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莎士比亞的悲劇 崇高的理念與食人的實踐——讀《泰特斯·安德洛尼克斯》

「不,我的好伯父,可是普路同有信給您,他說您要是需要差遣復仇女神的話,他可以叫她暫離地獄,聽候您的使喚;可是公道女神事情很忙,也許她在天上跟喬武有些公事要接洽,也許……」——坡普律斯

這個劇本嶄露了莎士比亞世界觀里最為陰沉的一面以及他對於人性前途的無盡的悲哀。詩人描繪的這種血淋淋的場面,在某種程度上也是他內心那個矛盾得要爆炸的世界的寫照。

劇情一開始便是血腥的殺戮。大將軍泰特斯·安德洛尼克斯征服了哥特人,帶著哥特女王一行俘虜回到羅馬。在他的犧牲的兒子入墓前,他要殺一個女王的兒子作為對自己兒子的亡魂的祭禮。火已經升起來了,面無人色的痛苦的女王跪在地上向泰特斯苦苦求情,求他赦免她的長子。她說她的兒子也是同樣的為國家和君主而戰,沒有任何罪過,她希望泰特斯效法天神的慈悲。她的話並沒有使泰特斯有絲毫動搖,在歷次戰爭中失去了十幾個兒子的勇敢的將軍,此刻滿腔都是復仇的怒火。於是女王的長子遭到肢解之後被投入烈火,燒成焦炭。

以上慘烈的場面揭開了人性內在矛盾的可怕對峙。為著「國家、人民、公正、榮譽……」等等這些崇高的理念,泰特斯的兒子在戰爭中被敵人殺害。現在他要為兒子行祭禮,無非是從「公道」的原則出發,即「以血償血」,以慰亡魂。泰特斯是一位品性完美的羅馬忠臣。而從哥特女王塔摩拉這方面來看,則是另外一回事了。她打了敗仗喪失了國土,被俘虜到羅馬來,一路上受盡侮辱,但是這一切還不夠,泰特斯還要當她的面肢解、殘殺她的愛子。對於一位母親的心來說,不會有比這更致命的打擊了。這種慘痛的折磨,在日後會孕育出什麼樣的奇異的果子,已經可以預料了。

什麼是公道呢?公道就是將泰特斯的兒子臨死前所經歷的可怕痛苦加於塔摩拉的兒子,讓塔摩拉承受泰特斯所承受的同樣的喪子的痛苦。這樣活著的人心理上得到平衡,亡魂也得到安息。人類古代對理念的理解發展到今天已有了很大的變化,但萬變不離其宗,矛盾依然如舊。理念將如何來實踐呢?詩人用冷靜的手層層剝離,將人性的真相,將內核展示於觀眾的眼前,形成一個巨大的問號。

塔摩拉被新的國王看上,立為王后,一個巨大的,血淋淋的復仇計畫制定出來了。她心中的全部的母愛,現在都化為了殺戮的動力,她恨不得通過計謀將泰特斯一家斬盡殺絕!於是她與她的情人同謀,首先唆使兒子殺死了泰特斯的女婿,接著又叫她的兩個兒子對泰特斯的女兒拉維妮婭施暴,並砍去她的雙手,割掉她的舌頭。隨後她又將拉維妮亞丈夫的死嫁禍於泰特斯的兩個兒子,將他們殺掉,這樣還不過癮,還要害得泰特斯被砍掉一隻手。塔摩拉的舉動讓觀眾看到,人心最深處的慾望一旦釋放出來,實在是令野獸們望塵莫及的。

遭到了這一系列可怕的打擊之後,泰特斯終於拋開了國家和人民,他不再指望國家或君主來替他主持公道了,他要自己來複仇,當然仍然是根據內心的理念。他要讓塔摩拉重新感受他心中無法用言語來形容的痛苦——那種比死還苦萬倍的感覺。為此他以瘋作邪,深思熟慮。他所想出的計謀比塔摩拉的情人的構思更為奇特,更令人髮指。他用計殺了塔摩拉的兩個兒子之後(割開血管,讓血流盡),將他們的骨頭磨成粉,用他們的血將粉和成麵餅,烘焙成點心,讓塔摩拉吃了下去。在完成了這一切時,泰特斯分明感到他所追求的東西已經遠在天邊,今生不能再相見,他內心也許還感到自己已經不再是人了,所以他殺了自己的女兒,為她免除了痛苦。然後他又被國王所殺。即使國王不殺他,他也一定會結束自己的生命,這生命對他已不再有任何意義。

