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分 被撕裂的中國 當「交管」撞上「人文」

這是我最後一次發文章於博客,便有些告別的話要說。

事實上我與電腦的關係一點兒也不親密,我的手至今未在電腦上敲出過一個字。博客是當初應要求而來,而且起初由網站打理。但凡是署我名字的所謂「博文」,確乎每一個字都先由我寫在稿紙上。後來我便為此將文移送打字社,可漸覺麻煩。

我對網路亦敬亦厭,視之為公園中辟垃圾場、垃圾場旁設「民眾法庭」的領地。奇樹異花、正義審判往往與「私刑」現象「交相輝映」,穿插著騙子行徑,假貨叫賣聲不絕於耳。

然而網路終究改變了中國,故我的敬是第一位的。

我發自內心地感激曾光顧我博客的人們——那些躥到此園中大小便者除外。

有些朋友留言給我,我卻因不會打字而從未回應過,一直心存大疚。這既悖情理亦不公平。不公平而悖情理之事,不可讓它繼續。

下面一篇關於「交管」的雜感,寫成於今年(2012)八月份。起初想寫的是一份正式提案——但提案在明年兩會時才受重視,而我當時如鯁在喉,不吐不快,等不得明年之後。於是投往各報刊,答覆皆是「不宜發表」。無奈而取下策,決定編入明年年初將出版的文集中。

近聞中央向「大公僕」們頒布了新「八項注意」,其中竟有限制因他們出行而一向成規的「交管」一條,詫異之餘,感想頗多。

換一茬人,換一種思維,某些事,想改變也就開始改變了。

中國之事,難者固難,易者實易。最難者,在於「改」自己。唯其難,先難而後易,民眾也肯定是擁護的。

我於新「八項注意」的頒布,看到了某種希望之光。

願那光並不一現而逝……

此文所言「交管」,自然指「交通管制」。

全中國許多城市都實行過「交管」。北京是首都,也自然便成為全國「交管」次數最多的城市。

「交管」現象古今中外皆有。此是交通管理特殊措施,亦是必要措施。發生嚴重交通事故、公路恐怖襲擊事件、自然災害破壞公路的情況,交管部門必定啟動「交管」措施。「大公僕」們出行視察,迎送要客、貴賓,肯定也必啟動「交管」措施。一是為了保障他們的車輛行駛順暢;二是為了保障他們的安全。我們都知道的,他們不無可能會成為形形色色的恐怖分子進行襲擊的對象,尤其是在社會動蕩不安的時期。

然而在中國,在北京,蓄意針對「大公僕」們或來華要客、貴賓們實行的恐怖襲擊陰謀,似乎還從沒聽說過。偶所發生的,只不過是攔車跪呈冤狀的事件罷了。即使這種並不多麼恐怖的事件,居京三十五六年之久的我,也僅聽說過一兩次,並且攔的主要是京官們的車,還從沒被新聞報道證實過。由此似可證明,中國之「大公僕」們,其實人身一向是挺安全的。也似可證明,其實中國公民,是世界上最不具有對公僕們進行暴力攻擊性的公民。個別例子是有的,但都發生在外省市,且攻擊對象每是小官吏。細分析之,那些小官吏之所以受到暴力攻擊,通常與他們自身的劣跡不無關係。「文革」十年是要另當別論的。那十年中,暴力行為披上了「革命」的外衣,人性原則受批判,法理「靠邊站」,不要說「公僕、大公僕」們了,也不要說「黑五類」們了,就是「紅五類」們,稍有不慎言行,往往也會成為同類們的攻擊對象。

從前的事就不說它了,單說近十幾年,不知怎的一來,為保障「大公僕」們之出行順暢和安全而採取的「交管」,不但次數多了,而且時間分明更長了。

次數多是好事,意味著「大公僕」們經常在為國務奔忙。但每次「交管」的時間長了可不是什麼好事,無疑會使北京本就嚴重的交通堵塞情況更加嚴重,結果給人民群眾的出行造成諸多難以預料的阻礙。

我曾遭遇過三次「交管」。

一次是要乘晚上六點多的飛機到外地去開會。六點多起飛的飛機,究竟該幾點出家門才不至於誤機呢?我家住牡丹園,心想三點出家門時間肯定較充裕啊。那天「打的」倒很順利,三點十五分已經坐在計程車里了,卻不料半小時後,堵在機場高速路上了——遭遇了「交管」。這一堵不得了,一下子堵了四十分鐘左右。「交管」剛一結束,前方被堵住的車輛極多,有兩輛車都企圖儘快駛上機場高速路,卻偏偏在路口發生了碰撞……

我自然誤了點,所幸我乘的那次航班本身也晚點了,兩小時後我還是坐到了飛機里。但不少人就沒我那麼幸運了。他們中有人要求改簽時,與航空公司方面的服務人員發生了激烈口角。

