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編 思念比遠方更遠第一章 風箏與線 高速的聯想

那天下午從九龍駕車回馬料水,正是下班時分,大埔路上,高低長短形形色色的車輛,首尾相銜,時速二十五英里。一隻鷹看下來,會以為那是相對爬行的兩隊單角蝸牛,單角,因為每輛車只有一根收音機天線。不料快到沙田時,莫名其妙地塞起車來,一時單角的蝸牛都變成了獨須的病貓,廢氣暖暖,馬達喃喃,像集體在腹誹狹窄的公路。熄火又不能,因為每隔一會兒,整條車隊又得蠢蠢蠕動。前面究竟在搞什麼鬼,方向盤的舵手誰也不知道。載道的怨聲和咒語中,只有我沾沾自喜,欣然獨笑。俯瞥儀錶板上,從左數過來第七個藍色鈕鍵,輕輕一按,我的翠綠色小車忽然離地升起,升起,像一片逍遙的綠雲牽動多少愕然仰羨的眼光,悠悠揚揚向東北飛逝。

那當然是真的:在擁擠的大埔路上,我常發那樣的狂想。我愛開車。我愛操縱一架馬力強勁反應敏靈野蠻又柔馴的機器,我愛方向盤在掌中微微顫動四輪在身體下面平穩飛旋的那種感覺,我愛用背肌承受的壓力去體會起伏的曲折的地形山勢,一句話,我崇拜速度。阿拉伯的勞倫斯曾說:「速度是人性中第二種古老的獸慾。」以運動的速度而言,自詡萬物之靈的人類是十分可憐的。褐雨燕的最高時速,是二百九十點五英里。狩獵的鷹在俯衝下撲時,能快到每小時一百八十英里。比賽的鴿子,有九十六點二九英里的時速。獸中最速的選手是豹和羚羊:長腿黑斑的亞洲豹,綽號「獵豹」者,在短程衝刺時,時速可到七十英里,可惜五百碼後,就降成四十多英里了;叉角羚羊奮蹄疾奔,可以維持六十英里時速。和這些相比,「動若脫兔」只能算「中駟之才」:英國野兔的時速不過四十五英里。「白駒過隙」就更慢了,騎師胯下的賽馬每小時只馳四十三點二六英里。人的速度最是可憐,一百碼之外只能達到二十六點二二英里的時速。

可憐的凡人,奔騰不如虎豹,跳躍不如跳蚤,游泳不如旗魚,負重不如螞蟻,但是人會創造並駕馭高速的機器,以逸待勞,不但突破自己體能的極限,甚至超邁飛禽走獸,意氣風發,逸興遄飛之餘,幾疑可以追神跡,躡仙蹤。高速,為什麼令人興奮呢?生理學家一定有他的解釋,例如循環加速、心跳變劇等等。但在心理上,至少在潛意識裡,追求高速,其實是人與神爭的一大慾望:地心引力是自然的法則,也就是人的命運,高速的運動就是要反抗這法則,雖不能把它推翻,至少可以把它的限制壓到最低。賽跑或賽車的選手打破世界紀錄的那一剎那,是一閃宗教的啟示,因為凡人體能的邊疆,又向前推進了一步,而人進一步,便是神退一步,從此,人更自由了。

滑雪、賽跑、游泳、賽車、飛行等等的選手,都稱得上是英雄。他們的自由和光榮是從神手裡,不是從別人的手裡,奪過來的。他們所以成為英雄,不是因為犧牲了別人,而是因為克服了自然,包括他們自己。

若論緊張刺激的動感,高速運動似乎有這麼一個原則:就是,憑藉的機械愈多,和自然的接觸就愈少,動感也就減小。賽跑,該是最直接的運動。賽馬,就間接些,但憑藉的不是機械,而是一匹汗油生光肌腱勃怒奮鬣揚蹄的神駒。最間接的,該是賽車了,人和自然之間,隔了一隻鐵盒,四隻輪胎。不過,愈是間接的運動,就愈高速,這對於生就低速之軀的人類說來,實在是一件難以兩全的事情。其他動物面對自己天生的體速,該都是心安理得,受之怡然的吧?我常想,一隻時速零點零三英里的蝸牛,放在跑車的擋風玻璃里去看劇動的世界,會有怎樣的感受?

許多人愛駕敞篷的跑車,就是想在高速之中,承受、享受更多的自然:時速超過七十五英里,八十英里,九十英里,全世界轟然向你撲來,發交給風,肺交給激湍洪波的氣流,這時,該有點飛的感覺了吧。阿拉伯的勞倫斯有耐性騎駱駝,卻不耐煩駕駛汽車:他認為汽車是沒有靈性的東西,只合在風雨中乘坐。從沙漠回到文明,才下了駝背,他便跨上電單車,去拜訪哈代和蕭伯納。他在電單車上,每月至少馳騁二千四百英里,快的時候,時速高達一百英里,終因車禍喪生。

