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歐洲以及保持自我本色的其他問題 53、交通和宗教

我們開車從德黑蘭南郊的一個貧窮街區經過。透過車窗,我可以看到很多家自行車和汽車修理鋪。因為是星期五,所有店鋪都關上了百葉窗。街上、人行道,甚至咖啡屋裡都冷冷清清。此時我們把車開到一個空曠的大廣場停下,廣場修成了環形路的樣子,是這座城市裡隨處可見的那種廣場。要進入我們左邊的街道,我們必須先右拐,然後順著環形路繞一圈。

我很快發現,我們的司機正在琢磨是不是直接左拐就算了。他兩邊都探視了一下,看看是否有別的車輛進入廣場:他應該遵守法規嗎?他是否應該動點腦筋,想辦法繞過這法規,就像在人生任何時候碰到突如其來的挑戰時,他所採取的思考方式一樣呢?

我回想起自己年輕時,在開車穿過伊斯坦布爾街道之際,也常常碰上同樣的兩難境地。在城市的主道上開車,我是一位模範司機(記者把這裡的交通描述為「交通無政府狀態」)。但是,只要駕駛著父親的車子來到有著鵝卵石地面、空曠偏僻的街道時,我就會無視交通規則,簡直為所欲為。深更半夜時坐在車裡,在不順道的環形廣場耐心地等待交通燈變綠;在眼前沒有任何車輛的情況下,遵守禁止左轉的標識等於是在向權威低頭,向一個對聰明的實用主義者毫無體諒之心的權威低頭。在那時候,我們對嚴格按字面意義遵守法規的人不以為然,並認為只有缺乏大腦、想像力和毫無個性的人才會這樣做。如果你在沒有車輛通過的十字路口,坐等紅燈變成綠燈,那麼你很可能就是那種擠牙膏非得從底部往上擠的人,以及那種不把整個標籤說明書看完就不敢用藥的人。我記得,我曾看過一本20世紀60年代的西方雜誌,裡面有一幅漫畫,它表現出我們對這種生活方式的鄙夷態度:在美洲的沙漠中心,有位孤單的司機正在等待綠燈出現。

現在,回想20世紀50至80年代的伊斯坦布爾,我會覺得,對公路法規的鄙視似乎不僅僅是對無政府狀態的簡單嚮往。更確切地說,它是一種微妙的、對抗西方的民族主義形式。如果我們自己在一起,中間不夾雜陌生人,那麼舊秩序仍然管用,我們還會玩以前的老花樣。在60到70年代,我們手裡握著的電話機鬆鬆垮垮,總少不了要用一顆釘子釘住關鍵部位讓它不至於散架;或者,我們用拳頭一通敲打,讓沒法修理的德國收音機又運轉起來。每當此時,我們的心裡總會湧起一股自豪。這樣的絕技讓我們感覺出自己與西方人的差異。西方人尊重技術與文化的規則,他們常讓我們覺得自己是多麼世俗,多麼狡猾。

但是,此刻,我坐在德黑蘭郊區這個廣場的邊緣,觀察到司機在猶豫不決:他在考慮,到底是循規蹈矩,還是聽從實用主義。這時,我可以說,這位司機——到此時我對他已經有相當的了解——對做民族主義的宣言毫無興趣。他的問題非常實際:因為我們急著趕路,所以繞著環島跑一圈似乎是在浪費時間。不過,他還是很焦急地掃視各個通往環島的道路,因為他知道,如果草率決定的話,結局就是他可能會和另一輛車相撞。

此前一天,我們在交通的無政府狀態下無法脫身,只能不可思議地看著一次又一次的擁堵。當時,這位司機向我抱怨說,在德黑蘭沒有人遵守規矩。即便他說話時面帶微笑,但我們整天還是只能在車尾相接的路況中一邊坐著等,一邊看著許多家用培康車車身被撞癟,裡面的司機則互相高聲辱罵。我們一直暗暗地在嘲笑他們,似乎我們是相信公路規則的徹頭徹尾的現代人。而現在,我的司機正在猶豫他是否要違規轉彎,我從他的微笑之下,感覺出一種焦慮。