一方責備誤機的人應自己掌握好時間;誤機的人卻強調,「交管」又不像天氣預報,怎麼能料到半路遭遇?——「交管」屬於「不可抗力」。

偏偏航空公司方面的人還認真起來了,以教導的口吻說「交管」根本不屬於「不可抗力」。

旁邊就有同樣因那次「交管」誤機了的些個人嚷嚷:那你們的飛機停在了跑道上遲遲不起飛,不是每每對已經坐在飛機里了的乘客廣播是遇上了「管制」嗎?如果「空中管制」是「不可抗力」,那麼公路交通管制怎麼就不屬於「不可抗力」了呢?如果「交管」並不屬於「不可抗力」,那麼「空中管制」也同樣不屬於「不可抗力」。如果「航空管制」同樣不屬於「不可抗力」,那麼航空公司就應對乘客進行誤事賠償。

道理涉及賠償不賠償的,航空公司的人更不相讓了,說「空中管制」與「交通管制」是不能相提並論的……

一句話激怒了另幾位因那次「交管」誤機的人,都嚷嚷道先不改簽了,非先將是非辯論清楚不可!

大家都知道的,我們今日之同胞,是多麼地喜歡辯論啊!

幸而航空公司的一位領班人士出面了,批評了自己人幾句,安撫了誤機者們一番,唇槍舌戰才算平息。

「航空管制」也罷,「交通管制」也罷,是「不可抗力」,或非「不可抗力」,我至今也沒想出個明白。

但有一點我覺得那是肯定的——頭一天像預告天氣一樣預報因「大公僕」們出行而必要實行的「交管」,有關方面無論如何是做不到的。

因為那肯定屬於安保機密啊!

我第二次遭遇「交管」,是在從機場回家的路上,也是在計程車里。那天是星期六傍晚,從郊區返回市裡的車輛極多,時間也是四十多分鐘,公路幾乎成了停車場。最大車距一米左右,最小的車距也就一尺。一輛挨一輛,堵塞了近兩站地。有人內急,公路上又沒廁所,乾脆一轉身,就在公路邊尿起來。特殊情況下,那麼解小手,儘管不文明,但也可以理解。問題是還有人竭力憋著急需解大手,那可就真是個痛苦的問題了。即使人人理解,不以為恥,「當事人」自己還覺臊得慌呢!人高馬大的一個大老爺們兒,憋得臉色紫紅,五官一忽兒正常,一忽兒扭曲,一忽兒捂著肚子蹲下去,一忽兒出著長氣直起腰。直起腰五官恢複了常位時,則就開始高聲大噪地罵娘。而車裡車外,男的女的,開車的坐車的,無不望著他同病相憐地一起笑罵,笑罵的倒也不是「交管」這種事本身,而是時間太長……

我第三次遭遇「交管」,不是在車裡了,而是在一座跨街天橋的上橋台階口。那天一早,我跨過那一座橋,去往一處銀行取款。銀行九點開門,我八點半就排在門外邊了。在我前邊,是一對七十歲的老夫婦。他倆一早散步後,捎帶存款。

等我辦理完畢,走到跨街橋那兒,趕上了實行「交管」。原本以為,所謂「交管」,實行的只不過是對某一段公路的戒嚴。那日始知,還包括對於沿路所有跨街天橋的戒嚴。細想一想,誰都不能不為執行保安任務的同志們考慮得周到而心生敬意——許多跨街天橋上從早到晚總有擺攤賣各種東西的小販,自然會吸引不少過橋人駐足。若有危險分子混跡於買賣者之中,待「大公僕」們的車輛從橋下經過,居高臨下發起什麼方式的攻擊,後果不堪設想。即使沒實現攻擊目的,製造成了一次聳動的新聞也太影響社會祥和了呀!

所以,對某些跨街天橋也實行清除人員的戒嚴措施,不能不說是對「大公僕」們的人身安全高度負責的體現。也不能不說,是人民群眾理應予以理解和配合的。

當時的我正是這麼想的。

我周圍的許多等著過橋的人也顯然是這麼想的,所以皆無怨言地默默地等。

不怕一萬,就怕萬一嘛!

但有一對老夫婦卻等不及了,強烈要求允許登橋、過橋。他們是在銀行門外排於我前邊那一對老夫婦。

要求再強烈,起碼得有理由。

他們的理由聽來倒也充分——那位大娘急著回家上廁所。大爺替她請求說,她老人家排在銀行門外那會兒就想上廁所了,自以為憋半個小時沒問題,可太自信了,那會兒就有點兒憋不住了……

每一次的「交管」時段,最有怨言的便是急著上廁所的人了。

在跨街橋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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