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t04 不操前衛的心,不背過期的債 選擇愛,還是被愛

溏心姐:

在雜誌上敬仰您很久了,因為您總能處在極具理智的狀態為他人解開心結。開始沒想要麻煩您,最後發現自己快病了,病症如下:開始了一段戀情(她追的他);戀愛相處中(她對他很好);感情持續中(他覺得她人很好,感激式的對她也很好,但始終沒有戀人的感覺);雙方父母都知道彼此的情況。但一直以來,我始終無法邁出自己的這一步,又沒法說分手,因為她對我太好了,我不能這樣傷害她,可這樣下去終究會傷害(直到有一天我改變審美觀)。

不願強求自己,明明愛情的三要素:共同理想、責任、性吸引。但我們之間沒有吸引。更不知道該怎麼對一個對自己心甘情願付出的人開口講這些。雖然,子夏曰:賢賢易色,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致其身……但不知道面對著一個沒有性吸引的異性(當然,這裡只是我的感覺,有不少朋友說她挺好看的)以後組建的家庭怎麼幸福?糾結,是否該結束,到底是去追求一個自己愛的人還是接受愛自己的這個人!

佚名

無名氏:

讓我們簡化你的情況:接受了一個不喜歡的追求者,經過相處依然喜歡不起來,耿耿於懷以至於很不快樂。這位讀者,請問你不分手還等什麼呢?當然我們經常會遇到愛還是被愛的選擇,但那起碼應該建立在彼此輕度相愛的前提之下,也就是說雖然她愛你比你愛她多,但你並不是完全不愛她,或者雖然你愛她不如愛別人多,但她在眾多選擇中是最值得落槌的。像你這種情況則並不在值得糾結之列。

你不分手的原因不外乎兩個,第一,就是你自己說的,怕傷害她,這個我認為長痛不如短痛,何況從女人的角度看,跟一個不欣賞自己到此種程度的人浪費時間,也是自取其辱;第二,雖然你沒直說,我想你就是貪戀她對你那一點好吧,你也說了,雖然你不欣賞,但她還有大把人欣賞,讓一朵玫瑰在你家發揮大白菜的作用,你太饕餮了。

不可否認經過煙火的熏染我們都會從父輩身上沾染一些世俗的考慮,但是那些年少時的夢實在不必破滅得過早,如果你相信會有一個既迎合你審美觀又對你好的女人,那就最好不過,即便你已經不相信愛情了,也要先被潘金蓮禍害過才知道王寶釧的好。趕快,放過王寶釧,去找你的小潘潘吧!

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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