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個人之出現與自由之曖昧

在我們討論主題——自由對現代人的意義,及現代人為什麼和如何試圖逃避自由——之前,我們必須首先討論一個似乎可能已不存在的概念。然而,討論這個概念卻是想要了解現代社會中之自由,所必需的一個前提。這個概念就是認為,自由是表示人類存在的一個特徵,以及人類之發現其為一個獨立而個別的生物的程度不一,而自由的意義則視此種發現的程度而改變。

當人類從與自然界同一的狀態中覺醒過來,發現他是一個與周遭大自然及人們分離的個體時,人類社會史於是開始了。然而,在歷史的漫長時間中,這種覺醒一直是隱晦不顯的。個人仍繼續與大自然及社會,有著密切的關係;雖然他已部分地發覺,他是一個單獨的個體,但是他還依然覺得,他是周遭世界的一部分。這種個人日漸脫離原始關係的「脫穎」過程——我們可稱此過程為「個人化」——在宗教改革到目前這數百年當代歷史中,已達到其頂峰狀態。

在個人的生命史中,我們也發現這種同樣的過程。一個嬰兒脫離母胎,呱呱墜地,成為一個獨立的生物個體。雖然這種生物的分離,是個人存在的開始,但是在功能上,嬰孩仍與母親聯繫在一起,經過一段相當長的時期。

只要個人尚未完全割斷這個把他與外界聯接在一起的「臍帶」,他便沒有自由;但是這些關聯給予他安全感,和一種相與感,及一種附著感。筆者欲稱此種關聯為「原始關係」,因為在個人化過程導致個人完全「脫穎」之前,這種關係便已存在。這些關係是正常人性發展的一部分,就此意義而言,這種關係是有機體的;這些關係所隱含的意義表示個人沒有地位,而且表示給予個人安全及指導個人的生活方向。這些關係把嬰孩與母親,把原始社會的人與其家族及自然,或者把中古時代的人與教會及其社會階級,連接在一起。一旦達到了完全個人化的階段,以及個人解脫這些原始關係時,個人又遭遇到一項新工作,就是:如何在這個世界中有所作為及生根,以及用什麼其它方法來尋求安全。這時,自由的意義便不同於在達到此演化階段前的自由的意義。走筆至此,須作一停頓。筆者認為應就個人與社會的演變,更具體地討論這些概念,以便澄清這些概念。

這種由胎兒變為一個「人」的突然轉變。以及這種切斷臍帶的行為,就是個人脫離母體而獨立的分界。但是,就兩個身體的分離這一淺薄意義而言,這種獨立才能算是真的獨立。就功能的意義而言,嬰孩仍然是母親的一部分。嬰孩仍須由母親餵養,攜帶及照顧。慢慢地,嬰孩開始知道,母親及其他目的物是與他本身分離的個體,在這個演化的過程中,有一個因素是嬰孩神經及一般身體的發展,亦就是嬰兒抓握目的物及控制目的物的能力。嬰兒透過自己的行為,感到外面的世界。教育的過程促進了個人化的過程。這個過程帶來很多挫折與禁令,這時,個人所遇到的不是慈愛的母親,而是具有不同目的的人,且這些目的常與孩童的希望是衝突的。不僅如此,他所遇到的人通常是存有敵意和危險的人物。(原註:筆者須在此指出,本能的挫折。就其本身而言,並不會引起敵意。擴張性的挫折,孩童企圖表現自己而遭到打擊,以及父母所表現出的敵意——簡言之,就是壓抑的氣氛——這些才使得孩童產生一種沒有權力的感覺,而敵意便由此種感覺油然而生。)這種敵意是教育過程的一部分,但決不是全部,在區分「我」與「你」的過程中是一重要因素。

嬰孩生下數個月後,才能辨識其他的人,才能夠微笑,過了數年之後,才不會把自己與宇宙混為一談。(參考Tean Piaget著:THE MORAL JUDGEMENTOF THE CHILD)直到這時為止,孩童顯示出一種特殊的自我中心,這種自我中心是只有孩童才有的,它並不排除對他人的喜愛與感到興趣,因為,他還未曾真正地感覺到「他人」是與自己分離的個體。同樣地,在最初這幾年中,孩童之依賴權威,也不同於以後之依賴權威。因為在孩童心目中父母——或任何其他權威——還不是一個完全分離的個體,他們是孩童的宇宙中的一部分,而這個宇宙還仍舊是孩童的一部分;因此,服從他們與一旦兩個人已變得真正分離開時的那種服從,在性質上是不同的。

休斯(Rupert Hughes美國小說家)在《牙買加的強風》一書中,曾生動地描寫出一個十歲小孩,突然發現她是個「人」的經過情形:

