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怨 秋天來了,你離開家鄉多久了

晚上打電話回家,我媽買菜去了,我爸接的。他問我國慶節放幾天假,回來不。我說,回去也可以。想了想,這十年里,國慶節只回過一次家。那是2008年大學畢業,我沒考上研究生,工作到國慶節辭了職,回家住了幾天。後來考上了,就再也沒在國慶節回過家。在廣州,和同學一起去琶洲看煙花,去珠江夜遊,或者在宿舍玩三國殺;在北京,和同事一起去北海划船,去香山看紅葉,總之,都沒有再回過家。

一是覺得回家麻煩,才七天假,路上就得折騰兩天。二是覺得,回家能有什麼好玩的呢?

是的,家裡沒什麼好玩的。縣城從東到西,從南到北,逛下來都用不了一個小時。無非是揚起灰塵的街道,大喇叭播著土到掉渣的歌。但我小的時候,覺得縣城很大很大。那時候,我家住在北關的百貨公司家屬院。我爸和我爺爺都是百貨公司的老職工。家屬院離縣城太遠,我們都把那裡叫作北大方。

五歲上小學,課本上說北大荒是魚米之鄉,棒打狍子瓢舀魚,野雞飛到飯鍋里。河南話h和f不分,我心裡就琢磨,北大荒是不是就是我們家那塊兒?

那時候每到星期天,我都讓我爸帶我上街玩。我爸騎上鳳凰牌大自行車,我坐在前邊杠上就出發了。每上一次街,我都能見一回大世面,那些年裡,我常常能見到很大很大的世面。今天不行了,我在北京,也見不到什麼世面,一樓之隔的機關大院、豪奢會所,離我的生活都很遙遠。

那會兒我爸在街上給我買了紅氣球,用一根毛線繩拴好,我捏在手裡,興高采烈地穿過鬧市的人群回家。就像凱旋的戰士繳獲了好多兵器,出獵的將軍載回了好多獵物。其實那只是一隻小小的氣球而已呀。我懷著滿心的歡喜,有紅紅的氣球那麼大,卻在小手指的不經意鬆動間,氣球飛了。

氣球飛上路邊的大樹,掛在了枝椏上。我爸就把自行車停下來,把我抱下放在路邊,將自行車靠在樹上,脫下鞋,踩著車座爬上去。街上好多人,我爸穿的還是紅襪子。他噌噌噌就上到了樹很高很高的地方,抓住了氣球。那時候我爸還不到三十歲,還敢在眾目睽睽之下的鬧市上,爬上大樹去夠一隻紅氣球。今天他不敢再那樣了,怎麼說他也算是小縣城裡體面的生意人了。而且,他可能都不太能爬上那麼高的樹了。

我爸重新把氣球遞到我手裡,可惜在家門口我又一次讓氣球脫手而飛。我邁過小水溝去追,氣球剛好比我踮起腳尖伸出胳膊之後還高了一厘米。我又蹦起來,可就在我跳起的那一瞬間,淘氣的氣球又飛高了一厘米,我終於還是沒夠著。紅氣球飛過屋檐,飛過煙囪,飛得越來越高,再也沒有下來。

那天傍晚,我坐在門前的小凳上寫作業,看見遠遠的天邊有個紅東西,小小的。我覺得那是我的氣球。我就跑出去,一直跑到家屬院的盡頭,跑到有一堵牆把我攔住的地方,我的氣球離我還是那麼遠。我沮喪地在牆邊站了好久,一直到天黑。

幾年以後,當那堵牆終於被拆掉的時候,百貨公司垮了。我爸也下崗了。當時正值南下創業的熱潮。我爸很想去深圳、海南。終於因為我媽哭著說我太小,我爸留下了。但我當時不知道這些,我還太小。放在現在,我很能理解我爸的想法和決定。當時的我爸正處在今天我這樣的年紀,縣城太小了,小到無處安放一個正當盛年的男人的雄心。也許只有幼小生命日漸成長的喜悅,才可以將雄心澎湃的激情沖淡,將一顆雄心系縛、留住。

我爸也終於如他所說的那樣,「有本事的人在家門口都能掙到錢」。在他三十歲出頭的時候,我們一家三口終於可以不再租房子住。這種微小的勝利滋長了一個男人的驕傲和自大,以至於無法意識到它只是個幻覺。所有的幻覺就是,這並不是一個小人物的勝利,而是大時代的勝利,他只不過剛好站在了那個點上。

明白這一點是需要時間的,當後來許多年裡不景氣的生意逐漸證實了這一點的時候,二十年過去了。人的一生能有幾個二十年呢?可人一輩子決定命運重大走向的時機可能就那麼一兩回。等老爸終歸察覺到自己的渺小的時候,已經不再年輕了。

今天的我,雖嘴上明白這個道理,卻仍免不了一步步重蹈他的覆轍。沒有辦法,是年輕在逼著自己總以為自己很強大。我正處在意氣風發的年紀,處在我爸的當年。我時常覺得自己站在時代的最前沿,覺得自己的遠大前程即將鋪開,覺得自己的工作無比重要。

