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九十四章 奸臣當道

李斯被當街處死的時間是在大秦二世二年的七月,這已經是半年多以前的事情了。

他死的地方是咸陽的街市,那裡是這座大秦都城最熱鬧的地方。

與他一起被處斬的還有他的次子李攘,他的長子三川郡守李由則早在半年前就死在雍丘一役中了。

李斯是堂堂一國之相,殺他自然需要搜羅足夠的罪狀,否則的話,朝臣們不服氣,老百姓也會不服氣。

於是,由趙高精心炮製出來的關於李斯的大兒子『李由謀反』的大罪就順理成章的出籠了,為了能讓李斯『如實』交待罪行,趙高著令刑獄司將已經老弱不堪的李斯重打一千大板,接下來,仍然對胡亥抱有幻想的李斯在獄中上書。

這一份洋洋洒洒的萬言書主要寫的是李斯剖析的五條『罪狀』。

第一條罪狀:自命大秦第一筆杆子的李斯這樣說:自從我擔任丞相幫助皇上治理百姓以來,已經三十多年了,我來大秦的時候國土還很狹小,那時的土地不過千里,士兵也不過幾十萬。是我用盡了自己的一點點微薄的才能,小心謹慎地推行法令,並暗中派遣謀臣,資助給他們金銀珠寶,讓他們到六國去遊說,同時積極整頓政治和教化,任用英勇善戰的人為官,提高功臣的社會地位,給予他們很高的爵位和俸祿,這樣之後才終於威脅韓國,削弱魏國,擊敗了燕國,趙國,削平了齊國、楚國,最後兼并六國,俘獲了他們的國王,最後讓天下的百姓都擁立皇帝為天子。

第二條罪狀:大秦的疆域並不是不廣闊,但我卻還建議皇上要在北方驅逐胡人,狄人、匈奴人、貉人,在南方平定百越蠻夷,以此顯示大秦的強大。

第三條罪狀:在任職丞相的這些年裡,我尊重朝中大臣,提高他們的爵位,並以此來鞏固他們同皇帝的親密關係。

第四條罪狀:我幫助建立社稷,修建宗廟,用它來顯示主上的賢明。

第五條罪狀:我建議更改尺度衡器上所刻的標誌,統一度量衡和文字,頒布天下,以樹立大秦的威名。

第六條罪狀:我提議修築馳道,興建游觀之所,以顯示主上志滿意得。

第七條罪狀:我下令減輕刑罰,減少稅收,以滿足主上贏得民眾的心愿,使萬民百姓都擁戴皇帝,至死都不忘記皇帝的恩德。

在奏書的最後,李斯這樣反諷道,像我這樣作臣子的,所犯的這些罪狀都足以被處死,是先皇希望我能竭盡所能的治理國家,所以我才得以活到今天,這一點希望陛下能夠明察。

可惜,這一篇文採風流俱佳的大作卻無法挽回李斯的性命,因為胡亥根本不可能看到李斯的這一番拳拳剖析,獄吏將李斯的奏書呈給了趙高,結果趙高只輕飄飄的一句:囚犯怎麼還能夠上書!就化解了李斯的萬語千言。

很快的,李斯在趙高的嚴刑審訊下,不得不在已擬好的供詞上按上了自己的手印,一切都準備妥當之後,李斯的下場也就再無法更改了。

李氏被誅三族,這是繼蒙氏被誅之後大秦朝堂上最血腥的殺戮了,在此後的時間裡,大權獨攬的趙高再也找不到可以較量一下的對手了。

不過,趙高卻還是不自信,時不時的他會想:「那些大臣們真的會認可我這個丞相嗎?他們是不是還和從前一樣認為我不過是一個在皇帝身邊諂媚承歡的宦官?他們的心裡真的會信服我的權威嗎?」

在這半年裡,趙高的不自信已經到了歇斯底里的地步,趙高精通法律政令,為了鞏固和提升自己的威信,趙高不斷的運用各種方法試圖讓朝臣們明白一件事,那就是他趙高就是法律,法律的效力是由他趙高來決定的,要想保全榮華富貴,就必須無條件的奉承、討好自己。

然而,這一切似乎效果仍不明顯,從司馬欣這次險些得逞的事件中,趙高推斷出朝中還是有部分官員對自己持反對的意見,只不過,他們一個個都將真實的想法隱藏了起來,他們這是在等他趙高倒霉的那一天,真到了那時,趙高完全能夠肯定,這些人會一個個的跳出來,像一條條惡狗一樣狠狠的朝他撲過來。

更讓趙高決心儘快在朝中清除異己的另外一個原因則來自於軍事上的失敗,這倒不是說章邯那邊有什麼問題,事實上,章邯若再一次被項羽擊敗,對於趙高來說倒是攻擊政敵的好把柄,趙高擔心的慘敗在函谷關,是他的親信楊熊。

傅戈這個不起眼的小校尉居然敢冒天下之大不韙起兵對抗朝廷,而且還打出了什麼『誅奸臣、除暴君』的旗號,笑話——,誰是奸臣,我趙高嗎?這朝中的官員哪一個見面不奉迎我是皇上眼前的第一大忠臣。

不過,瞧不起歸瞧不起,事實上傅戈的反抗行動卻如星星之火,迅速的擴散蔓延開來,自陳勝舉兵之後,關東六國的故土就不必說了,那些地方早已是叛軍諸侯林立,而現在,原本屬於大秦領土的地方,也開始紛紛不聽話起來了。

不管用什麼辦法,必須快一點解決掉傅戈這個禍害!

憂心忡忡的趙高就是在這一種無法言語的複雜心態下開始了一天的朝議,經過一番冥思苦想,他想出了一個堵住朝臣嘴巴的好辦法。

對於這一次早朝,趙高確信二世皇帝的這一次難得和久違了的朝議,一些對趙高不滿的大臣等待的耐心已到了極限,他們就像一條條餓極了的大魚,會不顧一切的撲向有毒的魚餌。當然,在參與朝議的大臣中間,象司馬欣這樣的外臣是沒有資格被允許參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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