「然後,一件相當重要的事情突然發生在艾蜜麗的身上。她突然地發現她是誰了。這是毫無理由來解釋的,為什麼早五年,或甚至於五年後,這件事不會發生在她身上,而偏偏就在這個下午,這件事發生了。她正在船頭起錨機的後面(她把一個掛鉤放在起錨機上,當做門環)的角落裡玩住家家的遊戲;玩膩了,便漫無目的地走到船尾,一邊胡思亂想到蜜蜂和仙女,這時,一個念頭突然閃入腦海,想到:她就是『她』。她一動不動地停下腳步,開始觀察她的身體。她不能看到身體的全部,只能看到她的上身的前面,她的雙手——她把雙手抬起來,仔細地觀察;但是,這已足夠使她對她那突然發現是屬於她的身體,有一概略的認識。」

「她開始相當嘲弄地大笑。她想:『哈!真想不到,在所有的人中,你偏偏要長成這個模樣!——現在,你不能擺脫這個模樣了,但是,這不會很久的:你會由小孩子,變成大人,再變得老態龍鍾,然後你就不會玩這個鬼把戲了!』」

「為了想要避免任何人打擾此一最重要的時刻,她開始攀登索梯,想要爬到桅頂上的高架上。每一次,當地挪動一隻手臂或一條腿時,都會使她覺得新鮮而驚訝地發現,手臂和腿是那麼隨心所欲地服從她。當然,記憶告訴她,以前手臂和腿一向是這樣做的,但是,以前她從未發覺這是多麼令人驚異的。坐在高架上,她開始極端小心地檢查雙手的皮膚。因為這是屬於她的。她把上衣脫下一點,露出肩膀來,看看在衣服里,她的確仍然是存在的,然後,又把肩聳起來,觸到她的腮幫子。溫暖的肩膀接觸到她的面頰,給予她一種舒服戰慄的快感,就像某位好友的愛撫一樣。但是,沒有一位精神分析家能告訴她,這種感覺是經由她的面頰,還是經由她的肩膀,傳達到她的心房,也不能分別,哪一個是愛撫者和哪一個是被愛撫者。」

「當一旦完全深信這項驚人的事實,即是:如今她是艾蜜麗時(至於她為什麼一定要說「現在」,連她自己也不知道,因為,她以前從未曾幻想過,轉生為另外一個人。)她開始嚴肅地揣測這項事實的涵義。」

孩童年歲日增,脫離「原始關係」的程度也越大,於是,便越加渴望自由與獨立。但是,如果我們了解在此日益個人化的過程中的辯證特質,才能充分地明白這.種渴望自由與獨立的因果關係。

這個過程分為兩方面,一方面是,孩童在身體、情緒與精神方面日益強壯。同時,身體、情緒及精神各方面的功能也日益統一。於是,一個由個人意志及理性引導的,有組織的構造在日漸地發展著。如果我們把人格的這個有組織而完整的整體,稱作「自我」(Self),我們也可以說:「個人化的成長過程的一面,就是自我實力(Self-sfreaenth)的成長」。個人的條件及社會的環境限制了個人化的成長。而社會環境的限制尤為主要,因為,在這方面,個人之間的差異雖然很大,但是,每一一個社會只能達到某一程度的個人化,一般的人不能超越過這個程度。

個人化的過程的另一方面,就是「日益的孤獨」。「原始關係」給予安全感,並把個人與外界當做基本的聯繫。孩童從世界「脫穎」而出,發覺他是孤獨的,是一個與他人絕休戚的個體。這種與世界——這個世界與其個人比較起來,是強而有力的,而且常常是具有威脅性和危險的——分離的狀態,產生一種無權力和焦慮的感覺。只要一個人是此世界的完整的一部分,只要他沒有覺察到個人行為的可能性與責任,那麼他便不必害怕這個世界。當一個人已成為一個獨立的整體時,他便覺得子然孤立而面對著一個充滿危險的世界。

這時,便產生了想要放棄其個人獨立的衝動,想要把自己完全隱沒在外界中,藉以克服孤獨及無權力的感覺。然而,這些衝動及由此衝動而產生的新的關係,與在成長過程中所切斷的關係,是不一樣的。正如同孩童不能重新投入母胎中的情形一樣,在心理上,他也不能倒轉個人化的過程。如果想要這樣做,就必須採取「服從」的態度,但是,在跟從的過程中,權威與服從此權威的孩童之間的基本矛盾還是未曾消除的。在意識上,這個孩童可能覺得安全與滿足,但是,下意識地,他發現,他所付的代價是放棄自己的力量及完整性。因此,服從的結果與當初想要服從的目的正好相反:服從增加了兒童的不安全感,同時,產生了敵意與反抗,而這種反抗是更令人驚嚇的,因為反抗的對象正是兒童所依賴的人。

然而,服從並不是避免孤獨與焦慮的惟一方法。另外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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