我記得自己年輕時,曾費儘力氣從伊斯坦布爾的車流中穿過,那時,我有著同樣的焦慮感和孤獨感。現在,我們的司機為了節省時間,考慮放棄法規能帶給我們的好處和保護時,他也知道,他必須要獨自作出決定。他必須迅速地考慮各種可能性,利用一切可用的途徑,然後當場作出決定。同時,他心裡非常清楚,自己的生命,甚至他身邊所有人的生命都攥在他的手中。

你可能會爭辯說,我們那位司機通過違反規則,選擇自由,一個人來承擔孤獨。但是,即便他不是在作一個自由選擇,就憑他對這座城市以及這座城市的司機的充分了解,他也會認識到,只要自己還是德黑蘭的一個司機,他就註定會孤獨。因為,就算他決定遵守現代交通規則,那些像你一樣的實用主義者們,卻根本不會在意這些規則。在德黑蘭市中心以外的地方,每一位司機接近十字路口時,不僅要注意交通信號燈和交通法規,還要提防有意忽視它們的任何一位司機。西方國家的司機可以自由變道,他很有把握周圍的人都會遵守規則,所以他可以聽著音樂,浮想翩翩。德黑蘭的司機能感覺到不同秩序下的一種自由,這自由讓他無法心安。

我去訪問德黑蘭的過程中,看到這些司機們為了維護自己的獨立,非常熱烈、機靈地與公路交通規則進行抗爭,這給自己帶來了混亂和毀滅。我覺得很奇怪的是,這種無視法規的個人主義爆發與國家強制實施的、對城市生活的方方面面都加以規定的宗教法規非常矛盾。伊斯蘭當政政權認為,婦女必須戴面紗、書籍必須受到審查、監獄裡必須關滿人、城市的高牆必須貼上英雄的巨幅海報,而這些英雄是一些為國家、為宗教獻出生命的人。這樣做的目的,就是為了給人們造成一種印象,即公共生活里的每個人,街上走的每一個人,都懷有共同的想法。奇怪的是,只有當你在混亂的交通里掙扎,並和不守法規的司機一起闖出一條血路時,你才會更敏銳地感覺到宗教的存在。這個國家是這樣的:它聲稱所有人都必須遵守依據聖書制定的法律,它以國家統一的名義,無情地強制實施這些法律,並且明確規定,違法者的下場就是蹲監獄。與此同時,這座城市的司機們,雖然知道國家在監視著一切,卻對公路交通規則採取輕蔑的態度,並且還希望其他人也採取同樣的做法,他們是在用公路來檢驗他們的自由、想像力和獨創性所能達到的極限。在和伊朗知識分子的會晤中,我看到同樣的矛盾在他們身上也有所反映。他們的國家在街上、市場、城市主道和其他公共場所強行實施伊斯蘭教教法,使知識分子的自由受到嚴重的限制。但是這些人向我表明,他們在自己家中,在私下裡,想討論什麼就可以討論什麼,喜歡什麼衣服就可以穿什麼衣服,樂意喝多少走私酒就可以喝多少。他們以此來證明,他們不是生活在希特勒的德國。對他們這種真誠,我只能表示仰慕。

在《洛麗塔》的最後幾頁里,亨伯特在殺死奎爾蒂之後,駕駛著讀者都已很熟悉的那輛車逃離犯罪現場時,突然轉入了左邊的車道。亨伯特擔心被人誤解,馬上警告讀者,不要把這一行為看做象徵性的反叛舉動。畢竟亨伯特誘姦過一個還是孩子的少女,然後還殺了人,他早已違反了人類最嚴峻的法律。這就是亨伯特的故事以及小說本身最出色的地方:從小說第一頁起,我們就和亨伯特一起背上了孤獨的罪惡感。

我的司機朋友在德黑蘭郊區經過短暫的猶豫之後,走了捷徑——他開進了錯誤的車道,然後拐彎,沒有發生事故。就像我年輕時在伊斯坦布爾開車時乾的那些一樣,我們都感覺到了那種違反規則、無視規則帶來的倉促感,於是相視一笑。這裡也有令人傷心的事,即我們知道,只有坐在車子上才能當眾違法,而我們違反的法規只和交通有關,此外無它。正如亨伯特,他非常善於用語言來掩飾自己的罪行;又如德黑蘭的居民,他們有那麼多辦法在家中私下裡巧勝伊斯蘭教教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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