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鄭克臧定下了配合暹羅出兵緬甸的調子,但要真正達成兩國共同出兵的協議並非是一件簡單的事情,彼此之間的利益如何劃分、進軍路線的設計、兩軍如何配合、軍費分擔等等等等都需要進行認真的討價還價才能最終落實,而在達成最後協定之前,暹羅王太子入覲才是明面上更加重要的事件。
姑且不說得到華夏朝廷答覆的暹羅方面如何操辦王太子入覲這件大事,武成二十年五月初六,江南常州武進縣發生了一件足以記錄進歷史的大事。
「某,武進縣功民會議郎高榕,今日要彈劾本縣知縣典興誠包庇下屬、侵吞官帑、操縱市面。」高榕的話在不大的會場里回蕩著,以至於在場的議郎們都一個個目瞪口呆的看著他。「包攬營建,侵佔官民利益。」
雖說御賜功民會有權監劾縣級官府,但功民會設立至今,這項權利只是威懾的原子彈而已,從來沒有實用過,今天的彈劾可謂大姑娘上轎頭一遭,因此主持會議的議長說話都有些磕磕巴巴:「高,高議郎,你,你彈劾本縣正堂,可有真憑實據,須知道,聖上雖然賜下監劾大權,但也決不容許我等議郎無事生非,若是你捕風捉影,只怕法司不會輕易罔縱,一旦定讞,只怕就連你功民身份也留不下來了。」
議長是好心,但吃了秤砣鐵了心的高榕卻不為所動的回答道:「某有確實的證據。」
說著高榕把收攏到得所謂證據分發給各位議郎:「請諸位議郎查看仔細了。」
幾名議郎不約而同的翻看起這些文字來,好半天有人開口道:「若按高議郎所呈供述來看確實是那典令罔顧國法,然這只是一面之詞……」
高榕截口打斷道:「某願意與典大尹與諸房主政逐一對質……」
「各位大人,你們說這功民會要本官自辯施政無過,這,這簡直豈有此理。」功民會傳訊的請求很快被送到了武進縣衙門,接到傳訊的典知縣氣急敗壞的找來了一眾下屬商議對策。「小民問責上官,這,這真是曠古未有之羞辱。」
「典大人,功民會是奉旨設立,其開辦之初,朝廷便授予了監劾之權,因此當有議郎彈劾之時,請被彈劾的官員過去自辯也是應有之意。」話雖如此,但在堂上大多數官吏看來,被拉到功民會上自辯是一種極大的羞辱,屆時無論能否說服壓制這些鬧事的議郎,被彈劾的知縣大人和其他幾名涉及的官吏肯定在全縣官吏、士紳、百姓面前丟盡了顏面,日後如何能再行使原來的職權。「只是大人乃本縣父母,如何能丟了官儀,因此以下官看來,大人不必親自到場,寫一份服辯由同涉的幾位大人代為交過去即可。」
「縣尉大人此言不妥。」按照華夏朝的體制,縣尉並不管理縣內丁壯、團練也不管理警察注視,而是跟州府一級的通判一樣專司城市管理,換而言之就相當於另一個時空的城關鎮鎮長的職務,因此與縣房主政之間並沒有直接的上下級關係,僅僅是品階高於對方而已,所以就涉案的都水房黃主政來說不必過於恭敬。「堂尊寫服辯與親自到場自辯有什麼區別,一樣在官民眼中失了身份和權威,日後只怕一樣政令不行。」
對於黃主政的頂撞,自覺身份不同的縣尉並沒有反駁,倒是相當於辦公室主任的縣主薄略微覺得對方跋扈了,因此皺眉質問道:「那以黃大人之見,該如何處置呢?」
主薄管上下公文,在縣房與縣衙之間起聯絡作用,因此黃大人對其倒是不敢過於託大,所以老老實實的回答道:「下官的意思很簡單,那就是不必理會。」
縣丞提醒道:「功民會是依旨行事,若是不去,只怕有大不敬之嫌。」
縣丞相當於副縣長,受知縣委託分擔若干部門的管理權,但在本縣,縣丞並不直接管理水房事務,因此黃主政一樣不鳥這位大人,只是因為對方理論上有可能成為本縣知縣,所以答話中才存了一份恭敬:「羊大人,功民會雖然是依照旨意行事,但朝廷官制和律令中並無官吏一定要接受功民會質詢的條文,所以,去是遵旨,不去也是遵旨。」
羊縣丞一滯,隨即扭頭看向本縣捕盜房主政:「花大人,可有這樣的說法?」
捕盜房主政其實並不通曉律令,只是縣一級沒有律政房也沒有大審院分支機構,更沒有監察院,因此法司權利集中在捕盜房手中,所以才會成為羊縣丞的問詢對象。
