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莎士比亞的悲劇 險惡的新生之路——《哈姆雷特》分析之二

人是無法同靈魂進行交流的。但任何時代里都有那麼一小撮怪人,他們因為對塵世生活徹底絕望,又不肯放棄生活,於是轉而走火入魔,開始了一種十分曖昧,見不得人的事業。哈姆雷特從正常人到「瘋子」的轉化過程,就是這個黑暗的事業逐步實現的過程。表面身不由己,被逼被驅趕,實則是自由的選擇,血性衝動的發揮。

同幽靈的交流是一場革命,亡魂的出場直奔主題:它全副武裝,讓空中溢滿了殺氣;它這個挑起矛盾的禍首,對外人不感興趣,一心撲在哈姆雷特身上,因為只有王子的肉身是他的寄託;它要掀起一場大風暴,造就王子分裂的人格。而在世人眼中,神秘的幽靈以先王的外貌現身,既高貴威嚴,又令人恐怖。因為一般來說,世人只會在極特殊的瞬間看見幽靈,即所謂「遭天罰」的瞬間,那種不自覺的不期而遇一般也不會改變人的生活。只有王子,在災變的前夕已具備了革命的條件,也就是說,他萌生了拋棄這由陰謀構成的世俗生活的想法,又還沒有徹底了斷來自塵緣的衝動,他必須從幽靈那裡獲得精神的動力,來解決自身的矛盾。

哈姆雷特所處的社會生活的現狀,由在位的國王作了這樣的描述:他剛剛毒死了哥哥,舉行了哥哥的葬禮,緊接著又舉行盛大的婚禮,娶了哥哥的妻子。

「彷彿抱苦中作樂的心情/彷彿一隻眼含笑,一隻眼流淚/彷彿使殯喪同喜慶、歌哭相和/使悲喜成半斤八兩,彼此相應……」

這也是人在任何社會中的現狀,人只能如此生活。但是哈姆雷特是那個社會裡的先知,他不甘心就範,對他來說,與其在污濁中隨波逐流,打發平凡的日子,他勿寧死。在求生不可,欲死不能的當口,幽靈出現了。由地獄之火煉就的幽靈,它不是來解救哈姆雷特的。誰也救不了他,他需要的是革命,是分裂。把自己分成兩半的過程就是在最終的意義上成人的過程,否則哈姆雷特就不是哈姆雷特,而只是國王,只是王后,只是大臣波樂紐斯。那種成長的劇痛,可說是一點也不亞於地獄中的硫磺猛火。在煎熬的持續中,人只有發狂。幽靈的責任就是促成王子的自我分裂,在分裂中,王子必須一次又一次地同幽靈交流,不論幽靈在場和不在場,那種交流的努力不能中斷。

父王的過世便是王子人格分裂的開始,他突然發現,自己已經脫離了所有的人,站在一個十分危險的境地。他不能再同自己的親人與愛人一道生活,因為生活便是對死者的褻瀆;他的心事也無法講出來,因為它們屬於不能表達的、黑暗的語言,只能藏在心中。自由人的承擔就這樣落到了他的肩上。熱血的哈姆雷特不光承擔,他還要行動。當幽靈間接地向他發出邀請時,他表白道:

「如果它再出現,再借我父王的形貌/哪怕是地獄張開嘴叫我別作聲/我還是要對它說話……」

他的話充分體現出拚死也要同幽靈溝通的決心。父王要他幹什麼呢?在他已無法生活的情況之下,父王的幽靈偏要他去干那最不可能的事——不但要他繼續同惡人攪在一起,還要他搞謀殺。只有身兼天使與魔鬼二職的幽靈才會如此地自相矛盾,讓慾望在衝突中殺出一條血路。幽靈要求王子的只有一點:「你要記著我。」對王子來說,記住它便是記住自己的心,記住自己的躁動,記住自己的愛和恨,還有什麼能比這記得更牢?在同幽靈的溝通中成長了的王子,終於看清了自己要承擔的是什麼,用行動來完成事業又是多麼的不可能。血腥的殺戮首先要從自己開始,也就是撕心裂肺地將自己劈成兩半,一半屬於鬼魂,一半仍然徘徊在人間。也許這種分裂才是更高階段的性格的統一;滿懷英雄主義理想的王子一直到最後也沒有真的發瘋,而是保持著強健清醒的理智,將自己的事業在極端中推向頂峰,從而完成了靈魂的塑造。

莪菲麗亞描述道:

「他握住我的手腕,緊緊的,不放開/伸直了手臂儘可能退回去一點/又用另外一隻手遮住了眉頭/那麼樣仔細打量我的面容/好像要畫它呢。他這樣看了許久/臨了,輕輕地抖一下我的手臂/他把頭這樣子上上下下點三次/發出地一聲怪凄慘沉痛的悲嘆/好像這一聲震得他全身都碎了/生命都完了……」

這是哈姆雷特割裂自己的成人儀式,還有什麼比這更痛呢?告別終究是免不了的,他要進入人鬼之間的境界,那裡容不得屬於世俗的愛情,不管這愛情是多麼的強烈。這樣做的後果是發瘋;他的瘋,既是偽裝,也是本真的嶄露,二者之間的銜接天衣無縫。

