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覺察與覺醒

——一個覺醒的人,他的名字就叫佛

一尊迷失的佛,他的名字就叫人

了解「我是一切的根源」以後,接著就要踏入生命潛能之旅最重要的課題——覺察。覺察有兩種形態:一是Insight,我譯為「洞察」;另一種是Awareness,我譯為「覺醒」。

洞察是一種頓悟、一種很客觀的覺察,是一種「啊哈!」的經驗。人類本質存在一種想要從所有資訊里,理解並整理出一個自己能夠了解、也能積极參与的世界,然後再去說明、解釋這個世界所有的現象。這樣的本能、這種了解與洞徹,我們稱為洞察,它是屬於理性的、頭腦的、思想的。

另一種是「覺醒」,它是一種復甦。換句話說,它是我們內在、皮膚以內的世界,也是情感的、感官的、情緒的世界。例如當身體感覺有一點疲倦,你就停下來開始「洞察」,尋找可能的原因,也許是三天前感冒還沒有復原,也許是這幾天的工作太累了,也許是昨夜沒睡好,所以現在感覺有點累。這是屬於頭腦層面的理解,我們就稱為「洞察」。而「覺醒」則是,當你覺得累的時候,在那一剎那,就全然去感覺那個「累」,與自己的「累」在一起,然後讓這個「累」布滿全身的每塊肌肉、每個細胞,整個人或許會垮下來,甚至連一聲「我好累」都懶得說,整個人都被疲倦所席捲。這個時候你的「累」蘇醒了,這就是「覺醒」,換句話說,它是伴隨著情感和感覺的一種覺察。

為了讓讀者更明白這兩者的差別,我們列舉兩位在自我成長和修行這條道路上知名的人物,就會更清楚知道它們有什麼不同。我認為釋迦牟尼與濟公是這兩個領域最具代表性的人物。釋迦牟尼是全然的洞察,他很客觀地觀照這個世界。洞察本身就是一個觀照,讓自己從事件中完全跳開,自己就是一個全然的觀照,客觀地看這個世界發生的所有事件,甚至包括發生在自己身上的事件。它是一種成熟的智慧,不帶任何判斷、不去分別是非、只是「如其所是」地看這個世界,看所有發生的一切。

自己本身不存在,跳開來看是洞察最明顯的一個特徵。而覺醒則剛好相反,例如濟公,他活在自己身上的每一個發生里,和自己的情感、感覺全然在一起:想哭就哭、想笑就笑,大喜大悲、大起大落,無論自己內在有什麼發生,都讓自己成為那樣的狀態。所以,在一般世俗的眼光看來,濟公就是「瘋癲」的代名詞。他緊隨著自己身上的每一個變化,他能全然的與變化在一起。他屬於孩子的世界,屬於自然的、情感的、情緒的世界,他充滿著生命力、活力和能量。

如果將「佛」的梵文意譯成中文,就是「覺醒」或「覺察」。換句話說,當一個人覺醒之後就是佛。無論是「洞察」或「覺醒」,這兩條道路都可以讓我們走向生命里最高的智慧。不管我們選擇哪一條道路,重要的是要做到「全然」——全然地洞察或是全然地覺醒。

以我個人的經驗,如果在這兩個領域裡無法做到全然,那麼無論走哪一個方向,都會很危險。因此,在開發生命潛能這個領域裡,我們將洞察與覺醒都視為覺察的主要途徑,同樣地重視它們。一個人如果只有覺醒,不停地復甦於自己內在的世界、不停地與自己的情緒在一起,而且將它不停地呈現出來,必然會干擾到許多人,因為只要我們活在這個世界上,就會有許多關係——與父母、伴侶、子女、同事、朋友等種種關係。如果我們只重視覺醒而忽略了洞察,就有可能成為一個非常情緒化、歇斯底里的人,而這也可能使自己陷入一個更不利的成長環境中,招來更多的阻礙,在自我成長的路上遇到更多傷害和更大的挫敗。

同樣地,如果只重視洞察,很可能就像某些人學禪,到最後卻成為「枯禪」。因為最終他只剩下理性和頭腦,變成一個只會與人辯論而忽略人類許多本能、否定生命里所有情感與情緒的部分,變成枯木一般,沒有生機,沒有感情。事實上,禪是充滿生機的、能隨時和每一剎那的變化、發生及每一個當下在一起的。可是有些人,只重視洞察,而忽略了自己內在的情感世界、自己的生命力與情緒,很可能他就逐漸喪失了自己的生命力和對生命的熱情。他不再怨恨,不再憤怒,可是也同時失去了愛與溫暖的能力,這也是危險的。

我們並不是要離開這個世界去獨自修行生命潛能這條路,而是要一面享受當一個人,活在自己的生命里,另外也在所謂的「關係」里,不停地覺察自己,以「我是一切的根源」這個觀念,去探索所有的結果、所有外緣的刺激,去探索在我的生命里,我自己的反應模式到底是什麼。覺醒與洞察在生命潛能的旅途中,是同等的重要。

