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分 我的一點人生經驗 七彩茉莉

老友A君,將七十翁也;退休前任某出版社副總編。該社不大,在業內口碑頗佳;賴其慧眼識珠,推出過不少好書。

君乃善良長者,向以仁心處世待人,雖屬無神論者,對特蕾莎修女則敬若女神。他的兒女都在國外成家立業了,老伴也去世了,唯他一人留在北京,住出版社分給他的一幢建於20世紀80年代初的老樓的三居室內,九十幾平米,住得極滿足。自恃身體健康,未雇「阿姨」。終日讀書,寫隨筆、散文,鉤沉往事故人,活得倒也澹淡充實,幸福指數挺高。

幾年前,他的家曾是我們共同的二三好友聚在一起談天說地之處。在他書房,正面牆上懸掛特蕾莎修女大幅油畫像,他請一位畫家朋友為他畫的,以一方精美古樸的老硯謝之,所謂各得其所。畫像左右配掛條幅,乃君親筆所書特蕾莎修女生前常說的話:

「人們經常是不講道理的,反邏輯的和自以為是的;不管怎樣,都要原諒他們。」

「即使你將你最好的留給世界了,對世界可能也是微不足道的;但你還是要將最好的留下。」

他的書法在京城小有名氣,若別人求字,每以特蕾莎語錄相贈。

曾有人執意要其寫孔子語錄——多為官場中人。所謂「國學」在官場大熱後,執該意者尤多。

他卻每次都教導彼們:「孔子是中國的也是世界的。特蕾莎修女是世界的,但也應是中國的。二者的思想都是可敬的,比起來,孔子家族從王權那兒所獲得好處太多太大了,簡直也可以用『罄竹難書』來形容。而特蕾莎修女沒從任何利益集團那兒沽釣過任何好處,她是一位純粹地為世界上窮困的人們服務的人,她的一生更是不為任何個人利益竭誠努力的一生——還是寫她的話吧。」

倘對方堅持己見,他竟會放下筆,正色道:「要麼寫特蕾莎修女的話,要麼算了,只能請你原諒我駁了你的面子。」

有幾次我也在場,眼見他將對方搞得怪難堪的,待對方走後,忍不住勸他何必那麼認真?

他卻說:「我太討厭奉迎之風了,俗不可耐。」

他對自己的人生如此評價:「一件害人的事也沒做過,給人世間留下了幾本好書而已。」

A君稱得上是難得的好鄰居。那幢六層老樓沒電梯,一星期一次,他定期搞樓道衛生,二十幾年從未間斷,四季如常。他家住三樓,既不但每次從六樓認真掃到一樓,還用拖布拖。拖一遍,至少換三桶水,有時竟拖兩遍。他所住的那個單元,樓道總是乾乾淨淨的,樓梯扶手更是一塵不染。而另外四個單元的樓道,則髒得近乎垃圾樓的樓道了。那幢樓原本住著兩個事業單位的人家,老住戶或將房子賣了,或租出了,後搬入的人家都拒絕交每月一二十元的清掃費(從前每月十元,後來也不過每月二十元)。沒專人清掃,也不是每個單元都有一位他那樣的義務清掃工,自然就臟。髒得實在讓人看不下眼去的時候,由街道幹部強迫著,才一家出一個人來一次大掃除。也不是每家都肯出人,租房住的外地戶尤其不肯出人,在那種時候每鎖上門,全家大小遛彎兒去了,等大掃除過後再回家。反正都不是老戶,即使住對門同時開門見著了也不說一句話,便根本都不在乎給對方留下怎樣的印象。或許,還都想給對方留下這麼一種印象——別惹我啊,我不是好惹的,我是草民我怕誰?幾次大掃除後,出人的人家就很生不出人的人家的氣,見著了不拿好眼色瞪對方。對方也還以冷眼,意思是——我家門檻以外的衛生關我什麼事?下次我家還沒人,你管得著嗎?氣死你!彷彿,要證明自己正是那種不管自己怎樣,別人那都必須包容自己的人。結果便是,互相嫌惡。這使街道幹部們很頭疼、很無奈,因為有關方面經常檢查社區衛生。怕受批評,後來乾脆由街道出一筆錢,每兩個月僱人打掃一次那幢樓的樓道。雖然如此,A君仍充當著義務清掃工,他難以忍受兩個月才打掃一次的樓道的衛生狀況。

