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觀 老爸是怎樣落伍的?

許多年前,有個叫學習機的東西。我爸買回來插在黑白電視機上練習打字。他還報了縣城的電腦班,其實就是打字班,成天背什麼「王旁青頭兼五一」。當時他還不到三十五歲,對新事物有極大的熱情和好奇。

我初中三年級,家裡買了電腦。那時候縣城有電腦的家庭還很少,我爸陡然覺得自己很前衛,一步邁入了21世紀。

新電腦完全是擺設,平時根本用不著。我家只上了一個月的網,就沒再交網費了。我爸說,網上太多黃色的東西,到處都是「半棵體」照片。我糾正他說是不是半棵體,是半裸體。他說老師就是那麼教的,把老師痛罵一頓,說那個年代的老師沒文化,都教錯了。

電腦擱在卧室角落,一萬塊錢的東西,就用來玩紙牌。老爸偶爾也練打字,但太慢,一分鐘打不了兩個。有天晚上,我拿了套政治試卷回來,打幾個字玩。我爸說他來打,我就去睡了。第二天起床,看見列印得齊齊整整的試卷放在桌上。我告訴他沒什麼用,他頗為失落:你不早說,我昨晚打到四點多。我拿起來看了看,只是兩頁紙。

我大學的時候,打字已經很純熟了。兩頁紙,十多分鐘就搞定。這時我爸已經放棄打字了。對他而言,電腦的最大好處就是鬥地主,還有看抗戰劇。大一寒假,我從廣州回來,當晚就把Windows 98系統換成了XP系統。第二天我爸暴怒:電腦被你怎麼弄的?我什麼都不會了!我教他用Excel製作表格進行運算,他看了半天也沒記住,吃午飯時不住嘟囔:這下我變成廢人了。

很久之後,我才慢慢明白自己當初的做法多麼愚蠢。想要一個人改變習慣,很難。而尤其不應該的是,總把自己以為便利的東西強加給別人。年齡和歲月足以讓一個人的學習能力慢慢退化,並最終喪失對新事物的好奇。從頭掌握最基本的技能,對不年輕的人來說,成本太高昂。他們需要為養家糊口奔波,為時不多的暇余,並不足以支撐他們疲憊的身心去探究世界的種種新奇。於是,他們就遠遠被時代拋下了。

我研究生畢業後,用一個月的工資給我爸買了款智能手機。這讓他既開心,又彆扭,還心疼。開心的是,兒子給他買了一款好手機。彆扭的是,用著還不如老款諾基亞順手。心疼的是,縣營業廳里充幾百塊話費就送智能手機,他覺得太虧。對他來講,手機能用就行,山寨不山寨無所謂。他甚至不明白「山寨」是什麼意思。

老爸花了好幾個月的時間,才終於不再把需要群發的號碼先抄在紙上。而不滿十歲的外甥來我家幾次,就已經學會在手機上搜喜羊羊和灰太狼的視頻了。這時候,我爸還把視頻叫作錄像。

五十歲後,老爸對走在同齡人前列的興趣已經很淡了。三十年前,他曾和幾個朋友穿著最新潮的毛衣招搖過市,這成為他後來二十多年裡酒桌上無比自豪的談資。但今天,他已不太在意自己穿什麼,用什麼。無論他如何走在同齡人的前列,和年輕人相比,落伍也不是一里兩里的距離了。

老爸年輕的時候喜歡寫東西。我高中時,還覺得他的文筆遙不可及。等到我讀大學,他已開始承認自己寫得不如我。現在,上網看我的文章成了他每天必備的功課。我想,也許他的欣慰會大過失落吧。無論是誰,最終都會被時代拋下,會落伍,聊以慰藉的就是,看見自己種下的一棵小樹,終於發芽開花,慢慢長得比自己還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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