只見花主政正了正自己頭上的烏紗帽,嚴肅的回答道:「卻是如此,但下官建議,即便知縣大人不去功民會自辯,少不得也要跟府尊稟報一聲,至於是不是要跟監察院方面打招呼,也請知縣大人慎重考慮一下,畢竟清者自清濁者自濁。」
聽完花主政的話,幾位涉案官員的目光落到了典知縣的臉上,倒是縣衙的幾位需要避嫌沒有什麼表示,典興誠於是乾笑了一聲:「花大人的建議好,就算本官有罪,也得由朝廷來定,斷不能開了這個口子,讓一干百姓干政……」
典興誠的想法倒是很樸素也正中了問題的紅心,把握國家權力長達一兩千年的文官集團是不可能拱手歡迎新興勢力來分享這一切的。
然而大潮是不可阻擋的,功民會傳召知縣不至,傳召涉案官吏也不至,欽定開辦的功民會成了擺設,這個結果是所有議郎不願意看到的,因此典興誠沒罪也有罪了。
是年五月二十二日,武進縣功民會做出一致決議彈劾知縣典興誠及以下十七名官吏。
彈劾決議送到縣衙,典興誠再度視若無睹。見到典知縣不願意自動去職,縣功民會便把彈劾結果送到了府城。知府陶大興拿著一前一後送上來的兩份報告不知所措,好幾天之後才回覆功民會稱擢黜之權在於審官院,縣功民會不可隨意僭越。武進縣議郎不服,這些老功民都是華夏朝真正的特權階級,因此與各縣功民會進行了串聯,隨後常州各縣功民會聯名上書陶大興支持武進縣功民會的彈劾決議,結果再度被陶知府打了回來。
按說事情發展到這裡,一般人就該偃旗息鼓了,然而內廷的密諜很快把消息上報給了武昌,並引起了鄭克臧的重視。在鄭克臧的授意下,內廷掌握的報紙很快將武進縣功民會的彈劾和相關境遇在江南各地廣發傳播,引起了極大的爭議。
為官者自然對武進縣功民會的彈劾口誅筆伐,但廣大的功民卻站在功民會的角度上看問題,在他們看來若是此處彈劾案不能有個圓滿的結果,那麼功民制度將受到極大的衝擊,進而導致胥吏嘗試侵吞功民利益,因此一致支持武進縣議郎們的作為。由於事態發展逐漸顯得詭秘,背後又有宮廷在做推手,因此江南行台對武進彈劾案一直沒有做出正面的表態,從而使得事件向不可控制方向滑去。
武成二十年九月二十七日,江南、江淮、浙西、江西四省一百一十六個縣的功民會聯名向武昌遞交請願書,請求鄭克臧再次確認功民會的彈劾權力及對應健全彈劾去職制度。
華夏朝廷自然是不願意看到功民勢力坐大,但鄭克臧卻以維護國體為由贊成加強功民制度,這樣就產生了更高層次的矛盾,只是雙方並不願意重現武成十九年出現的嚴重的皇權與朝臣之間的對立,因此在雙方共同的妥協下,就武成縣功民會彈劾案達成了一致。
武成二十年十月二十五日,鄭克臧頒布詔書,再次確認功民會有彈劾官員的權力,並根據彈劾的內容及嚴重程度由行台審官分院做出調職、降階、罷官、移送法司等各級處置,由此使得功民會的監劾權具體化,而文官集團繼續保持最終處置的權力。
正當大家以為一天烏雲就此散去的時候,江南行台監察分院對武進縣彈劾案涉及官員的偵結報告出台,知縣典興誠及都水房主政黃幼齡等被確認的確有內外勾結侵佔官帑的行為。鄭克臧便因此褒獎武進縣功民會監督有力,並將原本限定在縣和州府城內的功民會的規模正式擴大到州府一級,從而引發了文官集團的恐慌。
在這種情況下,為了制衡功民會的權利擴大,內閣總理大臣陳可向鄭克臧提議設立牽制功民會的鄉賢會並且提出各級官員只有遭到功民、鄉賢兩會共同彈劾才予以去職。鄭克臧對此照批不誤,只是在功民會和鄉賢會的權責上做了明確的規定,即功民會的權利高於鄉賢會,功民會的決議效力也高於鄉賢會的決議效力,藉此穩固功民制度。
此後,在武成二十一年正月十九日那天,鄭克臧又追加詔令,宣布將在州府功民會、鄉賢會成功運行的基礎上,第一屆州府功民會、鄉賢會建立三年後設立省級功民會、鄉賢會。儘管出於文官集團的干擾,直到鄭克臧去世,其也未設立全國性的功民會、鄉賢會,但州府議會及省議會的次第設立,宣告了一支牽制文官集團的新興政治勢力正式登上舞台,一個打破輪迴的新時代由此從門縫中閃露出無限的光芒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