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t05 太把戀愛當回事兒 要令自己輕鬆或盡量開心

溏心姐:

我現在有個很急很急的事情,求您的幫助!今年2月中旬,我碰到了一個很值得我託付終生的男人。當然這個是現在的想法及決定。他這個端午節就要去我家提親了,我們打算7月份領證。但是我自己的一個情況卻沒有跟他講:我曾經結過婚,很短。

當時是我單位人介紹我倆認識的,我又是剛剛到一個新環境,這段事情不想讓人知道,而且自己也沒想過這麼快戀愛結婚。其實我也不想隱瞞他這麼久,畢竟心裡也難受嘛。不知道怎麼開口,怎麼說。自己其實認為自己各方面都還挺優秀的,有虛榮心作怪。我現在該怎麼辦啊?

匿名

這位讀者:

隱私本來就沒有必要告訴單位同事,不管是出於自閉還是出於虛榮,這沒什麼可內疚的。問題是什麼時候什麼人可以知道你的多少隱私。事情明擺著,你跟他已經到了不得不說的時候。問題僅僅在於怎麼說,以及如何承受坦白之後的結果。

關於怎麼說,隱瞞婚史聽起來確實是挺五雷轟頂的那麼一個狀況,但只需要稍微鋪墊一下它就會顯得浮雲很多。比如我轉念一想,如果你隱的不是「離」而是「婚」,也就是說其實你還沒離婚就跟他好上了,或是有男友還沒分手,對他來講難道不是更悲催嗎?也許聽著匪夷所思,但這種事其實很多,本專欄不就刊登過剛失身對方就含淚告訴她「其實我已經有女朋友了」的悲催少女來信么。可以這麼理解,在危險的地球上,你永遠不會是最壞的一個。

關於怎麼承受後果,如果他經過震驚、崩潰、紊亂、糾結等若干階段的失調後能成功渡往冷靜接受的彼岸,那麼你就好好表現,多多安撫,跟他百年好合;如果他持續紊亂,那麼你就跟他分手。

看,事情就是這麼簡單,我不明白你有什麼可不知道怎麼辦的,離異是既成事實,我又不能讓時光倒流,也不能給他施點什麼妖術令他專門對離過婚的女人情有獨鍾。你說怎麼辦,不如說白了:我能不能不告訴他?如果非要告訴,他怎麼才能不離開我?在這兩件事上你的發揮餘地都很小,你不能控制他的選擇,只能選擇自己說還是不說,選擇說,這事兒還能有個完,選擇不說,對你來說已經是給自己埋了一個不開心的種子。不管戀愛結婚,還是分手離婚,我們選擇怎麼做、怎麼活,最基本的標準不就是令自己輕鬆或者說盡量開心么?

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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