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與閱讀 34、《項狄傳》序:每個人都應該有一位這樣的叔叔

我們都會喜歡有一位像特里斯特拉姆·項狄這樣的叔叔。這位叔叔總是在講故事,在他靈活自如地用笑話、文字遊戲、輕率舉動、荒唐勾當、古怪行徑、困惑迷執,以及令人捧腹的做作吸引著我們的同時,他卻也被自己講的故事套住而迷陷其中。這位叔叔儘管聰明、有教養、老於世故,但內心裡仍然是一個淘氣的小孩。每當這位叔叔的故事講得太長,或者他已離題萬里不知所云時,我們的父親或者阿姨就會說:「夠了!你會嚇著孩子們的;你會把孩子們弄出毛病的!」但是,並非只有小孩才會全神貫注地聆聽這位叔叔的每個字眼,沉溺於他那些曲折動人的故事,大人們也往往如此。因為,只要我們習慣了這位叔叔的聲音,我們就會一直想聽。

在生活的諸多場合里,我們會迷戀上某個聲音,迷戀上講故事者的話語。在擁擠的辦公室、在軍隊、在學校,以及在團聚之時,我們會依據聲音的特點首先認出那些特別的人。有時,我們聽他們說話已經習以為常,以至於我們想跟他們說話,並非因為對他們談話的內容感到好奇,而僅僅是因為我們渴望再聽到他們的聲音。我們離不開這位叔叔,就像我們可能離不開一位好管閑事的鄰居,或者離不開那類剛走上舞台,還未開口就已經把觀眾逗得開懷大笑的演員。在土耳其,這類叔叔也會讓我們想起最受喜愛的專欄作家們,他們身上發生的任何事情都能寫成故事。在真實的生活里,當我們已經習慣了這樣的聲音,習慣了這種講故事的人之後,我們最渴望的,就是能聽到講故事的人以其獨特的角度、通過他的聲音來講述我們自己的想法、自己的經驗。住在樓上每天都來看望你的親戚屬於這種人;醒來後一起共度時光的戰友也不例外:你如此迫切地需要他的聲音,以至於倘若沒有了它,世界和人生都似乎不復存在。我們應該都有這樣的叔叔。

但是,碰上勞倫斯·斯特恩這樣的叔叔,仍可說是四十年一遇的事情。我小的時候,我的親叔叔總是給我們出數學難題而不是文學謎語來逗我們開心。儘管我很不情願去應付這種沒意思的測試,但仍然想證明自己有多聰明,於是拚命地想在這種狂熱中找到答案。此外,值得一提的是:我的叔叔有個很漂亮的妻子。我五歲時經常去看望嬸嬸,她美貌絕倫,就連祖母的那些舊傢具、薄紗窗帘、布滿灰塵的飾物都不能令其黯然減色。四十年來直到現在,想起嬸嬸,我仍會想起去她家玩耍的情形。她的兒子們,兩個兒子都當了牙醫,在尼尚塔石行醫,願上帝保佑他們。有一天,我去那個大兒子的診所辭行,發現房子的前門從外面鎖上了。我站在那裡久久凝視,聞著丁香的余馨,卻看到一隻長著條紋的貓從格柵的間縫裡擠身而出,橫穿街道,進了一家雜貨店。那家雜貨店當時還在賣尼尚塔石最好的開胃小吃,特別是羊肉大米菜葉包。

我在上文最後一段里所談的事情,就是所謂的跑題。特里斯特拉姆·項狄用題外話拼湊出他的故事,而且因為題外話這東西我們都講,所以在日常的語言里,我們覺得沒有必要給它起個新名字。在《項狄傳》這本書里我們從未了解特里斯特拉姆·項狄的生平和見解,只是到了小說結尾時,我們才看到有關特里斯特拉姆的出生情況。然後,在大家還沒來得及注意他時,他又從小說的場景里消失了。斯特恩的主人公似乎可以永遠談論他出生世界的歷史、他的父親對出生以及人生的總體看法。但是,他不會在一個主題上逗留時間過長。他像一隻快樂的猴子,從一個樹枝盪到另一個樹枝,從不停止,從一個主題跳到另一主題,永遠向前。

大多數時間裡,讀者的印象都是斯特恩不知道他的小說會往哪裡發展。但是有很多勤勉的評論家,如維克多·什克洛夫斯基(Victor Shklovsky) ,都已從文本的某些線索以及該書的敘事結構著手,來證明斯特恩對這部小說進行了最精心的策劃。因此,讓我們來看看,小說第八卷第二部分敘述者就這一主題是怎樣說的:今天的世界上,給作品寫開頭有幾種不同方式。我相信我選擇的是所有方式里最佳的一個,至少它與宗教最為接近。因為,我所做的就是寫下第一個句子,然後把第二句交給無所不知的上帝去完成。

整個故事都遵循著同樣的邏輯,永遠跑題——跑題跑得如此頻繁,我們簡直都可以說,該書的主題恰恰就是跑題。但是,如果斯特恩能猜到,或許有些像我這樣的傢伙會強迫他在此問題上說個究竟,他就會馬上又去改變主題。

那麼什麼是主題?