我騎過五年單車,也駕過四年汽車,卻從未駕過電單車,但勞倫斯馳驟生風的豪情,我可以彷彿想像。電單車的驍騰剽悍,遠在單車之上,而衝風搶路身隨車轉的那種投入感,更遠勝靠在桶形椅背踏在厚地毯上的方向舵手。電影《逍遙遊》(Easy Rider)里,三騎士在美國西南部的沙漠里直線疾馳的那一景,在搖滾樂亢奮的節奏下,是現代電影的高潮之一。我想,在潛意識裡,現代少年是把桀驁難馴的電單車當馬騎的:現代騎士仍然是戴盔著靴,而兩腳踏鐙雙肘向外分掌龍頭兩角的騎姿,卻富於浪漫的誇張,只有馬達的厲嘯逆人神經而過,比不上古典的馬嘶。現代車輛的引擎,用馬力來標示電力,依稀有懷古之風。准此,則敞篷車可以比擬遠古的戰車,而四門的「轎車」(sedan)更是復古了。六十年代的中期,福特車廠驅出的「野馬」(Mustang)號擬跑車,頸長尾短,剽悍異常,一時縱橫於超級公路,逼得克萊斯勒車廠只好放出一群修矯靈猛的「戰馬」(Charger)來競逐。

我學開車,是在一九六四年的秋天。當時我從皮奧里亞(Peoria)去艾奧瓦訪葉珊與黃用,一路上,火車誤點,灰狗的長途車轉車費時,這才省悟,要過州歷郡親身去縱覽惠特曼和桑德堡詩中體魄雄偉的美國,手裡必須有一個方向盤。父親在台灣聞言大驚,一封航空信從松山飛來,力阻我學駕車。但無窮無盡更無紅燈的高速公路在敻闊自由的原野上張臂迎我,我的邏輯是:與其把生命交託給他人,不如握在自己的手裡。學了七小時後,考到了駕駛執照。發那張硬卡給我的美國警察說:「公路是你的了,別忘了,命也是你的。」

奇妙的方向盤,轉動時世界便繞著你轉動,靜止時,公路便平直如一條分發線。前面的風景為你剖開,後面的背景呢,便在反光鏡中縮成微小,更微小的幻影。時速上了七十英里,反光鏡中分巷的白虛線便疾射而去如空戰時機槍連閃的子彈,萬水千山,記憶里,漫漫的長途遠征全被魔幻的反光鏡收了進去,再也不放出來了。「歡迎進入內布拉斯加」「歡迎來加利福尼亞」「歡迎來內華達」,闖州穿郡,記不清越過多少條邊界,多少道稅關。高速令人興奮,因為那純是一個動的世界,擋風玻璃是一望無饜的窗子,光景不息,視域無限,油門大開時,直線的超級大道變成一條巨長的拉鏈,拉開前面的遠景蜃樓摩天絕壁拔地倏忽都削麵而逝成為車尾的背景被拉鏈又拉攏。高速,使整座雪山簇簇的白峰盡為你回頭,千頃平疇旋成車輪滾滾的輻輳。春去秋來,多變的氣象在擋風窗上展示著神的容顏:風沙雨露和冰雪,烈日和冷月,沙漠里的飛蓬,草原夏夜密密麻麻的蟲屍,撲面踹來大卡車輪隙踢起的卵石,這一切,都由那一方弧形的大玻璃共同承受。

從海岸到海岸,從極東的森林洞(Woods Hole)浸在大西洋的寒碧到太平洋暖潮里浴著的長堤,不斷的是我的輪印橫貫新大陸。坦蕩蕩四巷並驅的大道自天邊伸來又沒向天邊,美利堅,卷不盡展不絕一幅橫軸的山水只為方向盤後面的遠眺之目而舒放。現代的徐霞客坐游異域的煙景,為我配音的不是古典的馬蹄嘚嘚風帆飄飄,是八汽缸引擎輕快的低吟。

二十輪轟轟地翻滾,體格修長而魁梧的鋁殼大卡車,身長數倍於一輛小轎車,超它時全身的神經緊縮如猛收一張網,胃部隱隱地痙攣,兩車並馳,就像在狹長的懸崖上和一匹犀牛賽跑,真是瘋狂。一時小車驚竄於左,重噸的貨櫃車奔騰而咆哮於右,右耳太淺,怎盛得下那樣一旋渦的騷音?一九六五年初,一個苦寒凜冽的早晨,灰白迷濛的天色像一塊毛玻璃,道奇小車載我自芝加哥出發,碾著滿地的殘雪碎冰,一日七百英里的長征,要趕回葛底斯堡去。出城的州際公路上,遇上了重載的大貨車隊,首尾相銜,長可半英里,像一道絕壁蔽天水聲震耳的大峽谷,不由分說,將我夾在縫裡,挾持而去。就這樣一直對峙到印第安納州境,車行漸稀,才放我出峽。

後來駛車日久,這樣的超車也不知經歷過多少次了,渾不覺二十輪卡車有多威武,直到前幾天,在香港的電視上看到了斯皮爾伯格導演的悚栗片《決鬥》(Duel)。一位急於回家的歸客,在野公路上超越一輛龐然巨物的油車,激怒了高踞駕駛座上的隱身司機,油車變成了金屬的恐龍怪獸,挾其邪惡的暴力盲目地衝刺,一路上天崩地塌火雜雜銜尾追來。反光鏡里,驚瞥赫現那油車的車頭已經是一頭狂獸,而一進隧道,車燈亮起,可駭目光灼灼黑凜凜一尊妖牛。看過斯皮爾伯格後期作品《大白鯊》,就知道在《決鬥》里,他是把那輛大油車當作一匹猛獸來處理的,但它比大白鯊更凶頑更神秘,更令人分泌腎上腺素。

香港是一個彎曲如爪的半島旁錯落著許多小島,地形分割而公路狹險,最高的時速不過五十英里,一般時速都在四十英里以下,再好的車再強大的馬力也不能放足馳驟。低速的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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