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語堂

芸,我想,是中國文學上一個最可愛的女人。她並非最美麗,因為這書的作者,她的丈夫,並沒有這樣推崇;但是誰能否認她是最可愛的女人?她只是我們有時在朋友家中遇見的有風韻的麗人,因與其夫伉麗情篤令人盡絕傾慕之念,我們只覺得世上有這樣的女人是一件可喜的事,只顧認她是朋友之妻,可以出入其家,可以不邀自來和她夫婦吃午飯,或者當她與她丈夫促膝暢談書畫文學乳腐鹵瓜之時,你們打瞌睡,她可以來放一條毛氈把你的腳腿蓋上。也許古今各代都有這種女人,不過在芸身上,我們似乎看見這樣賢達的美德特別齊全,一生中不可多得。你想誰不願意和她夫婦,背著翁姑,偷往太湖。看她觀玩洋洋萬頃的湖水,而嘆天地寬,或者同到萬年橋去賞月?而且假使她生在英國誰不願意陪她參觀倫敦博物院,看她狂喜墜淚玩摩中世紀的彩金抄本?

因此,我說她是中國文學及中國歷史上(因為確有其人)一個最可愛的女人,並非故甚其辭。

她的一生,正可引用蘇東坡的詩句,說它是「事如春夢了無痕」,要不是這書得偶然保存,我們今日還不知道有這樣一個女人生在世上,飽嘗過閨房之樂與坎坷之愁。我現在把她的故事翻譯出來,不過因為這故事應該叫世界知道;—方面以流傳她的芳名,又一方面,因為我在這兩位無猜的夫婦的簡樸的生活中,看她們追求美麗,看她們窮困潦倒,遭不如意事的磨折,受奸佞小人的欺負,同時一意求享浮生半日困的清福,卻又怕遭神明的忌——在這故事中,我彷彿看到中國處世哲學的精華在兩位恰巧成為夫婦的生平上表現出來。兩位平常的雅人,在世上並沒有特殊的建樹,只是欣愛宇宙問的良辰美景,山林泉石,同幾位知心友過他們恬淡自適的生活——蹭蹬不遂,而仍不改其樂。他們太馴良了,所以不會成功,因為他們兩位胸懷曠達,澹泊名利,與世無爭,而他們的遭父母放逐,也不能算他們的錯,反而值得我們的同情。這悲劇之發生,不過由於芸知書識字,由於她太愛美至於不懂得愛姜有什麼罪過。因她是識字的媳婦,所以她得替她的婆婆寫信給在外想娶妾的公公,而且她見了一位歌伎簡直發痴,暗中替她的丈夫撮合娶為簉室,後來為強者所奪,因而生起大病。在這地方,我們看見她的愛美的天性與這現實的衝突——一種根本的,雖然是出於天真的,衝突。這衝突在她於神誕之夜,化扮男裝,赴會觀「花照」,也可以看出。一個女人打扮男裝或是傾心於一個歌伎是不道德嗎?如果是,她全不曉得。她只思慕要看見,要知道,人生世上的美麗景物,那些中國古代守禮的婦人向來所看不到的景物。也是由於這藝術上本無罪而道德上犯禮法的衷懷,使她想要游遍天下名山——那些年青守禮婦女不便訪游而她願意留待「鬢斑」之時去訪游的名山。但是這些山她沒看到,因為她已經看見一位風流蘊藉的歌伎,而這已十分犯禮法,足使她的公公認為她是痴情少婦,把她逐出家庭,而她從此半生須顛倒於窮困之中,沒有清閑也沒有錢可以享游山之樂。

這是否她的夫人,沈復,把她描寫過實?我覺得不然。讀者讀本書後必與我同意。他不曾存意粉飾芸或他自己的缺點。我們看見這書的作者自身也表示那種愛美愛真的精神和那中國文化最特色的知足常樂恬淡自適的天性。我不免暗想,這位平常的寒士是怎樣一個人,能引起他太太這樣純潔的愛,而且能不負此愛,把它寫成古今中外文學中最溫柔細膩閨房之樂的記載。三白,三白,魂無恙否?他的祖墳在蘇州郊外福壽山,倘使我們有幸,或者尚可找到。果能如願,我想備點香花鮮果,供奉跪拜禱祝於這兩位清魂之前,也沒什麼罪過,在他們墳前,我要低吟Maurice pevel的「Pavane」,哀思凄楚,纏綿悱側,而歸於和美靜嫻,或是長嘯Masset的「Melo die」,如怨如慕,如泣如訴,悠揚而不流於激越,因為在他們之前,我們的心氣也謙和了,不是對偉大者,是對卑弱者,起謙恭畏敬,因為我相信淳樸恬適自甘的生活,(如芸所說「布衣菜飯,可樂終身」的生活),是宇宙間最美麗的東西。在我翻閱重讀這本小冊時,每每不期然想到這安樂的問題。在未得安樂的人,求之而不可得,在已得安樂之人,又不知其來之所自。讀了沈復的書每使我感到這安樂的奧妙,遠超乎塵俗之壓迫與人身之痛苦——這安樂,我想,很像一個無罪下獄的人心地之泰然,也就是心靈已戰勝了肉身。因為這個緣故,我想這對伉儷的生活是最悲慘而同時是最活潑快樂的生活——那種善處憂患的活潑快樂。

這本書的原名是《浮生六記》(英譯「Six Chaptera of a Floating Life」),現在只存四記。(典出李白「浮生若夢,為歡幾何」?之句)其體裁特別,以一自傳的故事,兼談生活藝術,閑情逸趣,山水景色,文評藝評等。現在的四記本系楊引傳在冷攤上所發現,於1877年首先刊行。依書自述,作者於1763年,而第四記之寫作必在1808年之後。楊的妹婿王韜,頗具文名,曾於幼時看見這書,所以這書,在1810年至1830年間當流行於姑蘇。由管貽萼的詩及現存回目,我們知道第五章是記他在琉球的經歷,而第六章是記作者對養生之道的感想。我在猜想,在蘇州家藏或舊書鋪一定還有一本全本,倘然有這福份,或可給我們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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