幽靈使哈姆雷特換了一副眼睛。站在不同的境界里,王子看到了他那理想中最美的愛情的陰暗齷齪的一面。兩極總是相隨,愛情的光焰越是絢爛,其襤褸、凄慘的另一面越是令人心酸。並非王子從前對此完全無知,只是現在的災變使他重新開始了對愛情本質的認識。沒有從天而降的、無緣無故的愛,莪菲麗亞也不是天使,只是一個普通的、家教很好的姑娘。如果王子的愛不是暴風驟雨般強烈,而是比較溫和,也許他就能容忍莪菲麗亞身上的世俗之氣。而事實是,他不能容忍她,也不能容忍自己;他必須要把自己弄得走投無路,將他的愛人也弄得走投無路,以這樣一種極端的形式來愛,以自戕來表明心跡。這一切,都是由於同幽靈那場可怕的對話而起;見過了幽靈,殺氣便在王子的體內升騰。不知情的莪菲麗亞沒有發現愛情的質變,也不知道溫文爾雅的愛人已經魔鬼附體,她成了這一場發狂的愛的犧牲。由此可見,幽靈並不是要哈姆雷特遠離愛情,而是要他將世俗的愛情提升,即所謂「愛到發狂」。在幽靈的境界里,人一愛,就必然要發狂;人承擔著自身的冷酷,用滴血的心,用不能表現出來的愛來愛。哈姆雷特式的愛也就是藝術境界中的愛。幾百年以前的先輩早已通曉了愛的本質,他把成熟、獨立的愛發揮到極點,讓人們領略其中那陰鬱可怕的內核;他讓主人公建議他的愛人去進尼姑庵,以此來了斷孽緣;然而他又並不讓這孽緣了斷,而是讓糾纏越來越緊,最後以生命的消失告終。這種提升了的愛也可稱為有毒的愛,一切都被毒化,都帶著淫蕩與猥褻的意味,對於主人公這樣的心靈來說,與其愛,倒不如死。幽靈不讓他死,要他活著來將這被毒化的愛情發揮到底,那就像上刀山,下油鍋。透過王子那些愛情的瘋話,讀者可以感受到他內心溶岩般的熱力,和堅冰一般的冷峻。人是如何樣將這兩個極端在靈魂里統一起來,造就了奇蹟般的性格的呢?沉睡在每一個人體內的幽靈,一旦起來興風作浪,會演出什麼樣的恐怖與壯美呢?難道不值得嘗試一下嗎?

莪菲麗亞的悲慘命運襯托出王子內心苦難的深重;她越是不知情,越是無辜,王子越是心痛,其過程猶如將一顆心慢慢地撕成兩半。她的天真、溫柔和純潔無不提醒著王子關於虛偽、陰謀和毒計的存在,二者的不可分就如陰和陽,就如一個錢幣的兩面。而不管知情還是不知情,罪惡是先天的生存格局。只有那些異常的性格的人(如王子)才會去反抗。就這樣,作為知情者的王子,用自己的手去毀滅了他最珍愛的人。一半盲目一半清醒,魔鬼附體的他不假思索地犯下了深重的罪孽;只因為體內火山爆發使然,只因為血管里流淌著前世的冤孽。

「上帝造我們,給我們這麼多智慧/使我們能瞻前顧後,決不是要我們/把這種智能,把這種神明的理性/霉爛了不用啊。可是究竟是由於/禽獸的健忘昵,還是因為把後果/考慮得過分周密了,想來想去/只落得一分世故,三分懦怯——」

結局一直在延誤。當然不是由於世故,也不是由於怯懦,而是由於作為一個活人,王子沒法脫離生活。生活是什麼?生活就是內心的兩個對立面的廝殺,那種廝殺發生在以丹麥王國為象徵的心的監獄裡,既阻礙著,又推動著王子的事業的最後完成,「之」字形的,由一張一弛造成的軌跡就是廝殺過程中留下的。

幽靈給王子指出了復仇之路,實行起來才知道復仇的涵義是寸步難行。於是衝撞,於是在衝撞中自戕,於是在自戕中同幽靈進行那種單向的交流,把「復仇」兩個字細細地體味。卻原來複仇是自身靈魂對肉體的復仇;凡是做過的,都是不堪回首,要遭報應的;凡是存在的,都是應該消滅的;然而消滅了肉體,靈魂也就無所依附;所以總處在要不要留下一些東西的猶豫之中。首先殺死了莪菲麗亞的父親,接著又殺死了莪菲麗亞(不是用刀),然後再殺了她的哥哥……細細一想,每一個被殺的人其實都是王子的一部分,他殺掉他們,就是斬斷自己同世俗的聯繫,而世俗,是孕育他的血肉之軀的土壤。塵緣已盡的王子終於在彌留之際向那虛幻的理念皈依。那過程是多麼的恐怖啊,囚徒高舉屠刀突圍,砍向的是自己的軀體。然而又怎能不突圍呢?怎能懷著滿腔的冤憤不明不白地活或者死?人心啊,究竟是怎麼一回事?!為什麼衝動和理智總是恰好相反?為什麼它們之間的拉鋸已持續了幾千年,還沒有鋸斷堅強的神經?為自己造下監獄的囚徒,他到底要幹什麼?哈姆雷特不知道。他只能聽從心的召喚,那神秘的召喚將他引

上一章目錄+書簽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