如果小說家跑題,我們會覺得厭煩。我們就喜歡那樣去抱怨。畢竟,只要我們厭倦了某部小說,我們就會說它脫離了主題。但是,某部小說失去吸引力,原因很多。有些讀者直打哈欠,是因為小說喜歡長篇大論地描寫自然;有些人覺得乏味,是因為性方面的內容太少,而有些人卻恰恰相反。有些人會覺得極簡約派的小說家們令人煩惱不已,有些人則抱怨作家對於混亂的家庭細節給予了太多關注。一部小說能否引人入勝,並不在於上述幾種性質的存在與否,而取決於作者的風格和技巧。換言之,小說可能關乎一切。《項狄傳》就是這種類型的書:一本關乎一切的書。

我們不應忘記,這種「關乎一切」實際上遵循著確定的邏輯。作家很有可能會把所有內容都塞入一部小說里。但即便如此,只要作家偏離了主題,花過多時間表述他要說的東西,或者添入了不必要的細節,我們讀者就會開始厭煩,並且失去耐心。(在《項狄傳》中,不耐煩是一個重要的概念,斯特恩老喜歡說他寫作是為了驅趕無聊。)斯特恩之所以可能在書中寫盡一切(儘管該小說的敘事結構不同尋常,但仍能激起我們的興趣),就是因為我之前提到的奇特的聲音。這本書是奇談與假意說教的糅合,前一分鐘我們在聽托比叔叔的冒險經歷,下一分鐘我們則又會看著特里斯特拉姆的父親在星期天給爺爺的鐘上發條。隨著尚未出生的特里斯特拉姆·項狄逐漸與小說家斯特恩合為一體,當作者開始講述特里斯特拉姆的故事時,作者頭腦中轉瞬即逝的想法也就都為我們大家所知曉了。

勞倫斯·斯特恩是一位貧困潦倒、未受任命的軍官之子。1713年,他出生於愛爾蘭,並和家人一起在愛爾蘭和英格蘭多個駐軍城鎮度過了幼年歲月。十歲以後,他再也沒有回過愛爾蘭。十八歲時,他的父親去世,家中越發貧困。一位遠親希望這個男孩能在教堂謀個職位,於是在他的幫助下,斯特恩得以繼續在劍橋學習神學和古典文學。畢業時,出身寒微的他在幾位有親戚關係的著名神職人員幫助下,進入了英國國教會。二十八歲時他與伊麗莎白·拉姆利結婚。他的孩子中只有女兒莉迪亞得以倖存。1760年,斯特恩發表了《項狄傳》,時年四十七歲。在此之前,除了妻子的憂鬱症,他的生活里沒有任何引人關注的事情。

不管是屬於英國國教會還是屬於遜尼派,牧師的故事自然會體現明確的、來自聖典的道德標準。因此,牧師講故事總是帶有目的,那種目的是我們的道德家和有社會責任心的評論家們想在文學中尋找的。我們聽努魯拉伊瑪目大人的星期五佈道,是因為他有目標、有道德經驗要傳授,而其他方面的重要性則在其次,如他的技巧、他的眼淚、他打動或嚇唬我們的能力、他的聲音,以及他敘述的本事,等等。因此,斯特恩表現出了令人吃驚的新穎和創意:儘管身為牧師,他還是發明了一種可以稱為「沒有目的的故事」之形式。他的寫作不朝向某個特定目的,即授人以經驗教訓,而僅僅是為了講故事本身的快樂。更有甚者,他使用這種現代人酷愛的寫作方式竟然是有意而為的。沒有目的不是失敗,因為這其中已經包含了目的,它本身就是目的。這就是他與那些只會胡扯的空談者的差別,儘管在他的聲音和舉動中,也有不少東西會讓人聯想到空洞的閑聊。

毫無疑問,斯特恩激起了憤怒和嫉恨。他所生活的社會看不慣牧師們不但寫毫無目的的小說,而且還將其送往倫敦出版,供大家廣泛閱讀。那些不能欣賞他嬉戲玩笑式機智的人攻擊他;無數氣憤、心懷妒忌的愛管閑事者攻擊他;他受到了多方指責:寫淫穢作品;對於一個牧師來說,小說內容過於瑣碎;小說沒有意義;嘲弄宗教;語法運用蹩腳;句子破碎不整;編造意義不明的字眼等。

這些攻擊從未停息。同時,斯特恩還要應付家庭問題和自己日益惡化的身體狀況(上了年紀的他染上了肺結核)。但他的頭腦仍像往常一樣敏銳,總喜愛嘲弄各種事物。作品第一次獲得成功後,他又加寫了幾卷,並開始與女性讀者建立起「感情聯繫」。斯特恩的書開始熱銷,他喜不自勝急忙趕赴倫敦,惟恐別人不知道。在一個與土耳其相似的國家裡,斯特恩的做法真是古怪透頂,想想這裡的宗教保守分子、傳統主義者、不苟言笑的民族主義者,以及沉悶無趣的雅各賓派吧。斯特恩大概很樂於讓人知道,某些聰明的讀者懂得欣賞《項狄傳》,同時,有些作家也受到了他的影響。

那好吧,但是,《項狄傳》的主題是什麼?

我可以明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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