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原罪(意識、存在和我)

——執著於自己世界裡的是非對錯,你將沉淪於人生的苦海

很久以前,整個世界尚處於混沌初始的階段,只有一男一女——亞當和夏娃在伊甸園中生活得非常快樂,沒有煩惱,整個世界就像天堂般自由,充滿歡笑。

直到有一天,夏娃遇見蛇,它誘惑夏娃,告訴她在伊甸園裡有一棵「善惡樹」,吃了樹上果子的人會變得非常聰明。於是,夏娃便摘下了那個果子,與亞當一同分享。當他們吃下果子的那一剎那,他們的智慧開了,開始有了羞恥之心,開始懂得分辨是非善惡,於是他們再也無法住在天堂般的伊甸園,只能出來受苦。

有許多人認為他們因違背神的旨意,所以會吃了那顆禁果,帶著原罪繼續繁衍生命。可是,我在《聖經》的《創世記》里卻看到另一層更深的寓意,那就是人類之所以會受苦,是因為那個果子帶來了所謂的聰明才智,而人類受苦和煩惱的根源,則來自於我們的好壞對錯、是非善惡的觀念。

在中國也有一個很古老的傳說。有一個名叫李耳的人,一出生便很老很老,後來有人稱他為「老子」。老子一輩子生活在自然當中,是個平凡又不起眼的人,據說他活了一百六十歲。有一天當他出關,正要走出關口時,被守衛認出,他就是那位最有智慧的老子,於是希望他能留下一些話。

老子向來執著「道可道,非常道」,他一直認為「道」是不可說的,世界的真相只要一說出來,便失去了它真實的面貌。可是,最後這位守衛的誠心打動了他,所以他便留下了五千個字,這也就是後來著名的《道德經》的來源。

在《道德經》里有一句話,那就是「大道廢,有仁義」。從心理學的角度來看,人的一生都在追尋回到子宮裡的感覺,因為在那個地方,我們不需要呼吸、不需要做任何努力就能從母親那裡得到生命的資源而存在,並且獲得滿足。

當我們存在於母親子宮內時,絲毫沒有「我」的感覺和意識。我們和整個宇宙融合在一起,和外界也沒有分界線,是那麼自然、簡單地存在著。然而當離開母體的那一剎那,我們卻立刻有了「存在」的意識,五官開始發揮功能,開始與外面的世界接觸。每一個接觸、每一個訊息使我們開始有了感覺,感覺到自己和這世界是分開的,而且認為「我是個單獨的個體」。這時,「我」和「存在」兩個名詞便進入了意識層面,分別心、差異心、我執也在這一剎那在這個意識里開始萌芽。從此,我們離開了天堂,來到人間受苦。

不論是基督教里所謂的「原罪」,或是老子所說的「大道廢,有仁義」,甚至佛陀所提到的「我執」、「分別心」、「差異心」,以及心理學上的「意識」、「存在」和「我」等等,都是相同的。意識是如此寬廣,它和宇宙一樣無垠。通過五感,我們的意識也不停地滋長、擴散著。大量的意識逐漸累積,有些在日後甚至進入了我們的潛意識,或者無意識之中。

每一個人在這世上都經歷到他獨特不同的經驗,就如同在這世上沒有兩朵完全相同的花、沒有兩個相同紋路的貝殼、沒有兩個人的指紋是相同的一樣,我們每個人學會了不同的仁義禮智,不同的是非善惡,於是煩惱和痛苦的根源開始了,就像是《創世記》中所言,我們開始了受苦的一生。

當我們和身邊的人相處時,如果對方所學得的仁義禮智和我們相同,我們和他就能相處愉快,成為朋友,相知相惜;然而換言之,當我們所學的觀念和對方完全不同時,由於我們無法拋開對「我」的執著,於是,我們會試著想去改變環境或改變他人,讓心中的「我」感到舒服些。可是,有時候他人是無法改變的,所以,我們只得開始受苦,和環境、他人之間也開始有了許多衝突與對立。

在自己的內在深處,我們另外又為自己建立了一個是非對錯的選擇。「我」應該怎樣做才是對的、好的;我必須是什麼樣的人才是好的、是對的;除非不去覺察,渾渾噩噩過日子,否則當我們意識發揮功能,看到自己所為所行,和生命深處的「我執」不同時,便開始自責。

至此,或許有人會感到疑惑:難道一個人懂得是非善惡、好壞對錯是不對的嗎?我也曾經一直依存在好壞對錯、是非善惡里;我也曾經非常害怕脫離自己認為是好的、對的「自己」;我擔憂如果人類的生活沒有一個準繩,那麼世界將會變成什麼樣子?

我曾經非常不相信人性是善良的,也曾以為人性是需要被許多教條規範,人們才能活得相安無事,否則天下就要大亂。因為當我們真的靜下心來,好好地看這世界的真相時,我們將會發現,和存在於自然界中的那些生命相比,自認為文明的人類竟是最殘忍的。人稱萬獸之王的獅子,看來獸性極強,極為殘暴,但它除非飢餓至極,否則絕不會殘害同類。但是人呢?天下大概只有人類不是為了自己需要,有時甚至只為想法理念的不同,或是享樂而去殺害其他生物或同類。可是,就因此而認定人性的醜陋嗎?不!相反地,我堅信人類的本質是神性的,是佛性的,是充滿著慈悲與善良的。

然而,問題究竟出在哪裡呢?那就是所謂的「原罪」。我們每一個人在不同的背景下成長,不同的時代,不同的文化,造就了不同的觀念,而人類最悲慘的一點就是,我們總是害怕離開自己的「我執」,因為我們將自己的存在依附在這個「我執」之上。所以,當面臨要拋棄「我執」時,心中自然會產生某種恐懼,且更進一步希望能鞏固那個「我執」,給予自己肯定的感覺。就因為這樣,在人與人接觸時,我們很難拋開自己的價值觀,即使拋開了,也僅限於很淺的層面。大多數時候,要我們拋開「我執」,我們寧可去改變別人,試圖去扭轉他人的「我執」來符合自己的觀念,於是,生命的痛苦也就這樣開始了。

相信許多已婚的婦女都曾有這樣的經驗:在踏上紅地毯的那一端之後,漸漸地才發現丈夫竟有許多行為實在很難符合自己的觀念,於是便想盡一切辦法想改變對方。在古代,有「一哭、二鬧、三上吊」;在現代,就是用溫柔或其他各種技巧,總之,無非就是希望對方做到自己的期望。同樣地,在丈夫的心中也有一個完美妻子的模型,而他時時刻刻期待妻子能達到這樣的境界。對父母而言,有個模範孩子的標準;對上司而言,有個模範員工的標準。而這一切一切的標準,我們總是等待著對方來符合,當對方做到時,我們眉開眼笑;倘若對方做不到,則所有的憤怒、埋怨、指責就此聚集,使我們痛苦不堪。

(部分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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