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輯 有所為,有所不為——關於品質 漫談倫理道德

現在,「以德治國」的口號已經響徹祖國大地。大家都認為,這個口號提得正確,提得及時,提得響亮,提得明白。但是,什麼叫「德」呢?根據我的觀察,籠統言之,大家都理解得差不多。如果仔細一追究,則恐怕是言人人殊了。

我不揣譾陋,想對「德」字進一新解。

但是,我既不是倫理學家,對哲學家們那些冗見彆扭的分析闡釋又不感興趣,我只能用自己慣常用的野狐參禪的方法來談這個問題。既稱野狐,必有其不足之處;但同時也必有其優越之處,他沒有教條,不見框框,宛如天馬行空,馳騁自如,興之所至,靈氣自生,談言微中,搔著癢處,恐亦難免。坊間倫理學書籍為數必多,我一不購買,二不借閱,唯恐讀了以後「污染」了自己觀點。

近若干年以來,我一直在考慮一個問題。人生一世,必須處理好三個關係:第一,人與大自然的關係,也就是天人關係;第二,人與人的關係,也就是社會關係;第三,個人身、口、意中正確與錯誤的關係,也就是修身問題。這三個關係緊密聯繫,互為因果,缺一不可。這些說法也許有人認為太空洞,太玄妙。我看有必要分別加以具體的說明。

首先談人與大自然的關係。在人類成為人類之前,他們是大自然的一個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等到成為人類之後,就同自然鬧起獨立性來,把自己放在自然的對立面上。尤有甚者,特別是在西方,自從產業革命以後,通過所謂發明創造,從大自然中得到了一些甜頭,於是遂誅求無饜,最終提出了「征服自然」的口號。他們忘記了一個基本事實,人類的衣、食、住、行的所有資料都必須取自大自然。大自然不會說話,「天何言哉!」但是卻能報復。恩格斯說過:「我們不能過分陶醉於我們對自然界的勝利,對於每一次這樣的勝利,自然界都報復了我們。」在一百多年以前,大自然的報復還不十分明顯,恩格斯竟能說出這樣準確無誤又含義深遠的話,真不愧是馬克思主義偉大的奠基人之一!到了今天,大自然的報復已經十分明顯,十分觸目驚心,舉凡臭氧出洞,溫室效應,全球變暖,淡水短缺,生態失衡,物種滅絕,人口爆炸,資源匱乏,新疾病產生,環境污染,如此等等,不勝枚舉。其中哪一項如果得不到控制,都能影響人類的生存前途。到了這種危機關頭,世界上一些有識之士才幡然醒悟,開了一些會,採取了一些措施。世界上一些國家的領導人也知道要注意環保問題了,這都是好事。但是,根據我個人的看法,還都是不夠的。我們必須努力發出獅子吼,對全世界振聾發聵。

其次,我想談一談人與人的關係。自從人成為人以後,就逐漸形成了一些群體,也就是我們現在稱之為社會的組織。這些群體形形色色,組織形式不同,組織原則也不同,但其為群體則一也。人與人之間,有時候利益一致,有時候也難免產生矛盾。舉一個極其簡單的例子,比如講民主,講自由,都不能說是壞東西,但又都必須加以限制。就拿大城市交通來說吧,絕對的自由是行不通的,必須有紅綠燈,這就是限制。如果沒有這個限制,大城市一天也存在不下去。這裡撞車,那裡撞人,弄得人人自危,不敢出門,社會活動會完全停止,這還能算是一個社會嗎?這只是一個小例子,類似的大小例子還能舉出一大堆來。因此,我們必須強調要處理好社會關係。

最後,我要談一談個人修身問題。一個人,對大自然來講,是它的對立面;對社會來講,是它的最基本的組成部分,是它的細胞。因此,在宇宙間,在社會上,一個人所處的地位是十分關鍵的。一個人的思想、語言和行動方向的正確或錯誤是有重要意義的。一個人進行修身的重要性也就昭然可見了。

寫到這裡,也許有人要問:你不是談倫理道德問題嗎,怎麼跑野馬跑到正確處理三個關係上去了?我敬謹答曰:我談正確處理三個關係,正是談倫理道德問題。因為,三個關係處理得好,人類才能順利發展,社會才能闊步前進,個人生活才能快樂幸福。這是最高的道德,其餘那些無數的煩瑣的道德教條都是從屬於這個最高道德標準的。這個道理,即使是粗粗一想,也是不難明白的。如果這三個關係處理不好,就要根據「不好」的程度而定為道德上有缺乏、不道德或「缺德」,嚴重的「不好」,就是犯罪。這個道理也是容易理解的。

