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八佾第三

孔子謂季氏,八佾舞於庭。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

此章是孔子評論魯卿季孫氏僭用天子的禮樂。孔子說,季氏以八佾之舞,在他的家廟庭中舞之。「是可忍也。」這種事,季氏猶可忍心為之。「孰不可忍也。」他還有何事不可忍心為之。忍字,古注又作容忍講。魯國君臣看見季氏如此僭分,猶可容忍,還有何人何事不可容忍。

八佾的佾字,音逸,馬融註:「佾,列也。」八佾舞,由舞者執羽而舞,以八人為一列,八列則八八六十四人。這是天子祭太廟所用的人數。邢昺疏說,天子所以八佾者,案春秋隱公五年左氏傳,公問執羽人數於眾仲,眾仲對曰:「天子用八,諸侯用六,大夫四,士二。夫舞所以節八音,而行八風。」左傳杜預注,公羊傳何休注,皆說,諸侯六佾,六六三十六人。大夫四佾,四四十六人。士二佾,二二為四人。邢疏又引服虔左傳解誼說,諸侯用六,為六八四十八人。大夫四,為四八三十二人。士二,為二八十六人。後儒以為,八音克諧,然後成樂,每列必須八人,當以服氏之說為允。

馬融註:「魯以周公故,受王者禮樂,有八佾之舞。季桓子僭於其家廟舞之,故孔子譏之。」邢疏引禮記祭統,以及明堂位,解釋馬注。魯國是周天子封給周公之國,周公之子伯禽為魯君,周成王感念周公有勛勞於天下,故在周公歿後,賜之以重祭。命魯公世世祀周公以天子之禮樂。故魯君祭宗廟有八佾之舞。但天子之禮樂,只能在文王、周公廟用之,若用之於他廟,亦是僭禮。季氏是魯桓公的後裔,為魯國的卿大夫,他以為周公廟得用天子禮樂,故亦在其家廟中用之。此是嚴重的僭禮行為。馬注季氏為季桓子,劉氏正義等各注,據昭公二十五年左氏及公羊傳所記載,應當是季平子。又漢書劉向傳,謂季氏八佾舞於庭云云,卒逐昭公。是季氏即指平子。馬注所云家廟,當即指桓公廟。以公廟設於私家,故亦稱家廟。

學儒必須敦倫盡分,始能希聖希賢。否則所學不實,於己於人,皆有害而無益。季氏僭禮,即是不能盡分,必為魯國禍亂之源。所以孔子嚴斥其非。

三家者以雍徹。子曰:「相維辟公,天子穆穆。」奚取於三家之堂。

「三家者以雍徹。」

馬融註:「三家,謂仲孫、叔孫、季孫。」仲、叔、季三孫,是魯國的卿大夫。大夫稱家,故稱三家。他們是桓公的公子慶父、叔牙、季友之後的子孫,故皆稱孫,又稱三桓子孫。慶父為庶子之長,故仲孫後改稱孟孫。

雍,詩經寫作雝,是詩經里一篇詩的名稱,在周頌臣工之什里。徹,通作撤。天子祭宗廟,禮成時,歌此雍詩以撤祭饌,今三家祭祖,亦以雍詩歌之而撤。

「子曰,相維辟公,天子穆穆。奚取於三家之堂。」

相維辟公,天子穆穆。是雍篇中的兩句詩文。孔子引之,以譏評三家之非。相,是助義。維,是語助辭。包咸註:「辟公,謂諸侯及二王之後。穆穆,天子之容貌。」包注,闢為諸侯,公為夏殷二王之後。夏王之後是杞,殷王之後是宋。穆穆,是形容天子溫和肅敬之貌。相維辟公,是說來此助祭者,乃各國的君主,以及夏殷二王之後裔。天子穆穆,是說天子在主祭時那樣溫和而又肅敬。此贊祭祀雖畢,而莊敬如初,所以禮成徹祭。這是天子祭宗廟唱詩以徹。然而三家祭祖,有諸侯及二王之後來陪祭乎,主祭者是天子乎。既然皆不是,則唱此詩於三家之堂,究竟有何取義耶。

三家之堂,毛奇齡、劉寶楠,皆說是季孫氏所立的桓公廟。據左傳庄公三十二年杜預注,慶父、叔牙,是同母兄弟,為桓公的庶子。桓公嫡長子同,與季友是同母兄弟,同繼承君位,為庄公。故季友的子孫,在三家卿大夫中,為嫡次子的後裔。依周代宗法,季氏可假別子為宗之義,而立桓公廟於其家,以為大宗,令小宗的孟孫叔孫宗之。

子曰:人而不仁,如禮何。人而不仁,如樂何。

包咸註:「言人而不仁,必不能行禮樂。」禮記儒行篇說:「禮節者仁之貌也,歌樂者仁之和也。」。

仁,來自固有的道德,是禮樂所由之本。禮講謙讓敬人,樂須八音克諧,無相奪倫。人而不仁,則無謙讓敬人克諧無奪等美德,雖然行禮奏樂,並無實質意義。所以,人而不仁,奈此禮何,人而不仁,奈此樂何。此即不仁之人必不能行禮樂。

