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論人的天性》是一首三部曲的終曲,這一點是本書將近完成時才清楚起來的,在此之前我並沒有意識到它們之間有任何邏輯聯繫。《昆蟲社會》(1971)一書的最後一章題為:統一的社會生物學前景。我在其中提出了,在解釋社會性昆蟲的嚴格系統時一直卓有成效的群體生物學和比較動物學原理,可以逐條運用於脊椎動物。我當時指出,我們最終將用同一套參數和同一種定量理論去描述白蟻群落和羅猴群組。為了把這一挑戰性的意見述諸文字,我開始查閱大量有關脊椎動物行為的優秀文獻,結果寫成了《社會生物學:新的綜合》(1975)一書。在這部書的最後一章「人:從社會生物學到社會學」中,我提出這樣的觀點,在一般動物研究中,沒有辜負人們希望的生物學原理,可以有效地推廣到社會科學中去。這一提法引起了強烈的興趣和爭論。

《社會生物學》的發表促使我更廣泛地閱讀論述人類行為的文獻,驅使我參加各種各樣的研討班,並和社會科學家們交換文獻。我比任何時候更加堅信,填補兩種文化之間鴻溝的時代終於來到了。普通社會生物學,作為群體生物學和進化論向社會組織的簡單推廣,是完成這一努力的理想手段。《論人的天性》正是對這一思想所作的闡述。

然而,最後這部書並不是一本教科書,也不是對科學文獻的常規綜述。要想系統地刻劃人類行為,必然從人類精神迷津中每一條走道引出潛在的題目,並且因此就不能僅僅考慮社會科學,還必須考慮各門人文學科,包括哲學,以及科學發現過程本身。結果,《論人的天性》就不是一本嚴格意義上的科學著作,而是一本關於科學的著作,並且涉及到這樣的問題:各門自然科學在轉化為某種新的形式之前,能夠在人類行為的研究中走出多遠。它考察了對人類行為的真正進化論解釋與社會科學和人文學科之間必然的相互影響。《論人的天性》可以作為關於行為和社會生物學的資料來閱讀,有關資料我都作了仔細的處理。但本書的核心是關於一些深刻結果的推測性嘗試,這些結果來自社會理論最終與自然科學中與之最有關聯的部分的會合。

無疑,關於這些論述的意見將會有著尖銳的分歧,正如《社會生物學》中論述人類行為的有關章節的遭遇一樣。儘管要冒失去一些讀者的危險(他們的信念使他們除拒絕以外沒有別的選擇),我仍然希望對那些傾向於不抱批判態度地閱讀本書、並把它看作一個嘗試性科學成果的讀者說:很可能,就任何特定的結論而言,就人們對於自然科學的作用所抱的更大的希望而言,就投注於科學唯物主義的信任而言,我或許是錯誤的。但是,這一保留並非虛偽的謙虛,而是為了堅定我自己的信念。如果科學的精神自己先就搖晃不定,如果思想不具有從客觀實驗中獲取活力的結構,進化論對於人類存在各個方面不屈不撓的運用就不會有任何意義。今天社會科學仍然還太年輕太弱小,進化論本身還太不完善,還不能在本書談及的各種問題上作出定論。然而我確信,現有的證據對它們是有利的,並因而支持著對生物學探索的更為廣泛的信念,正是這一信念形成了這部著作的基本突破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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