的感情聯繫。但是看起來母愛中值得讚美的東西還不是母親對嬰兒的愛,而是母親對成長著的孩子的愛。大多數的母親在她們的孩子尚還幼小,而且完全依賴她們的時候,她們確實很愛自己的孩子。大多數的婦女希望生孩子,由於孩子的誕生而感到幸福,而且急不可待地希望自己來照料孩子,儘管她們除了孩子臉上的笑容和滿意的表情外一無所得。看起來母親之所以持有這種態度是一種本能所致,這種本能同樣可以在動物身上找到。但是不管這種本能的作用有多大,比這更重要的是人的因素和心理因素:因為母親一直把孩子看作是自身的一部分,所以母親對孩子的愛和痴情很可能是滿足自戀的一種途徑。另外一個根源也許是母親的權力欲和佔有慾。一個軟弱無能,完全服從母親的孩子不言而喻是一個專制並有佔有慾的母親的自然對象。

雖然對母親的動機各有解釋,但最重要的動機是我們稱之為「超越自己」的追求。這一追求屬於人的最基本要求,並以人的覺悟和下列事實為基礎:即人對自己的純生物作用不滿,他不能忍受自己僅僅是被扔進這一世界的小卒。他一定要感到自己是創造者,是能超越處於被創造者消極地位的生命。滿足這一要求有許多可能性,最自然和最基本的途徑就是母親對自己創造物的關懷和愛。在孩子身上母親超越了自我,她對孩子的愛使她的生活產生新的意義。(正因為男子不能通過生育來滿足超越自己的要求,所以他只能通過用雙手創造物體和創造思想來證明他的創造能力。)

但是孩子必須長大,必須脫離母體和母親的乳房,必須成為一個完整的、獨立的生命。母親的真正本質在於關心孩子的成長,這也就意味著也關心母親和孩子的分離。這裡我們就可以看到母愛和性愛的區別。在性愛中兩個迄今為止分開的人結合在一起,而在母親中過去是一體的兩個人分開了。母愛不僅應該允許這一分離,而且還應該希望並促成這一分離。只有在這個階段,母愛才成為一項艱巨的任務,因為這時就要求母親無私並能貢獻出一切,除了被愛者的幸福一無所求,但恰恰在這點上許多母親都失敗了。自戀的、專制的和貪婪的婦女在孩子尚小的時候,可以是一個很疼愛孩子的母親。但是當孩子處於同母親分離的階段時,只有那些真正有能力愛的婦女,那些覺得給比得更幸福的婦女,那些生命之根底很紮實的婦女才會繼續是一個疼愛孩子的母親。

對正在成長的孩子的愛,這種忘我無私的母愛也許是愛的最困難的形式。但是由於母親對孩子的愛是那麼自然,所以往往給人一種容易做到的假象。正因為難以做到這點,所以只有那些有能力愛的婦女,那些熱愛丈夫,熱愛其他孩子,熱愛陌生人和人類的婦女才能成為真正愛孩子的母親。在這個意義上,沒有能力愛的婦女當她們的孩子幼小時,可以是一個很嬌慣孩子的母親,但永遠成不了愛孩子的母親。檢驗這一點的試金石是看一個母親願意不願意忍受同孩子的分離,以及在分離後能不能繼續愛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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