皇侃疏說:「此章亦為季氏出也。季氏僭濫王者禮樂,其既不仁,則奈此禮樂何乎。」

林放問禮之本。子曰:大哉問。禮、與其奢也,寧儉。喪、與其易也,寧戚。

鄭康成註:「林放,魯人。」程氏集釋引朱彝尊經義考,謂蜀禮殿圖以林放為孔子弟子。

林放請問禮的根本。孔子先以「大哉問」稱讚他,然後解答。

古時禮有五種,即吉凶軍賓嘉。吉禮是祭祀,凶禮是喪事等。孔子略舉禮與喪,為林放解答根本之問。

中國一切學問皆重根本。例如酒由水造,水是酒之本。又如百川歸海,河為海之本。故祭祀供酒,只供白水,祭海神則先祭河神。

孔子答覆林放說。禮,與其奢華,寧願節儉。喪,與其和易,寧願哀戚。

禮,此禮與喪禮對稱,當指喪禮之外的諸禮。茲以祭祀為例。祭祀注重誠心,奢則失其誠,從儉則無此失,可得其本。喪與其易的易字,古注有多種解釋,包咸注為和易,可從。和易是和順而有條理。舉行喪禮,如此和易,不合情理,則不如哀戚。哀戚可得其本。

包咸註:「易,和易也。言禮之本意失於奢,不如儉。喪、失於和易,不如哀戚。」

【雪公講義】

「喪與其易」,俞琰書齋夜話,易字疑是具字。檀弓云:喪具君子恥具。群經平議:戚當讀為蹙。禮器篇:三辭三讓而至,不然則已蹙。說文:蹙,迫也。言居喪或失和易,或失迫蹙。包曰:易,和易也。本郊特牲「示易以敬也」。朱子集註:易,治也。引孟子「易其田疇」。

【按】書齋夜話及群經平議,兩說意皆從順;惜涉疑改,文獻不足,宜待後征。但包氏所引郊特牲和易以敬,則義較長;謂喪與其禮和嚴敬,不若哀有餘也。集注引孟子「易其田疇」一句尚可;其下不貫,則費解矣。

子曰:夷狄之有君,不如諸夏之亡也。

包咸註:「諸夏,中國也。亡,無也。」。

夷狄,通稱外族,不必指定為東夷、西戎、南蠻、北狄。諸夏是中國,通指春秋諸國。中國自古有禮樂倫常之道,但至春秋時代,諸侯不聽命於周天子,大夫專權,無父無君,弒父弒君皆有之。雖有禮樂而無所用。孔子有感而發此論。此意是說,夷狄是外國,雖無禮樂教化,猶有其君,不同於諸夏這樣目無君主。故云:「諸夏之亡。」

皇疏:「夷狄雖有君主,而不及中國無君也。」邢疏亦同此說。今不採。

陳天祥四書辨疑說:「夷狄尊奉君命,而有上下之分,是為有其君矣。諸夏蔑棄君命,而無上下之分,是為亡其君矣。此夫子傷時亂而嘆之也。」程氏集釋以為此說較皇邢二疏之義為長,可從。

季氏旅於泰山。子謂冉有曰:女弗能救與。對曰:不能。子曰:嗚呼,曾謂泰山不如林放乎。

馬融註:「旅,祭名也。」禮記王制說:「天子祭天下名山大川,諸侯祭名山大川之在其地者。」劉氏正義據周禮春官大宗伯,謂旅為天子祭山之名,且非常祭,有大故,乃舉行,以璧陳列几上,祈而埋之。

魯大夫季孫氏要去祭泰山。泰山是在魯國與齊國境內的天下名山,為五嶽之長。只有天子能祭,以及魯君、齊君在其境內能祭。季氏只是魯國的大夫,他也要去祭泰山,這是嚴重的僭禮。

孔子弟子冉有,當時為季氏的家宰。孔子便問冉有說:「女弗能救與。」女,即汝。弗,是不。與,即歟。馬融註:「救,猶止也。」這句話的意思,你是他的家臣,不能諫他嗎。冉有對曰:「不能。」孔子遂嘆曰:「嗚呼,曾謂泰山不如林放乎。」曾作豈字講。豈可說泰山之神尚不如林放乎。意謂,普通人如林放者,猶知問禮之本,泰山之神,豈不知禮。祭祀合乎禮,神始受之,否則不能受。季氏目無天子,目無國君,泰山肯接受嗎。孔子感嘆之後,不說季氏,而說泰山。聖人言語如此溫和。

子曰:君子無所爭,必也射乎。揖讓而升下而飲。其爭也君子。

此言君子與人無爭,若必曰有所爭,其為射箭乎。射為六藝之一,自古戰陣所必需,平時則有射藝比賽,講求射禮。揖讓句,宋注「揖讓而升,下而飲」,漢注「揖讓而升下,而飲」,今從皇邢二疏本,七字作一句讀。解從王肅註:「射於堂,升及下,皆揖讓而相飲也。」射禮行於堂上,升堂與下,皆揖讓,勝負皆飲,負者先飲,勝者陪之。唯在射時,各顯其藝能,求中其正鵠,是謂之爭,不同於小人,故曰其爭也君子。

【雪公講義】

「集解」孔曰:言於射而後有爭也。

「皇疏」略

上一章目錄+書簽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