覺察並不是一個點,也不是一個平面,它是存在於三度空間之內的。第一度空間是它的寬廣度,第二度空間是它的深度,第三度空間則是它的時間。

學習覺察首先要看我們是不是覺察到所有的寬廣面?有沒有將自己的覺察擴散到生活的每一個領域?我們在這個單元里談到的每一個覺察,都包括洞察與覺醒。覺察像是一個探照燈,你照到哪裡,它就會在哪個地方覺察到更多的東西。譬如:你現在正在看這本書,你很可能會忽略身邊許多聲音,所以現在請你合上書,用一分鐘時間仔細去聽聽周圍的聲音……

當你再次打開這本書的時候,我相信在剛才那一分鐘里,你已經聽到當你在看書時未曾覺察到的許多聲音,它們或許是外面的車聲,或許是小鳥的叫聲,或許是一些人聲,或者是嘈雜的聲音,甚至於天花板上老鼠在走動的聲音。同樣地,現在再請你合上這本書一分鐘,去覺察你的身體……

當你再一次打開書本時,我相信在那一分鐘你開始感覺到自己的身體、兩隻手裡有許多力量,也有許多感覺,它一直都在那裡,只是未曾覺察到它,就如同我們現在要你在四周找六樣黃色的東西,我相信當你離開這本書三分鐘,就可找到六樣黃色的東西。它們一直都在那裡,只是我們沒有覺察到而已。同樣地,在我們生命里也有許多東西是一直都在那裡、一直都存在於我們生活的每一個領域裡,我們是不是將自己覺察的焦點移到每一個地方了呢?因此覺察是有選擇的,我們經常選擇去覺察自己想要覺察的東西,這樣的方式我們稱之為「強化」。

聽說過這樣的故事嗎?有一個女人懷疑先生有外遇,於是每天都在先生的衣服里找證據,有時候找到一根長頭髮,就開始哭,認為先生已有了外遇;有時候找到一根短頭髮,也開始哭,她也認為是其他女人的頭髮。有一天,她找遍了先生每一件衣服,一根頭髮也沒找到,這時候,她又放聲大哭,丈夫問她?:「你到底怎麼了,連一根頭髮都沒有,你也哭。」太太哭泣著回答:「我沒想到你連禿頭的女人都會喜歡。」這雖然是一個笑話,但它卻很明顯地告訴我們:覺察是有選擇的,當你的內在執著於某一件事情時,你會拚命去鑽那個牛角尖,你會搜集這個世界上所有的訊息,然後從這些訊息中挑出某些東西來證明自己內在的那個根源、那個想法是正確的。

因此,在覺察中非常重要的,就是要覺察那些我們平常避開的、逃避的、不願意看的、不願意麵對的、不願承認的。當然在這種覺察的過程中可能會有許多痛苦,然而美麗的鮮花往往是開在劣境中,因此覺察需要極大的勇氣。

春秋戰國時,一個鄭國人丟了一把斧頭,他懷疑是鄰居偷的,可是並沒有把懷疑說出來。然後他開始仔細觀察鄰居的行動,他看到鄰居鬼鬼祟祟,看人的時候眼睛眨來眨去,無論怎麼看,都像個小偷。就這樣觀察了一個月,每天都覺得他的鄰居就是一個小偷。直到有一天,他無意中在自己的柴房裡發現了遺失的那把斧頭,從第二天開始,再看到鄰居時,怎麼看他都不像小偷。我們生命里,常常會有這樣選擇性的覺察,當我們自覺是個溫和的人時,就可能避開自己的不滿、委屈與憤怒;當我覺得自己是一個善良的人時,就可能會避開自私、我的需要和慾望。也許在生命里,我們覺察的寬廣度一直都被自己鎖定在自己想覺察的地方,所以,覺察的第一度空間就是覺察自己平常所避開的,這是一項非常重要的功課。

覺察的第二度空間是深度。潛意識就像一座冰山,無限寬廣而且無限的深。冰山所露出來的一角,僅僅是表面上我們看得到的一個行為——當然也有很多人連自己的行為模式都沒有覺察到。所以覺察要向深處去探索:首先你要覺察到自己的行為,然後再看看自己的行為之下還有些什麼樣的思想模式,造成你這樣的行為;在思想的下面還有所謂的感覺,比感覺更深的地方有情緒,比情緒更深的地方有所謂的傷害,比傷害更深的地方有害怕、恐懼。而在比恐懼更深的地方有渴望、欲求的失落與滿足,而再往下還有我們的價值體系。舉例來說,每當有人誤會你的時候,你就離開那個人,你覺察到自己這種行為模式,就可以向更深的地方去看,當你離開的那一剎那,你頭腦中浮現什麼念頭?或許在那一剎那間,你頭腦里浮現的是:「唉,再講下去也沒有用,算了吧!」

上一章目錄+書簽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