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末班有軌電車或朝拜密封大口玻璃瓶

單憑他的聲音就夠我受的:這傲慢的、裝腔作勢的帶鼻音的調門。再則,他是躺在蘋果樹的樹杈上說:「您有一條能幹的狗,先生!」

我有點不知所措地說:「您在蘋果樹上幹嗎?」他在樹杈上忸怩作態,欠了欠他的長長的上半身。「這只不過是些酸蘋果,您不必害怕。」

我不得不讓他放規矩點:「您的酸蘋果同我有什麼關係?我有什麼可害怕的?」

「好吧,」他吐出舌頭又縮進去。「您可以把我當成樂園裡的蛇,因為那時候也已經有酸蘋果了。」

我發火了:「比方得不三不四!」

他狡猾透頂:「您或許以為,只有宴席上的水果才值得犯下罪孽去吃吧?」

我已經要離開了。在那種時刻,再沒有別的能比討論樂園裡的果實究竟是何品種更使我無法忍受的了。這時,他卻要同我面對面了。他敏捷地從樹杈上一躍而下,站在籬笆旁,高個兒,輕浮樣:「您的狗從黑麥田裡叼來的是什麼?」

我只回答說:「它叼來一塊石頭。」

這就釀成一場訊問了:「您就把石頭塞進口袋去了?」

「我願意把石頭放在口袋裡。」

「我覺得,狗給您叼來的東西更像是一根小棍兒。」

「我堅持說它是石頭,即使它確實是或者可能是一根小棍兒。」

「這麼說,就是一根小棍兒了?」

「依我看,小棍兒和石頭,酸蘋果和宴席水果……」

「是一根能動的小棍兒嗎?」

「狗該回家了,我走了!」

「是一根肉色小棍兒嗎?」

「您還不如去看管您的蘋果吧!——來,盧克斯!」

「是一根戴戒指的、肉色的、能動的小棍兒嗎?」

「您想幹什麼?我租了一條狗,是來散步的。」

「您瞧,我也正想借點什麼呢。能讓我把那枚漂亮的戒指在我的小拇指上戴那麼一秒鐘嗎?就是在那根小棍兒上閃閃發光、把小棍兒變成一個無名指的那枚戒指。——維特拉,我的姓名。戈特弗里德·封·維特拉。我是我們家族的最後一個。」

就這樣,我結識了維特拉,而且當天我就同他結成了友誼,今天我還稱他為我的朋友。因此,幾天前,當他來療養院探望我時,我對他講:「我很快活,親愛的戈特弗里德,是你,我的朋友,當時去警察局告發的是你,而不是隨便哪一個人。」

如果真有天使的話,他們的模樣肯定像維特拉:高個兒,輕浮樣,活潑,伸屈自如,寧願去擁抱所有的街燈柱中最無生殖力的一根,也不去擁抱一個柔軟、熱烈的少女。

維特拉不是一下子就能被人發現的。他只顯示出某個特定的側面,根據不同的環境,他會變成線,變成稻草人、衣架、橫樹杈等等。因此,當我坐在纜盤鼓上時,我也沒有注意到他。甚至狗也沒有叫,因為狗既嗅不到也看不到天使,更不會對他吠叫了。

「麻煩你,親愛的戈特弗里德,」大前天我請求他說,「給我寄那份指控書的一個副本來吧,就是兩年前你在法庭上宣讀從而引起我這場官司的那一份。」

副本在這裡。現在就讓在法庭上指控我的維特拉來宣讀吧!

我,戈特弗里德·封·維特拉,那天,躺在我母親的小菜果園裡一棵蘋果樹的樹杈上。這棵樹每年都結許多酸蘋果,做成的蘋果醬正好能盛滿我家七個密封大口玻璃瓶。我躺在樹杈上,側卧著,左髖骨枕在樹杈長青苔的最低點上。我的兩腳正對著格雷斯海姆的玻璃廠。我看著,我朝哪裡看呢?我直視前方。我看著,等待著我的視野之內將會發生的事。

被告,現為我的朋友,走進了我的視野。一條狗陪著他,在他周圍打轉,舉止像一條狗的舉止,如被告後來向我透露的那樣,它叫盧克斯,是一條羅特魏爾牧羊犬,在羅胡斯教堂附近一爿租狗店裡可以租到它。

被告坐到那個空電纜盤上。戰爭結束以來,它就橫在我母親阿麗絲·封·維特拉的菜果園前面。如法庭所知,被告身材矮小而又畸形。這引我注目。這位衣著講究的矮個子先生的舉動尤其使我感到奇特。他用兩根干樹枝在生鏽的纜盤上敲起鼓來。如果考慮到:一、被告的職業是鼓手;二、如事實所表明的,他走到哪裡就在哪裡進行職業練習;三、纜盤,又名纜盤鼓,它能引誘任何一個門外漢把它當鼓敲;那麼,這就有理由說,被告奧斯卡·馬策拉特在一個雷雨將臨前悶熱的夏日,在阿麗絲·封·維特拉大大的小菜果園前的一個纜盤鼓上坐定下來,用兩根長短不一的干白楊樹枝擊響了有節奏的雜訊。