我會隨時隨地掏出手機看一看我們的產品,不錯過每一條重要的新聞,覺得世界上發生的所有大事都和我有著莫大的關係。我字斟句酌自己發出去的每一篇稿子,並不停地關注它的閱讀量和轉發率。出門和朋友吃飯,我隨時會聊起今天看了哪些稿子。無論看到什麼,我都會想起我的稿子。好像是羅素說過,一個人精神崩潰的前兆就是覺得自己的工作無比重要。我現在就是這樣。

在這種狀態中,一天一天地度過,我很少想起爸爸媽媽此時此刻正在做什麼。我曾經把郵箱的天氣預報地址設成家裡,想不時地關注一下家鄉的天氣,就像我媽關注我這邊的天氣一樣。可我想到這事,才發現已經很久沒留意過家裡的冷暖了。就像一晃之間,我已經有六年的國慶節沒回家了。

我一個人在外邊生活,懶得做飯,會滿北京找各種好吃的。每次嘗到一種前所未見的東西,我總想,要是我爸我媽在這兒就好了。就像我小的時候,難得有機會爸媽帶我下館子,點一道菜就先夾給我,笑著問我沒吃過吧。或者是魚香肉絲,或者是孜然羊肉卷烙饃。那實在太可口了,我說沒吃過。媽問我好吃么,我說好吃。

媽就用她的縴手拈起一張薄薄的烙餅,夾起羊肉和大蔥,塗上均勻的一層醬,再把它包裹得圓圓滾滾,像迎接新年的小胖墩,醬汁卻一點不會灑出來,然後遞給我吃。我永遠學不會我媽這種手藝,能把一張烙餅裹得這樣齊齊整整滿滿圓圓。生活的無盡奧秘就藏在這種地方。就像我五歲的時候,她總能把鉛筆削得又長又尖又不容易斷。那樣的手藝我沒在別的任何地方見到過。無論將來的我會見多大的世面,它們的所有加起來都抵不過我五歲的時候從爸爸媽媽身上見到的世面那麼大。

有時,我很想他們也能在北京,這樣我就可以帶他們去吃各種菜,淮揚菜、雲南菜、貴州菜、廣東菜,還有各式各樣的西餐和甜點。放心,我不會像我小時候那樣,輕聲問他們沒吃過吧。因為他們真的是沒吃過。而那時候我才五歲,現在他們都過了五十了。

今年春天的時候,我媽想去武漢檢查身體。因為在武漢一座大醫院裡有我的一個舅姥爺是醫生。他已經退休了,是個幹部。我五歲的時候,他在傳說中是很大的官。現在看來,只是年少時有天賦和機遇走出家鄉的千千萬萬人中的一個。他在醫院干到退休,單位分了一套大房子。我媽想檢查身體,就給舅姥爺的女兒打電話。她說舅姥爺清明節回老家了。一聲不響沒告訴什麼親戚就回去了,手機也沒有帶。

她說他會在東家西家來回住,這裡住兩天,那裡住三天。住上一陣兒再回武漢。我覺得很神奇。一個人在大城市生活了那麼久,到老了,退了休之後很久,還想回老家,回到鄉下住一住,睡一睡木板床,吃兩頓擀麵杖擀出來的麵條,嗅一嗅混雜著泥土、牛糞和莊稼的味道,聽一聽屋檐下大清早就開始嘰嘰喳喳的麻雀。

不久前,我寫了一篇《離開家鄉的人為什麼不願意回去》,寫完了又想,覺得那是因為他們年輕。因為年輕,所以來不及停下來,所以一直在奔跑,沒有轉身的時間。而到了暮年,到了終於發現自己足夠渺小,發現一生所獲的一切無非來自父母賜予的天賦和僥倖的時候,就又會重新發現家鄉的親切。

畢竟,不管怎樣,一個人如果在一片土地上生活了十幾年,這一輩子無論走到哪裡,那種記憶都不會被抹掉。正信的佛教認為人沒有靈魂,假如一定要把某個東西叫作靈魂,那個東西就是熏習。就像你愛一個人愛了十幾年,無論後來你再怎麼不愛他了,那十幾年在你生命中留下的印記,也都是永遠無法改變的了。

秋天來了。小學課本上曾說,大雁會向南飛,一會兒排成一字,一會兒排成人字。可我這些年來從沒有見過大雁。也許小的時候見過,後來忘了。可我不去懷疑這句話的真實。在這座城市,能見到的只是高樓,川流不息的車水馬龍,還有飛機降臨這片夜空時,下邊的一片縱橫燈海。它讓你覺得嚮往,同時又覺得絕望。它告訴你什麼叫高山大海,什麼叫橋和風景。然而,這並不是我想見的大世面,我想見的大世面,我曾經聽聞過而終未見過的大世面,就是秋天來了,大雁在向南飛,一會兒排成一字,一會兒排成人字。

無論如何,秋天是真的來了。樹葉開始變黃,楓葉開始變紅,在一夜之間,被風吹起,飛舞漫天。它們在天上就如我五歲那年的紅氣球,飛過高樓,飛過城市,飛過河流,飛過山川,然後落在大地上,化作泥土,回到它們永恆的家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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