泰特斯的轉變是耐人尋味的,它顯示出理念與實踐已經相距得多麼的遙遠。一開始滿腦子崇高理念的泰特斯的確是夠冷血的,兒子們慘死在戰場上,他還在大發議論談到為國捐軀的榮譽;一位兒子觸犯了他心中的理念,他就毫不猶豫地將他刺死,還殘忍地不讓他躺進祖先的墓地。他所捍衛的東西給了他什麼樣的回報呢?那回報就是女兒被強暴、被致殘,女婿被殺,兩個兒子也被殺,自己失去一隻手,連命都要保不住了。這時人性才在他心中漸漸恢複,但卻是朝一條歧路通往獸性。泰特斯想到了犯上作亂,他要他的兒子投向叛軍,反過來征服腐敗的羅馬。也就是說,他走出這一步的時候,「君主、祖國」等這些觀念已失效。雖然他仍然信奉天神的公道和正義,但那種公道其實只是根據他內心的情感慾望作出的想像了,絕望中的他將自己當作了復仇女神,將自己的慾念當作了正義女神的慾念,這是一件自然而然的事。否則的話,為什麼公道只能屬於他,而不能屬於塔摩拉?塔摩拉所做的一切難道不是一位感情衝動的母親的正當反應么?人沒有了理念(即使他仍根據內心那種失去所指的空洞理念行事),便只有淪為野獸,甚至比野獸還不如。

純樸的,古典的追求的確是如泰特斯的例子一樣,是完全沒有出路了,人性的複雜將人推到走投無路的境地,莎士比亞將這一境地的恐怖在劇中表演到了極致,他還沒有給人指明道路,但是他已將最根本的問題向人提了出來,劇中濃烈的、使人窒息的氛圍將銘刻觀眾的心底:

「所以我向石塊們訴述我的悲哀,它們不能解除我的痛苦,可是比起那些護民官來還是略勝一籌,因為他們不會打斷我的話頭;當我哭泣的時候,它們謙卑地在我的腳邊承受我的眼淚,彷彿在陪著我哭泣一般;要是它們也披上了莊嚴的法衣,羅馬沒有一個護民官可以比得上它們:石塊是像蠟一樣柔軟的,護民官的心腸卻比石塊更堅硬;石塊是沉默而不會侵害他人的,護民官卻會弄掉他們的舌頭,把無辜的人們宣判死刑。」——泰特斯

同塔摩拉形成對照,泰特斯的痛苦是更帶文明色彩,因而充滿了矛盾與絕望。他總是處在要麼理念戰勝情感,要麼情感顛覆理念的拉鋸之中,兩方面無論哪一方絕對佔了上風對於他來說都是致命的。他既不能拋開一切親情的牽掛,做一名無動於衷的孤家寡人,又不能丟掉自己為之奮鬥了一生的理念。我們可以說是因為有了理念才有了人,但理念發展到一定階段卻要將人毀掉,這是一幅多麼無望的末日的圖象啊。泰特斯就是由於心中懷著樸素的羅馬人的理想不放,才落得了一個毀滅的下場。而相形之下塔摩拉卻要簡單得多,她沒有內心矛盾的折磨,她是被泰特斯所殺的,不像泰特斯被殺前自己已從精神上毀滅了自己。按照對於天神的理念的古典理解,沒有出路的泰特斯只能變成野獸不如的東西,這種生活對他來說的確生不如死。搞陰謀,設圈套,讓對方陷入比地獄還可怕的情感痛苦,出人意料地,泰特斯變得比魔鬼艾倫更勝一籌。復仇的慾念將他變成了一個變態狂人,而這一切都是為了「公道」與「正義」,甚至還有「國家」!還有什麼比這更荒謬的呢?到最後,恐怕連他自己也不能相信自己是在維護理念了吧?如果理念的作用是將人倒退到比野獸還落後的境地,那還要這個理念幹什麼呢?泰特斯無法回答心中的責問,他已厭倦了這個世界。所以到最後,當他兒子已勝券在握時,他也沒有向他做出治國的任何交待,他已確定自己的生命應該中止在報仇雪恨之後。一場對於理念的追求以屠宰場一般的殺戮告終,這的確是泰特斯始料未及的。

摩爾人艾倫也同泰特斯形成對照。這是一個沒有任何道德觀念的野蠻人,作惡就是他一生的愛好。他滿腔都是對人的憎恨,把人害得越徹底就越高興,別人的痛苦就是他的補藥,而他自己,不管幹了什麼都絕對不痛苦。他自生自滅,沒有任何反省,就像在遊戲人生一般。雖然正人君子們將他看作魔鬼,其實他心裡很清楚,他和別人沒什麼兩樣,只不過執著於一端不回頭罷了。那些受到理念制約的人又怎麼樣呢?作起惡來不同樣禽獸不如嗎?泰特斯這樣的正人君子比他又好多少?他雖是個魔鬼,愛起自己的幼子來一點不比那些人差。艾倫在劇中扮演的是一個看破紅塵的角色,他可不想用什麼道德來束縛自己,他活著就要及時行樂,死了也不後悔。他的形象是令人噁心的,可是比起泰特斯別出心裁的獸行來也壞不到哪裡去。既然有信念和沒有信念的人都是殊道同歸,泰特斯也就同艾倫並無區別了。

莎士比亞為什麼要描繪這麼多的血腥呢?當然不是因為心理變態。在他那個偉大的時代里,當人性得以充分展開時,必然的結果便是理念、道德與原始衝動的內在矛盾加劇。熱愛真理的詩人所做的,便是借古喻今,將大寫的「人」的涵義展示給觀眾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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