我繼而證實,那條狗盧克斯鑽進成熟待割的黑麥田裡待了較長時間。若問時問有多長,我無法回答,因為我只要一躺到我家蘋果樹的樹杈上,便失去了時間長短的概念。如果我說狗消失了較長時間,那意思就是,我惦念著那條狗,因為它的黑色狗皮和寬邊耳朵很討我喜歡。

可是,我相信自己可以這麼講:被告並不惦記著那條狗。

盧克斯從成熟待割的黑麥田裡回來時,嘴裡叼著什麼東西。我並沒有看清狗嘴裡叼的是什麼。我想那是一根棍兒,一塊石頭,一個鐵皮罐頭或是一把鐵皮匙。當被告從狗嘴裡取出犯罪事實①時,我才看清楚那是什麼。從狗用叼著東西的嘴去蹭被告的——我想是——左褲腿的那一刻起,直到被告為佔有而伸手去取的那一刻——可惜已無法確定具體時間了——謹慎地說,總有許多分鐘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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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原文為拉丁文。

儘管狗拚命引起它的租借主人的注意,後者卻不為所動地敲他的鼓,方式單調易記卻又難以理解,像兒童敲鼓一般。當狗藉助於一種淘氣的動作,用濕嘴朝被告的兩腿間撞去時,被告才放下兩根白楊樹枝,用右腳——我記不太確切了——踢它。狗繞了半個弧形,又謙卑地顫抖著再次走近,抬起叼著東西的嘴。被告沒有站起來,也就是說,他坐著,這一次用左手伸向狗的牙齒間。盧克斯在它揀到之物被取走後,便後退了幾米之遠。可是,被告依舊坐著,手裡拿著揀到之物,把手捏攏,又攤開,再次捏攏,又攤開,揀到之物上有什麼東西在閃爍。被告習慣於看這揀到之物後,便用拇指和食指將其垂直地捏住,舉到眼窩上下。

到了這時,我才為那揀到之物正名,稱之為一個手指,又由於那閃爍之物的緣故,我擴大了這個概念,稱之為無名指,但未曾料到,我竟然以此替戰後最有趣的刑事訴訟案之一起了個名字:無名指訴訟案。末了,我,戈特弗里德·封·維特拉,又被稱為此案最重要的見證人。

被告鎮靜,我也鎮靜。不錯,被告的鎮靜傳給了我。當被告用他先前如騎士一般裝飾胸袋的那條小手絹細心地包起那個戴戒指的手指時,我對電纜盤上坐著的這個人產生了好感。一位正派紳士,我想,我要結識此人。

我於是招呼他,而他帶著那條借來的狗正要離開,朝格雷斯海姆走去。但他的反應先是惱火,幾乎可以說是傲慢。直到今天我仍無法理解,他為什麼僅僅由於我躺在蘋果樹上便要把我看成是蛇的象徵。他也懷疑我母親的酸蘋果,說這無疑是樂園裡的那一種。

喜歡躺在樹杈上,這確實是惡魔的一種習慣。可是,驅使我一周多次躺到蘋果樹上去的恰恰是無聊。它像一種流行病,我不費力就染上了。那麼,驅使被告到杜塞爾多夫城外來的又是什麼呢?是孤獨,這是他後來告訴我的。孤獨和無聊不就是兩姐妹嗎?我這樣考慮,是為了替被告澄清,而不是指控他。使我對他產生好感,同他攀談,末了結成友誼的,恰恰是他的擊鼓。他把惡魔化作節奏,他的擊鼓本身就是惡魔的變種。把我作為證人、把他作為被告傳喚到法庭上來的那份指控書,也是我們兩人發明的一種遊戲,是為了消除和維持我們的無聊與孤獨的一種小手段。鑒於我的請求,被告在猶豫了片刻之後就從無名指上摘下了戒指——這很方便——戴到我左手的小拇指上。正合適,我很高興。在我試戴戒指之前,我已經從我躺著的樹杈上溜下來了,這是不言而喻的。我們站在籬笆的兩邊,互通姓名,交談,涉及到一些政治話題,隨後他把戒指給了我。手指由他保留,他小心地拿著。我們一致認為,這是一個女人的手指。當我戴著戒指,讓日光照射它時,被告用空著的左手在木籬笆上敲出一種舞曲般的、明快的節奏。我母親的菜果園的木籬笆是沒有支撐物的那一種,它根據鼓手的要求發出了啪咯聲和顫音。我記不清我們這樣站著並且以目傳神究竟有多長時間。對這種最無惡意的遊戲,我們趣味相投。這時,在中等高度,有一架飛機傳來了它的引擎聲。這架飛機大概要在洛豪森降落。雖說我們都想知道這架雙引擎或四引擎的飛機是否開始降落,但我們仍舊沒有讓日光離開對方,不理睬那架飛機。後來,我們不時地找到機會去做這種遊戲,並稱之為舒格爾·萊奧的苦行;舒格爾·萊奧是被告多年前的一個朋友,他們兩人那時總在公墓上玩這種遊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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