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怨 梨花落後,柳絮飛時

回到北京,我的綠蘿癱在地上。「飄揚血色裙拖地」,就是這種感覺,太長時間沒澆水了。打量著新房間,不滿意,租得太倉促了,瀰漫著煙頭和下水道的味道。

一張大床,兩隻衣櫃,帶個陽台。因為陽台,房間被擠小了。小到沒有桌子和椅子。我很犯愁。沒桌子,就沒法寫東西。好在我先前買了幾捆紙打算列印藏經,摞起來,蓬上筆記本,能湊合當桌子用。

但生活不能湊合。無論怎麼擠,也得有張桌子。如何騰挪房間,頗費腦筋,就像玩華容道。去年朋友推薦《全能住宅改造王》,我一直沒時間看。現在面臨這種問題,也感到有意思。騰挪之下,整出半米走道,陽台的窗只需開半扇,另外半扇後面,恰夠放張小桌。

網上淘了個組裝的,拿起鎚子螺絲刀,叮叮咚咚捯飭起來。我不擅手工,一張簡單圖紙,反覆看了五六遍。等到裝成,螺絲挨個擰緊,提刀四顧,夕陽透過窗檯打進來,整個房間都充滿了工匠精神。

可惜還少把椅子。房間實在沒空了,所幸陽台尚有立足處,於是又淘一把藤椅。之前找房,豆瓣上看過一個複式頂層,自帶小花園,叢花中擺張小桌,可以邊喝茶邊翻書。當時就心儀了,只是入住要等,我等不及,就錯過了。

抬眼望去,斜對面是個小閣樓,樓頂雖然沒那麼多花,卻也在視野所及。我又感到新房間的好處。北京塵霾大,露天看書,怕要喝進不少。在陽台上,既可欣賞景緻,又可摒卻塵霾。小是小了點,但有它的好處呀。

現在,還缺個書架。這次是無論如何也騰不出空間了。只恨衣櫃太大,衣服一櫃夠了。多出的一櫃,把書碼進去,取起來非常不便。要查一本書,如果在最裡邊,要把外面的書都搬出來。從前房間雖小,但有兩面牆是書架,書可以從容擺放,隨手可取。一回房間,見兩壁圖書,自然心喜。不過,也有個壞處,就是老給自己一種錯覺,感覺自己很飽學似的,人就傲慢起來了。

我讀書慢,一個月里,精讀的也就一兩本,隨手翻的三五本。半隻床頭櫃夠用了。這樣想,把書收進衣櫃也不是個壞事。書不在眼前,倨傲心大概會少些吧。其實,很多書沒啥價值,逛書店一時手癢買下,回頭又後悔。丟了吧,是本書,不丟吧,佔地方。不如回頭捐給圖書館。自己這些年從圖書館受益,也沒回報過。愛的書就留給自己,不愛的就捐了,讓一樣物品去它該去的地方,才是好的。

回到北京,家裡的事沒法自己跑了。需要的材料,寫好發給我媽。她不會用郵箱,本想快遞,但耽誤時間,而且今後還要寄更多。於是電話里教她怎樣註冊郵箱,怎樣下載附件,怎樣把材料空白的地方填好。今天打電話回家,我爸正在整理材料。我突然覺得這是件好事。因為無論如何,他可以親手做些事情來對整個事件有所幫助。無論這種幫助起到何等效果,至少在做事的過程中,心會稍稍安定。就像我拎起鎚子開工的時候,會為正著手改變自己的處境而欣悅。

人總要面對不熟悉的事。只要沒有負面的情緒膠著在對陌生的畏懼中,此事對生命就是有意義的。說到底,最重要的不是別的,是生命中的每一秒。生命的每一秒必須以特定的方式流逝,珍惜它,才算此生不虛度。

今天因為另一件我自己的案子,跑了法院六次,案立上了。訴訟費才60塊。想到這裡我就很歡喜。之前領導說打官司的花費怕要超過案子涉及的金額,親身嘗試才知道,領導也不懂。很多事情都是這樣,親身試一試,你才知道世界和想像的有差別。訴狀是我自己寫的,法官朋友潤飾過,但拿到立案庭去,才曉得各地法院不一樣。立案的人告訴我,訴狀寫得太糟糕,要像小學生寫記敘文,不要說「原告」怎樣,直接說「我」怎樣就行。這讓我想起,有人寫文章喜歡「筆者」認為,我從來不那樣,我不承認自己是「筆者」,我寫文章都用鍵盤,稱「鍵人」還恰當些。平時都是人家向我請教寫作,現在輪到我向人家請教,也挺難得的。

回來路上,前單位的辦公室主任微信我,說一本轉我文章的小雜誌寄到了,讓我去領。我說雜誌就算了,不是錢就不領了,正打官司呢。最近很幸運的託辭就是打官司。從前人家找我,我忙著也不好意思說忙,人家都以為你瞎說,一個寫文章的忙啥忙。現在不這樣了,我說打官司,別人就說,喲,那你趕快忙。前領導問我是原告還是被告,我說原告。她說:噢,告死他!雖然我不贊同她這麼凶,但同仇敵愾還是歡迎的。

我把綠蘿枯萎的葉子剪掉了。這盆綠蘿買它才花了二十塊。但真正重要的不是買它,而是把它帶回家,澆了那麼多次水,擺在床頭看它一點點長大。所以,滿城的春色都抵不上我這一盆綠蘿。春色無主,而綠蘿它是我的。讀佛經的人真不該有這樣的念想呀,但也沒辦法。所幸只是葉子枯萎,根還沒有死。葉子剪掉,澆上水,等了幾天,光禿禿的枝條又似乎有些振作的模樣了。也許終有一天會長出新葉吧。

我的咳嗽因為停了葯,又有點反覆的意思。這些都在所難免。那麼久的病,哪能很快好。「商兌未寧,介疾有喜」,「無妄之疾,勿葯有喜」,需要的只是精心的護持和耐心的等待。春天的余寒還在,但柳絮已經飛了。

(補記:時間已經過去了三個月。文中說的我自己的官司,是因為租房遭遇非法中介,卻不願就此罷休,我以為任何事情,但凡自己努力可以找一個把理給講明白的地方,不努力就是失職。所以去過派出所,派出所解決不了,再去法院。儘管這個過程費時費事,我卻以為應當如此。若努力卻不能如願,不是自己的過失。三個多月過去,兩處的官司都沒有結果,我的咳嗽好了一些,但還沒有徹底。碰見霧霾的天氣就會複發,空氣好的天氣就沒事。體檢也沒有查出什麼問題。不過,綠蘿已經長了好多,其間有一次,我聽說牛奶可以施肥,倒了些,沒想到散發出濃郁的臭味。不知為什麼讓我聯想到化屍粉。《鹿鼎記》裏海公公的那種。很多聯想是很敗興的。後來才知道,用牛奶澆花必須稀釋,而且不宜多,否則容易燒壞根莖。我生怕沒有枯死的綠蘿倒被我施肥灌溉死了。很多事情就是這樣,沒有壞在最嚴重的地方,卻壞在一件小事上。好在綠蘿還活著,我又下樓弄了點泥巴,因為長得久了,盆里的泥巴似乎少了。文中說到的想要捐書的打算,很早就有了,但到現在都還沒捐。可能是因為我小氣,但主要是因為我太懶。遲早會捐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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