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章解讀 七 鬼鬼祟祟的活動——讀《糕餅店的偷盜》

原欲和理性在創造中的糾纏和變形呈現十分奇異的景觀。在這一場演出中,有人衝進現場去自發表演,但他始終滿足不了慾望,因為慾望已經轉化了;有人一直被同慾望隔開,備受煎熬;還有人摒除慾望,按既定方針行動,但途中又偷偷地同慾望達成妥協,因為人的意志要通過慾望來輸送營養(不是就連作為制裁者的警察也在店裡偷吃糕餅嗎?)

……那時他聞到了那種氣味。他做了個深呼吸,新烤的糕點的香味飄進他的鼻孔。這種香味給他帶來隱蔽的激動,遙遠的溫柔感覺,而不是很現實的貪婪。

……(此處略去兩段)

他伸出一隻手,在黑暗中努力摸索。他到了門那裡,為DRITTO打開門。很快他就因恐怖而畏縮起來,他必須同某個動物面對面了,那也許是某個柔軟的粘滑的海洋動物。他站在那裡,一隻手伸向空中,那隻手突然變得潮濕和粘乎乎的了,像得了麻風病的手一樣。手指頭之間長出了某種圓圓的柔軟的東西,一種贅生物,也許是腫瘤……他爆發出笑聲,原來他觸到了一個蘋果餅,並且還抓著一團奶油和一顆裹了糖的櫻桃呢。

當人下到那種完全黑暗的處所之時,他所面對的是變了形的慾望。直接的滿足己不可能,只能曲里拐彎地釋放。於是就會有某種畏縮、恐懼,某種微微噁心的不適感覺。但那從遙遠之地飄來的異香對於人的誘惑終歸是不可抵禦的,於是人為好奇心驅使繼續探索。也許,同深層慾望相遇類似於人用手觸摸自己的內臟?那並不是一種很美的感覺,只不過由此寫下的文字會是美的文字。BABY吞吃糕點所產生的感覺一點也不美好,但他出於本能還是要拚命吞吃,就像中了魔一樣。並且人在進行這種鬼鬼祟祟的活動時,一定要排除外來的干擾,即排除理性的直接干擾。所以UORA-UORA必須時刻在外面站崗,以便警察到來時報信。就連他們自帶的手電筒的電光,也是種不能忍受的干擾。你必須徹底「痴迷」,才會產生純正的作品!當然,也會有小小的歡愉,那是當他無意中吃到了美味的夾心炸麵餅時——意識跟在感覺之後,但並非創造過程中完全不能意識到你所創造的東西。

就是在那個時候,一種極度的焦慮籠罩了BABY,他擔心沒有時間吃完所有他想吃的;擔心在嘗遍各種不同的糕餅之前被迫逃跑;擔心在他整個一生中,他僅僅只對這片由乳製品和蜂蜜構成的奇境擁有幾分鐘的占有權。他發現的糕餅越多,他的焦慮就越厲害。結果是被DRITTO的手電筒光照亮的商店的每一個新角落,新視野,都好像正要將他隔在外面。

你手裡拿著筆,你想記錄那些奇異的畫面,但不知為什麼,你總擔心跟不上它們的變化——而且也的確跟不上。啊,那種焦慮,那種懸置導致的不安,那種對於自己有限的生命的憂慮,都一齊呈現在「偷盜」這種行為里了!人必須趕在死神之前。黑暗中居然有手電筒光(心靈之光?),凡被電光照亮的東西,你就不能再享用了,你必須去探尋更深更黑的領域,驚喜永遠伴隨絕望。不要以為會有單純的滿足,其實,慾望總是變形成噁心與恐怖,香噴噴的糕餅也變成了妖怪。只有DRITTO在清醒地、有條不紊地工作,你聽到他在旁邊一字一句地說:「我們必須打開錢櫃。」

「離開這裡!看你把這裡搞得亂糟糟的!」DRITTO咬牙切齒地說。儘管他是搞這種買賣的,他卻對於有序的工作作風有種奇怪的敬佩。隨後他也抵擋不了誘惑了,往口裡塞了兩塊糕餅……