全世界都承認,中國是倫理道德的理論和實踐最發達的國家。中國倫理道德的基礎是先秦時期的儒家打下的,在其後發展的過程中,又摻雜進來了一些道家思想和佛家思想,終於形成了現在這樣一個倫理體系,仍在支配著我們的社會行動。這個體系貌似清楚,實則是一個頗為模糊的體系。三教信條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絕不是涇渭分明的,但仍以儒家為主,則是可以肯定的。

儒家的倫理體系在先秦初打基礎時可以孔子和孟子為代表。孔子的學說的中心,也可以說是倫理思想的中心,是一個「仁」字。這個說法已為學術界比較普遍地接受。孟子學說的中心,也可以說倫理思想的中心,是「仁」、「義」二字。對此,學術界沒有異詞。先秦其他儒家的學說,我們不一一論列了。至於先秦以後幾千年儒家學者倫理道德的思想,我在這裡也不一一論列了。一言以蔽之,他們基本上沿用孔孟的學說,間或有所增益或有新的解釋,這是事物發展的必然規律,不足為怪。不這樣,反而會是不可思議的。

多少年來,我個人就有個想法。我覺得,儒家倫理道德學說的重點不在理論而在實踐。先秦儒家已經安排好了的:格物、致知、誠意、正心、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是大家所熟悉的。這樣的安排極有層次,煞費苦心,然而一點理論的色彩都沒有。也許有人會說,人家在這裡本來就不想講理論而只想講實踐的。我們即使承認這一句話是對的,但是,什麼是「仁」,什麼是「義」?這在理論上總應該有點交代吧,然而,提到「仁」、「義」的地方雖多,也只能說是模糊語言,讀者或聽者並不能得到一點清晰的概念。

秦代以後,到了唐代,以儒家道統傳承人自命的大儒韓愈,對倫理道德的理論問題也並沒有說清楚。他那一篇著名的文章《原道》一開頭就說:「博愛之謂仁,行而宜之之謂義,由是而之焉之謂道,足乎己勿待於外之謂德。」句子讀起來鏗鏘有力,然而他想什麼呢?他只有對「仁」字下了一個「博愛」的定義?而這個定義也是極不深刻的。此外幾乎全是空話。「行而宜之」的「宜」意思是「適宜」,什麼是「適宜」呢?這等於沒有說。「由是而之焉」的「之」字,意思是「走」。「道」是人走的道路,這又等於白說。至於「德」字,解釋又是根據漢儒那一套「德者得也」,說了仍然是讓人莫名其妙。至於其他朝代的其他儒家學者,對仁義道德的解釋更是五花八門,莫衷一是。我不是倫理學者,現在也不是在寫中國倫理學史,恕我不再一一列舉了。

我在上面極其概括地講了從先秦一直到韓愈儒家關於仁義道德的看法。現在,我忽然想到,我必須做一點必要的補充。我既然認為,處理好天人關係在道德範疇內居首要地位,就必須探討一下,中國古代對於這個問題是怎樣看的。換句話說,我必須探討一下先秦時代一些有代表性的哲學家對天、地、自然等概念是怎樣界定的。

首先談「天」,一些中國哲學史家認為,在春秋末期哲學家們爭論的主要問題之一是,「天」是否是有人格有意志的神?這些哲學家大體上可以分為兩個陣營:一個陣營主張不是,他們認為天是物質性的東西,就是我們頭頂的天。這可以老子為代表。漢代《說文解字》的「天,顛也,至高無上」,可以歸入此類。一個陣營的主張是,他們認為天就是上帝,能決定人類的命運,決定個人的命運。這可以孔子為代表。有一些中國哲學史襲用從蘇聯販賣過來的辦法,先給每一個哲學家貼上一張標籤,不是唯心主義,就是唯物主義,把極端複雜的思想問題簡單化了。這種做法為我所不取。

老子《道德經》中在幾個地方都提到天、地、自然等等。他說:「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二十五章)在這一段話里老子哲學的幾個重要概念都出現了。他首先提出「道」這個概念,在他以後的中國哲學史上起著重要的作用。這裡的「天」顯然不是有意志的上帝,而是與「地」相對的物質性的東西。這裡的「自然」是最高原則。老子主張「無為」,「自然」不就是「無為」嗎?他又說:「天地不仁,以萬物為芻狗。」(五章)明確說天地是沒有意志的。他又說:「道之尊,德之貴,夫莫之命而常自然。」(五十一章)道德不發號施令,而是讓萬物自由自在地成長。總而言之,老子認為天不是神,而是物質的東西。

幾乎可以說是,與老子形成對立面的是孔子。在《論語》中有許多講到「天」的地方。孔子雖然說「子不語怪力亂神」,但是,在他的心目中是有神的,只不過是「敬鬼神而遠之」而已。「天」在孔子看來也是有人格有意志的神。孔子關於「天」的話我引幾條:「天何言哉!四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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