某日我去他家,恰見他在拖樓道,也恰見一對青年男女自上層樓下來,都往樓梯上吐瓜子皮。

我說:「年輕人,憐憫一點兒老同志行不行?快七十歲的人了,拖一次樓道不容易……」

不待我的話說完,男青年頂了我一句:「有人逼他做了嗎?」

我再說不出話來,一對年輕人冷麵而過。

A君卻責備我:「你多餘說那麼幾句,他們是租房住的,房租又漲了,他們壓力大,應該像特蕾莎修女說的,原諒他們。」

進了他家,各自坐下,他又說:「單元門一關,我就當我們這個單元的人家都屬於一個大家庭。不管買下了房子的,租住的,主要家庭成員都是忙人、累人、有壓力的人。就我是閑人,也沒什麼壓力,搞搞樓道公共衛生這種事由我來做責無旁貸,全當健身了。」

我說:「你可以寫份告知書貼樓道里,要求別人起碼能盡量保持一下樓道衛生。」

他說:「不是沒那麼想過。轉而一想,覺得不好。」

問:「為什麼覺得不好?」

他說:「確實也沒人逼我做啊。何況街道上還僱人每兩個月打掃一次。我心甘情願地做是一回事,可如果以為自己因而就有權要求別人怎樣怎樣的話,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我又無話可說了。

去年年初,我們的一位共同的朋友在電話中告訴我——A君攤上官司了,成了被告了,而且基本上是原告勝訴了。

愕問詳情,方知——住他樓上的一戶人家七十六歲的老太太,在自家門外跌了一跤,大腿骨折。而那老太太的五十來歲的兒子,認為是由於A君剛剛拖過樓道,使水泥地面太濕,因而才導致自己的老娘滑倒了。人家說有自家小「阿姨」可做證,給了他兩種選擇——或一次性賠償十萬元,徹底私了;或等著上法庭。

A君的常識提醒他,私了往往後患無窮,只得選擇了當被告。

而法官認為——樓道沒有探頭,故無鐵證足以證明,老太太之跌倒確與A君拖濕了地面有關;但也沒有鐵證足以證明,A君拖過的地面並非多麼的濕滑。所以,從邏輯上不能排除有其可能性。又所以,此案只能依據邏輯關係進行判決,小「阿姨」的證言作為參考。

結果是——A君須為老太太支付一半也就是兩萬三千餘元的人道主義住院醫療費;老太太沒參加過工作,她兒子也沒為她繳納過醫保,故本案不能不本著同情弱者的司法精神進行判決。

A君沒上訴,他預料上訴也肯定還是那麼一種結果,認了。

我說:「我見過他拖樓道啊,他每涮一次拖布,都會用戴膠皮手套的雙手將拖布擰得很乾呀。」

那位朋友在電話里說:「可這一點是無法證明的嘛!」

發生了那件事後,A君再也不敢拖樓道了,也完全喪失了以前住在那裡的好心情。這是必然的,他根本無法對那老太太和她的兒子以及那小「阿姨」硬裝出若無其事的友好如常的樣子;而那老太太的禿頭大臉一副刁民形象的兒子,每次見到A君也總像A君仍欠他一大筆錢耍賴不還似的。此種關係已非誰原諒不原諒誰的問題。特蕾莎修女的精神幫不上A君任何忙,孔子也幫不上。畢竟,A君達不到特蕾莎修女那種崇高的心靈境界,也算不上孔子所謂的君子。

他只不過是一個好人而已。

春節後,好人A君與我們幾位朋友相聚時告知,他做出了人生中破釜沉舟的決定——也將房子賣了,大部分錢存上了,用八十幾萬在一處環境優美的郊區買了所漂亮的小農家院。不久,他搬去那裡住了。

包括我在內的他的三位朋友,便都打算去看望他。約來約去的,拖到7月初才終於成行。

A君胖了,氣色佳。

那地方依山傍水,果是好去處。離某處部隊醫院頗近,只消半個多小時的車程。他的新家不再僅僅是家,而可以說是「家園」了,因為有了不小的院子。他是喜歡養花的人,斯時院子里的樹花已開過了,一花圃草花卻開得爛漫,散紫翻紅,美不勝收。

我們都叫不出那是什麼花。

A君說是七彩茉莉,雖屬草本,氣溫若不低於零下10℃,則可挨過冬季,其根不死,來年春夏仍可奉獻紅花綠葉。

A君的心情分明地又好了,其言其行顯得更加熱愛生活了。我們都看得出來,與他的生活中出現了一個女人有關。

那女人五十來歲,衣著得體,快手快腳,做事麻利,當年定有幾分姿色,如今還是挺經得住端詳的。

A君稱她「玉華」,說她是風景區的臨時勤雜工,他搬過來後需要一個照顧自己的人,在風景區偶然認識了她,問她願不願成為照顧自己的人,而她表示願意,於是從風景區的集體宿舍搬到這個小院里來住了。還說她是個離了婚的女人,女兒特出息,在北京一家外企做翻譯。她願有自己的一份自由生活,所以不進城去投靠女兒。

「這院里原本只有樹,沒有那些七彩茉莉,她知道我喜歡花以後,用風景區的花籽在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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