這個內心如手電筒光一樣敏銳清明的小偷,在整個活動中起著關鍵的作用。BABY的職責是發現,他的職責是建立結構,是將那些發現變成價值。這位從不策劃的策劃者,多麼胸有成竹,活兒幹得多麼漂亮!也許一流作家心裡都有一位DRITTO,一位從遠古時代以來就成形了的,經過歲月的磨鍊已變得無比強硬的人物。當然,他也需要吃糕餅。

他仍然感到一種他不知如何來滿足的瘋狂渴望。他沒有任何辦法來完全享用所有的東西。他手腳並用地趴在桌子上,桌上放著蘋果餅。他願意躺在蘋果餅當中,用它們蓋住自己,永遠不離開它們。但是五到十分鐘後事情就將過去,在他的餘生里,糕餅店將永遠不再同他有關係。正像當他還是個小孩子,他將鼻子在那個陳列櫥窗上壓得癟癟的時候的情景一樣。

在這種活動中,「滿足」是不存在的。為獲得滿足而採取的舉動激起了更大的不滿足——即渴望,人就在焦慮的渴望中延宕。這種活動是製造渴望的,而不是平息渴望的。如果一個人願意生活在渴望中,那麼他或她就去讀或寫這種小說吧。那裡面有他們永遠吃不飽的糕餅,但那種糕餅永遠讓他們魂牽夢縈,讓他們刻骨地感到此生時間已經不多了,如再不趕緊,就會同慾望永遠分離……

UORA-UORA絕望了,他在離去前想拿些糕餅去吃。他用他的大手攏了一小堆帶堅果的杏仁蛋糕。

「你這傻瓜!要是他們捉住了你,看見你滿手都是蛋糕,你怎麼對他們辯解?」DRITTO咒罵著他,「全都放下,出去!」

UORA-UORA哭起來了。BABY恨他,他拿起一個寫著「生日快樂」的蛋糕,砸向UORA-UORA的臉。本來UORA-UORA可以毫不費力地避開,但他卻將臉迎上去挨打。然後他笑了起來,因為他的臉、帽子,還有領帶等等全部都被奶油蛋糕糊住了。

放哨的就是放哨的,不能同慾望攪在一塊,只能拉開距離,這可是個原則問題。如果喪失了警惕亂來,偷盜活動就將全盤失敗。原則似乎是一清二白的,但果真如此嗎?BABY用一個蛋糕砸碎了原則,於是慾望與理智變得我中有你,你中有我,無法區分了。而這位哨兵,很黑色幽默地笑了起來。這到底是一個如何樣的原則啊?!他舔著臉上的蛋糕,完全領會了自己的職責的微妙性。

於是他們(警察們)也開始心煩意亂地吃起那些散在周圍的小糕餅來。當然,他們小心翼翼地不弄亂了偷盜留下的痕迹。過了一會兒,他們狂熱地尋找起證據來,尋找的同時他們也全都大吃了一頓。

BABY在大嚼,但是其他人嚼得更響,淹沒了他發出的聲音……(此處略去一句)他被澆過糖的水果弄得「暈糖」了,以致過了一會兒他才意識到通到那張門的過道無人看守。警察們後來描述說,他們看到了一隻猴子,它的鼻子上糊滿了奶油,從商店的上方攀援而過,打翻了碟子和蘋果餅……

卻原來作為監視者的警察也有心煩的時候,一心煩就會不知不覺地吃糕餅。這一來就給了BABY機會,他不但可以繼續偷吃,還可以從他們鼻子底下溜走!其實這些警察們是從心底認可他的逃跑的,因為在他們眼裡他變成了一隻無法無天的猴子,警察們是不抓猴子的,警察們甚至欣賞猴子的表演呢!很可能他們的捕捉是虛張聲勢,他們就是來看把戲的。

「猴子」逃出了表演場,身上糊滿了慾望的殘餘痕迹。他回到女友那裡,舔食著,細細回味發生過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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