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用自己的身體做實驗的人們

我從小就是個典型的文科生,什麼數學呀物理呀化學呀,壓根兒就不行。在學校里這些科目的成績也慘不忍睹。所以科學家的精神世界,老實說有些地方我無法理解。

讀了那些為探求真理、不滿足動物實驗,把自己的身體當實驗對象的科學家的真實故事結集成書的《想用自己的身體做實驗》(萊斯利·鄧迪、梅爾·博林著,紀伊國屋書店),這種無法理解之感變得更加強烈,更加深刻。

例如羅馬尼亞法醫學家米諾維奇,為了弄清絞殺導致的窒息死亡給人體造成的影響,曾經上吊八次(雖然時間都很短)。普通人很難做到這種事,是不是?

為了研究人類能忍耐多少度的高溫,幾位英國人把自己鎖在一百二十七攝氏度的房間里。帶進來的牛肉半小時就到了十分熟,瓶子里的葡萄酒全蒸發光了。可他們仍然堅持待在裡面。「大家都很高興,因為房間里的溫度已遠遠高於生命極限,我們有機會觀察在這樣的高溫空氣中,人類會發生何種變化。」一位參加實驗的學者說道。可樂趣到底在哪裡呢?

有許多病理學家往自己身上注射病原體,故意感染那種病,有幾位還丟了性命。瑞士的龐特醫生為了確認毒蛇血清的效果,竟讓三條黑蝰蛇咬噬自己的軀體;研究麻風病療法的埃及醫學家拉古達吉博士,給自己注射了三次患者的血液(雖然感染了,但被醫治好了);古巴的傑西·拉齊爾博士為了確定黃熱病的傳染源是蚊子,讓吸過患者血液的蚊子叮咬自己,實驗獲得成功,假說得到了證明,博士卻在痛苦中死去。真了不起呀。

大可不必做到這個程度嘛……我一邊讀,一邊不禁掩卷長嘆。但又想,換個角度來看,像我們這種科學領域之外的普通人的人生,不是也能視為一種實驗嗎?

比如說我這三十年間,每天都在跑步。剛開始,跑步讓我感到興味盎然:「就這麼一直不停地跑下去,我的人生到底會發生怎樣的變化呢?」並且決定一探究竟。

那麼,長年累月地堅持跑步,我身上有沒有發生變化?我想大概有,無論是在體形上、精神上,還是作為一個小說家的方面。不過,此時此地並沒有一個可以並排站在一起進行比較的「不曾跑步」的我,因此很遺憾,無法進行科學驗證。只能獨自點頭稱許:「日復一日堅持跑步,我的確改變了呀。」雖然毫無科學性可言,這也是一項耗費了我的人生、動用了我的身體進行的實驗。

比起讓黑蝰蛇咬手臂來,這要正常得多。我想。

本周的村上 我曾多次被貓兒咬過,可黑蝰蛇有點受不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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