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十章

在金斯敦火車站接客的是一個老頭,他開著一輛能坐七個人的轎車。他身材瘦小,灰眼睛,花白的八字鬚鬚尖上過蠟。從前,在鎮子還沒有突然興旺起來成為以採伐木材為主的城市以前,他是個種植園主、土地所有者、第一批殖民開拓者中的一個人的兒子。由於貪婪並容易上當受騙,他失去了所有的財產,開始趕一輛出租馬車來回奔波於小鎮和火車站之間,留著上過蠟的八字須,戴著一頂大禮帽,穿著一件破舊的艾伯特王子式的外衣 尾服而得名。">,邊趕馬車邊對那些旅行推銷員說當年他如何在金斯敦的社交界獨領風騷;如今他為他們趕車。

馬車時代過去了,他買了一輛汽車,還是做著接火車的營生。八字須仍然上蠟,但一頂便帽取代了以前的大禮帽,燕尾服也換成一套在紐約經濟公寓區 猶太人縫製的灰色夾紅條的西服。「你來了,」霍拉斯從火車上走下來時他說,「把箱子放汽車裡吧。」他說。他自己先上了車。霍拉斯上車,在他邊上的前座坐下。「你晚了一班火車。」他說。

「晚了?」霍拉斯說。

「她是在今天上午到的。我送她回家的。你的妻子。」

「噢,」霍拉斯說,「她回家了?」

對方發動馬達,倒車,然後調轉車頭。這是一輛馬力挺大的好車,開動起來靈活自如。「你原來指望她什麼時候回家?……」他們朝前行駛。「我聽說他們在傑弗生把那傢伙燒死了。我想你一定看見了。」

「是啊,」霍拉斯說,「是啊。我聽說了。」

「他也是活該,」司機說,「我們得好好保護我們的姑娘。我們自己也許用得上她們。」

他們拐了個彎,沿著一條街行駛。開到一個弧光燈照耀下的街角。「我在這兒下車。」霍拉斯說。

「我送你到你家門口吧。」司機說。

「我在這兒下車,」霍拉斯說,「省得你還得調頭。」

「隨你便吧,」司機說,「反正你車錢照付。」

霍拉斯下了車,拿起皮箱;司機並沒有幫忙托一把。汽車開走了。霍拉斯拎起箱子,就是在他妹妹家壁櫥里放了有十年的那一隻,在她向他打聽地方檢察官名字的那天上午,他把它帶進城去。

他的房子相當新,坐落在相當大的一塊草坪上,他種下的白楊和楓樹等樹木還比較矮小。他還沒走到房子前,就看見他妻子房間窗戶上的玫瑰色窗帘。他從後門進屋,走到她的房門口向屋裡張望。她正躺在床上看一本大開本的帶彩色封面的雜誌。檯燈的燈罩也是玫瑰色的。桌上放了一盒已經打開的巧克力。

「我回來了。」霍拉斯說。

她從雜誌上方看了他一眼。

「你把後門鎖好了嗎?」她說。

「對,我知道她會去的,」霍拉斯說,「你今天晚上有沒有……」

「我有沒有什麼?」

「小蓓兒。你打過電話……」

「打電話幹什麼?她在人家家裡參加聚會,要在那兒過夜。她為什麼不可以去?她幹嗎要打亂計畫,拒絕接受別人的邀請?」

「對,」霍拉斯說,「我知道她會去的。你有沒有……」

「我前天夜裡跟她談過。去把後門鎖上。」

「好,」霍拉斯說,「她平安無事。她當然沒出問題啰。我只是想……」電話機放在昏暗的門廳的桌子上。他家的號碼是鄉間同線電話的一個分號;打通一個電話要花些時間 。霍拉斯在電話機旁坐下來。他沒有關上門廳一端的大門。夏夜的輕風從門外吹進來,隱隱約約,撩人心弦。「夜晚讓老年人難以承受,」他輕輕地說,手裡拿著電話聽筒,「夏天的夜晚使他們難受。應該想點辦法才是,比如訂條法律。」

蓓兒從她房間里叫喚他的名字,用躺著的人的嗓音。「我前天夜裡給她打過電話。你幹嗎一定要去打擾她?」

「我知道了,」霍拉斯說,「我不會說很多話的。」

他拿著聽筒,看著送進那隱隱約約、叫人心煩的微風的大門。他開始念他剛讀過的一本書中的一句話:「更不常見的是安寧。更不常見的是安寧 。」他說。

線路另一端有人作答了。「喂!喂!蓓兒嗎?」霍拉斯說。

「誰啊?」線路傳來她的聲音,細弱而模糊。「什麼事呀?出什麼事了嗎?」

「沒有,沒有,」霍拉斯說,「我只是想跟你打個招呼,說聲晚安。」

「說什麼?什麼事?你是誰呀?」霍拉斯拿著聽筒,坐在黑暗的門廳里。

「是我,霍拉斯。霍拉斯呀。我只是想——」

纖細的電話線里傳來一陣扭打的聲響;他聽得見小蓓兒的喘氣聲。然後響起一個聲音,一個男人的聲音:「喂,霍拉斯;我要你見一位——」

「住嘴!」小蓓兒細弱輕微的聲音說;霍拉斯又聽見他們在扭打的聲音;接著是一段令他屏息激動的間歇。「住手!」小蓓兒的嗓音說,「這是霍拉斯!我跟他住在一起!」霍拉斯把聽筒貼在耳朵上。小蓓兒的聲音有點上氣不接下氣氣喘吁吁,頗有節制,冷靜、謹慎、超脫。「喂。霍拉斯。媽媽好嗎?」

「好。我們都好。我只是想告訴你……」

「噢。晚安。」

「晚安。你玩得挺開心嗎?」

「是的。是的。我明天給你寫信。媽媽今天收到了我的信嗎?」

「我不知道。我只是——」

「也許我忘了寄了。不過我明天不會忘記的。我明天會寫信的。你就是要我寫信嗎?」

「是的,只是想告訴你……」

他掛上聽筒;他聽見線路給切斷了。他妻子房間里的燈光投射到門廳里。「把後門鎖上。」她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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